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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教材选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管理,健全教材选用制度,力争选用高水平教材,杜绝质量低劣教材进入课堂,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一省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教材选用原则1、严格标准。选用的教材无思想政治错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应在国家统编教材、国家公布的教材目录内优先选用。2、注重质量。选用教材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鼓励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
2、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国家规划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3、适应发展。应选用先进的、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4、满足需要。对确属教学必需且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应根据课程实际需要进行选用,从严掌握。二、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供应。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三、教材预订办法1、每年6月与
3、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教学管理部门公布相关工作步骤和教材信息(包括出版社征订目录、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优秀教材目录等)。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经教务处审核后,办理预订。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三、教材
4、发放和收费办法(-)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1、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足本学期教材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如课本未涂写损坏,予以退费,否则不准许退购教材。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凭学生交款发票人数统一领取。3、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4、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一律先到校财务交款。(二)教师的教材发放与领取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四、教材室管理制度1、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卫生。2、闲杂人员一般不得在教材库逗留,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3、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4、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库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5、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费用的核算记帐工作,学生离校时报学校财务处多退少补。6、过时积压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报教务处审批,提请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