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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编号:AC-137-CA-2017-01下发日期:2017年2月24日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和检测规范前言I(一)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11总则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分类35技术要求46标记和说明书197检验规则208包装运输及贮存22(二)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检测规范231总则232引用标准233检测条件244检测前的准备265检测项目及方法28附录A设备变更后检测方案的确定42附录B关键零部件清单43附录C检测报告样式44编制说明52,ljl,x-刖S本咨询通告依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CCAR-137CA-R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2、附件14第11卷直升机场第四版(2013年7月)和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14)的要求编制。本咨询通告分为技术要求和检测规范两部分。技术要求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标记和说明书、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共八章。检测规范包括总则、引用标准、检测条件、检测前的准备、检测项目及方法和附录,共六章。本咨询通告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负责管理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本咨询通告日常管理组(联系人:徐迅;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茅店山路;联系电话:027-81925141;传真:027-81925125;邮编:4302
3、23;电子邮箱:xuxun_whu)。本咨询通告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光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咨询通告主要起草人:刘玉红、徐迅、王晔、陈建强、王立。本咨询通告主要审核人:张云青、黄世明、赵家麟、应晓平、杨定国、虞再道、乐宁宁。(一)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1总则为进一步明确民用直升机场灯具有关技术要求,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制定本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表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场。直升机场助航灯具应当符合本技术要求。使用LED光源的直升机场助航灯具还应当满足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
4、通用技术要求(AC-137-CA-2015-0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要求。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256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附件14第11卷直升机场第四版(2013年7月)MH5001-2013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直升机场heliport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表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3.2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finalapp
5、roachandtake-offarea(FATO)用于完成进近动作的最后阶段到悬停或着陆,一级开始起飞动作的特定区域(供1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还包括可用中断起飞区)。3.3 接地和离地区touchdownandlift-ofFarea(TLOF)供直升机接地或离地的一块承载区。直升机场灯具分类如表1所示。表1直升机场灯具分类序号名称方向及颜色闪光频率光强分布要求1直升机场灯标全向/白色30次/分AC-137-CA-2015-11的图22进近灯光恒定光强灯全向/白色图1顺序闪光灯全向/白色60次/分图23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全向/白色-图34PAPI单向/白色、红色-MH50
6、015APAPl单向/白色、红色-MH50016HAPI单向/红色、绿色“高于进近坡“闪形Sfe低于a近坡闪光闪光频率2Hz-3Hz图67表面直升机场FATO边界灯全向/白色-图78瞄准点灯全向/白色-图89TLoF边灯全向/绿色-图910滑行道中线灯单向、双向/绿色-MH500111滑行道边灯全向/蓝色-MH50015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521.3、521.5、521.6、5.2.1.7条的规定旨在提供基于夜间条件的有效灯光系统。当灯光拟用于非夜间(即日间或曙、暮光)条件时,必要时应当使用适宜的亮度控制器或调光器,增加灯光强度,以保持目视信号的有效性。5.1环境要求灯具应当能够在下列环境条件下
7、正常工作:a)工作温度:40C55C;b)温度冲击:能承受温度骤变;C)盐雾:耐腐蚀性盐雾;d)耐风力:立式灯具应当能承受240kmh的风速;e)降水:能暴露于雨、雪、冰以及积水下工作,立式灯具外壳防护等级至少为IPX4;。太阳辐射:能暴露在55C环境温度的太阳辐射下工作;g)相对湿度:不大于95%;h)海拔高度:不大于2500m。注:使用环境超出上述要求的,可由使用单位与制造商另行约定。5.2光度及色度要求5.2.1 光输出及分布5.2.1.1 直升机场灯标应符合机场和直升机场灯标技术要求(AC-137-CA-2015-11)的要求。5.2.1.2 进近灯光系统1)恒定光强灯应当是全方位的白
8、色灯。2)恒定光强灯光强分布如下图1所示。对于非精密FATO,光强应增加3倍。VMM.0H0图1恒定发光进近灯的光强分布(白光)3)恒定光强灯宜可调节,光强采用100%、30%和10%三级。4)顺序闪光灯应是全方位的白色灯,光强分布如图2所示,闪光频率60次/分。5)灯具闪光间隔为0.14s。*P图2闪光进近灯的光强分布(白光)6)闪光顺序应当从最外面的灯开始,向横排灯行进。7)闪光灯宜可调,光强采用100%、10%和3%三级。灯。5.2.1.3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1)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应当是恒定光强的全方向嵌入式白色2)光强分布如下图3所示。ilStS20*StsSe方仲图3飞行航径对正
9、引导灯光的光强分布(白光)注:在仰角小于2。,并需要用灯光来识别装辂的情况下,就需要另外一些数据。5.2.1.4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PAPlH绛灯电道入口图4PAPI图解(3。为例)注:“在坡上”扇形从20,加大到45,这样,3。下滑坡的调路角度将为2ol7.52o37.S,3o22S3o42.sr1)标准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符合MH5001或附件14第I卷535.23至535.40规定要求的PAPI和APAPI系统,但该系统的“在坡度上”扇形面应增大到45,如图4所示;或符合附件14第11卷5.366至5.3621直升机进近航道指示(HAPD系统规定要求。2)所用灯具应易折的,且安装得尽可
10、能低。3)采用HAPl信号形式时,该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HAPl的信号形式应当包括四个独立的信号扇形面,提供“高于进近坡”(闪光绿色)、“在进近坡上”(绿色)、“略低于进近坡”(红色)和“低于进近坡”(闪光红色)信号如图5所示。图5HAPI信号形式HAPI闪光扇形面的信号频率2Hz3HzHAPl脉冲信号的“开-关”比率宜为1:1,调制度不宜低于80%。HAPI在进近坡上”扇形面的角度应当为45,HAPl“略低于进近坡”扇形面的角度应当为15,如图5所示。HAPl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如图6所示。9000cd6375Cd679l2ol5a/仰地 r10In3750Cd绿色力色1875Cd3
11、75cd375Cd1875Cd3750Cd6375Cd9000Cd图6HAPI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在距离不小于30Om处观察时,HAPl在垂直面上的颜色过渡应当在不超过3,的垂直角内完成。红色或绿色滤色镜的透射系数在最大光强时不得小于15%。在全光强时,HAPl红色的y坐标不得超过0.320。HAPl系统应当能在水平线上1。至12。之间任何需要的角度调至其仰角,准确度为5二灯具断电前应当有一个10s-30s之间的延迟。当灯具垂直偏离超过0.5。时,该系统能自动关闭;如果闪光机制失效,在失效的闪光扇形面内没有灯光发出,且整套系统关闭。设貉在浮式直升机水上平台的HAPI系统,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前后、
12、左右3。的颠簸中保持光束稳定性的精确度宜为155.2.1.5 表面直升机场FATO边界灯DFATO边界灯应为恒定发白光的全向灯。灯的光强需要调节时,应发出可变白光。2)光强分布如图7所示。图7FATo边界灯的光强分布3)灯具的高度应不超过25cm,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应采用嵌入式灯具。5.2.1.6 瞄准点灯仰京IOcdMc4Mrwoy10*18P0,ioyP图8瞄准点灯的光强分布1)瞄准点灯应当采用全白色灯。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应采用嵌入式灯具。2)光强分布如下图8所示。5.2.1.7 TLoF灯光系统I)TLOF灯光系统由边灯、泛光照明和采用间隔的点光源照明系列
13、或发光板照明组成。2)TLoF边灯应当是发绿色光的固定式全向灯,高度应当不超过25cm。3)TLe)F边灯的光强分布如下图9所示。图9TLoF边灯的光强分布4)TLOF泛光灯的高度不得超过25cmo从TLOF表面上测得的泛光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不宜小于10Ix,均匀性比率(平均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宜大于8:1。5)在表面直升机场,用以显示TLOF边界的间隔的点光源陈列或发光板应当发出绿色光。发光板的宽度不得小于6cmo发光板盒壳的颜色与发光板所指示的标志颜色相同。发光板不得高于表面2.5cm。6)发光板的亮度要求如图10所示。-io-何京4Sc4mt20Wm.MO-图10TLoF发光板的亮度1.1
14、.1.8 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应符合MH5001-2013中对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的要求。1.1.1.9 障碍物照明应符合MH5001-2013中对障碍灯照明的要求。1.2 .2平均光强差异性同型号灯具之间的平均光强之比宜不大于L5:1。5.23 灯光颜色灯光颜色应符合MH50012013附录I的要求,色品坐标应当在图11和表2规定的界限之内。图11航空地面灯的颜色表2灯光颜色的界限方程灯光颜色界限公式红光紫色y=0.980-x黄色y=0.335绿光黄色x=0.360-0.080y白色x=0.650y蓝色y=0.390-0.171x紫色x=0.600y+0.133白光白炽灯黄色x=0.500蓝色y
15、=0.285绿色y=0.440和y=0.150+0.640x紫色y=O.O5O+O.75Oxffy=O.382发光二极管黄色x=0.440蓝色x=0.320绿色y=0.150+0.643x紫色y=0.050+0.757x可变白色黄色x=0.255+0.75Oy和x=1.185-1.500y蓝色x=0.285绿色y=0.440和y=0.150+0.640x紫色y=0.050+0.750xffy=0.3825.3 尺寸要求5.3.1 嵌入式灯具531.1灯具的直径应当符合表3的规定表3嵌入式灯具的直径单位:毫米(mm)直径样式1样式2公差外径20330405螺栓分度圆1842860.2间隙配合直径
16、165252.20.25.3.1.2灯具的安装孔径应当适合MlO螺栓或螺柱。螺栓在其分度圆上的位珞如图12所示。A-B机械安装轴线图12螺栓在其分度圆上的位貉注:规格1使用2个螺钉和2个销的固定方法,螺钉使用左上角和右下角的位辂。5.3.2 立式灯具立式灯具的高度应当不大于25cm。船上直升机场接地和离地区ID小于16m时灯具高度宜不超过5厘米,ID大于16m时灯具高度宜不超过15Cmo5.4 灯具结构要求5.4.1 嵌入式灯具5.4.1.1 振动嵌入式灯具应当能承受任一轴线的振动,当振动频率为20Hz2000Hz时,灯具应当能耐受15g的惯性负载;灯泡在受到20HZ200OHZ的振动时应当能
17、耐受3g的加速度。5.4.1.2 静态载荷灯具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应当能承受平均分布于灯具上表面的31.7kgcm2的静态载荷。在极限静态载荷导致灯具损坏时,灯具应当不发生碎裂。5.4.1.3 液力冲击嵌入式灯具应当能承受138OkPa的瞬时液力冲击。5.4.1.4 防泄漏嵌入式灯具中含有光学部件的组件,包括灯泡,应当能防止水的渗透。光学组件应当能承受138kPa的内部压力。5.4.2 立式灯具立式灯具安装系统应当符合542.15.423的要求。5.4.2.1 易折装貉立式灯具应当在靠近灯具与底座或安装装貉相连的位格有一个易折点。易折点高出道面应当不大于38mm(立式直接安装的灯具易折点高出道面应
18、当不大于50mm),且能承受204Nm的弯矩不损坏,同时在灯具的任何部分破坏前折断;易折点应当在弯矩达到680Nm前折断。在特定的风压下光源中心的垂直摆动幅度不得大于25mm。若易折装谿有螺纹,则其在易折点以下的外形应当为多面体(如六面体),以便于拆卸。易折装常在损坏后应当便于更换。非金属的易折装谿应当在整个温度范围内保持其规定的性能。5.4.2.2 底座安装若立式灯具安装在底座上,应当与一个法兰盘配合使用。法兰盘与底座之间应当使用密封圈进行防水密封。法兰盘与底座螺栓连接时,应当能承受平均分布的1134kg静态压力载荷,与底座连接时应当能承受3389Nm的弯矩,其他应用时应当能承受949Nm的
19、弯矩,且不能损坏或永久变形。5.4.23直接安装应当在法兰盘和灯体支撑体之间装易折装络。5.5 防潮防水5.5.1 立式灯具立式灯具具的部件之间应当有密封。灯具的外壳和灯体之间应当使用密封垫圈。灯具结构应当确保内部产生的水能通过易折点排出。A型跑道警戒灯可使用排水孔而不是安装脚排水。灯具的设计应当使易折点周围不形成积水。5.5.2 嵌入式灯具灯具上方不应当有水进入底座。灯具应当在安装法兰中使用O形密封圈,在接口处不应当使用平垫圈。5.6 电气要求5.6.1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GB/T7256第7章的要求。5.6.2 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7000.1第8章的要求。5.6.3 绝缘电阻和电气
20、强度5.6.3.1 绝缘电阻应符合GB/T7256第9章的要求。5.6.3.2 电气强度应当符合GB7000.1第10.2.2章的要求。5.7 维护要求a)灯具的所有内部部件应当便于拆卸;b)光源应当精确、稳固地安装在光学系统的焦点处;c)所有内部的透镜和滤光片均应当安装牢固;d)灯具在重新装配后,应当能恢复原始的防水性能以及规定的光度性能;e)使用通用工具即可对灯具进行维护;D灯具上应当永久性标注制造商名称以及灯具型号;g)除A型跑道警戒灯以外的立式灯具在所有的方向上均应当有至少4o的调节方位,以便安装后进行水平校准;h)嵌入式灯具和底座安装的立式灯具应当有插撬槽、螺孔或其他结构以便于灯具的
21、拆除。5.8 材料和处理所有部件均应当满足既定的使用要求,且应当抗腐蚀。5.8.1 嵌入式灯具5.8.1.1 硬件a)所有螺栓、螺钉、螺帽以及类似固定物均应当为OCrI8Ni9、12Crl3YICrl3不锈钢材料,或性能更好的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当经过钝化处理,且不应当褪色;b)用12CrI3或YICrl3不锈钢制造的螺栓或螺钉应当进行黑色氧化处理。5.8.1.2 表面处理所有顶部部件的表面均应当平滑,没有毛刺或锐边。超出道面的所有边缘均应当为半径不小于L5mm的圆角。灯具与底座边缘接合的部位应当经过平滑处理以提供良好的密封性。5.8.2 立式灯具5.8.2.1 金属防护灯具外表面的金属部件应当
22、作防腐处理。5.8.2.2 表面处理除非另有规定,非光学表面的外表面应当为黄色。黄色的色品坐标应当符合MH5001的要求,色品坐标应当在表4和图13规定的界限之内。表4表面黄色界限方程界限公式橙色y=0.1080.707x白色y=0.910-x绿色y=1.35x0.093-17-图13表面颜色在标准色度系统中的区域界限5.9 功率因数电流供电功率因数不低于0.7,电压供电功率因数不低于0.9。5.10 安装手册制造商应当提供安装手册,手册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信息:a)零件布貉及线路布线图;b)所有部件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及部件编号;C)装配与安装指南,包括推荐的扭矩以及特殊的安装要求等;d)维护
23、指南,包括立式灯具易折装路的耐久性信息。5.11 可选项目HAPl受环境影响产生结露影响发光效果时,应具有消雾装珞。6标记和说明书6.1 标记灯具的标记应当清晰、牢固,并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a)制造商名称和产品的型号;b)灯的类型、供电方式和额定功率;C)序列号(适用时);d)灯具应当对发光颜色进行标记。6.2 说明书制造商应当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灯具及其附件的安装、工作和维护的条件。使用说明书采用的文字应当至少包括中文,其内容至少应当包括:a)零件装配和接线图;b)对灯具运输、安装和工作的说明,包括:水平基准面、机械安装结构(如有)的调节和锁紧、铺筑面上可能要开的孔、槽尺寸、建议的转矩和特殊
24、安装要求等;C)必要的维修说明、维护内容和维护周期;d)零件清单;e)对灯具上标记的发光方向和光的颜色的说明o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合格性检验。72出厂检验7.2.1每个产品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2出厂检验项目应当至少包含表5内容。7.2.3出厂检验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经调整、修正后重新进行检测,直至合格。7.3合格性检验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进行合格性检验:3)新产品定型时;b)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产品的设计、工艺和材料的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d)出厂检测结果与上次合格性检验结果相比有较大差距时;e)民航管理部门提出设备符合性检验
25、要求时。7.3.2 合格性检验项目合格性检验中若有一项不合格项目,应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检测,若仍不合格,则该产品不合格。见表5。表5出厂检验和合格性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条款合格性检验出厂检验1高温5.1-2低温5.1-3耐风力5.14太阳辐射5.1一5盐雾5.1一6淋雨5.1一7光度5.2.18灯光颜色5.2.39尺寸5.310易折5.4.2.1-11振动5.4.1.1-12静态载荷5.4.1.2-13液力冲击5.4.13一14防泄漏5.4.1.4-15防潮防水5.5-16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5.6.1-17防触电保护5.6.2-18绝缘电阻5.6.3.1一19电气强度5.63.2-2
26、0维护要求5.7-21表面颜色5.8-22功率因数5.923安装手册5.10一24标记6.125说明书6.2注:“小表示应进行的检验项目,“一”表示不进行的检验项目8包装运输及贮存8.1 包装8.1.1 产品及其附件在包装前,凡未经涂漆或电镀保护的裸露金属,应采取临时性防锈措施。8.12包装箱内应放貉随机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其编写应符合GB“14436的规定;一产品使用说明书;一装箱清单;随机附件、工具清单。8.2贮存产品长期存放时,应切断电源,放貉于通风、防潮、防暴晒和有消防设施的场地,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二)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检测规范1总则为规范民用直升机场灯具
27、的检测工作,根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制订本咨询通告。本检测规范适用于民用直升机场灯具的合格性检验工作。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256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
28、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3检测条件3.1 检测仪器及设备表1检测主要仪器及设备序号条款号检测项目所需设备名称15.3.5/5.4.2高温高温试验箱25.3.3.1/5.4.3低温低温试验箱35.33.2循环和热冲击高低温试验箱45.3.6/5.4.6盐雾盐雾腐蚀试验箱55.4.9耐风力压力机砥码/沙袋、秒表、电子秤65.4.8太阳辐射太阳辐射试验箱75.4.4淋雨淋雨试验箱85.1光度光度计95.2灯光颜色亮度计105.3.1/5.4.1尺寸量具11532.2振动振动试验台125.3.2.1静态载荷压力机135.3.4.1液力冲击量具、电子秤1453.4.2防泄漏压力表、钢直尺、电子秤155.4.7
29、易折压力机/祛码/沙袋、秒表、电子秤165.3.7/5.4.10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量具175.3.8/5.4.11防触电保护电压表185.3.9/5.4.12绝缘电阻绝缘耐压测试仪195.3.10/5.4.13电气强度绝缘耐压测试仪205.4.14表面颜色分光测色仪215.5功率因数数字功率计检测仪器及设备见表1,主要检测设备及仪器均经过标定且在有效期内。3.2 环境条件除非另有规定,各项测量应在无对流风的室内,以及20C27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对于要求保持稳定的光度性能的试验,试验期间设备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3C27C范围内,温度波动不应超过1。4检测前的准备4.1 样品嵌入式灯具全项目检测应
30、当在完全安装的灯具上进行,每个型号应当抽取4套进行试验。如果有转接环,则所有的检测应当在带有转接环的嵌入式灯具上进行。立式灯具全项目检测应当在完全安装的灯具上进行,每个型号应当抽取3套进行试验,另外还应当抽取5个易折装路。如需进行太阳辐射试验,为节约检测时间,可由制造商再提供一个同一批次的样品用于该试验。表2嵌入式灯具的试验安排试验样品编号光度及色度1平均光强差异性1、2、3加速寿命试验1尺寸要求2低温试验2循环和热冲击试验2振动试验2液力冲击试验2静态负载试验2耐腐蚀2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3防触电保护3绝缘电阻3电气强度3防潮和防水试验(泄漏)4按照表2规定的编号样品进行嵌入式灯具试验项目,按
31、照表3规定的编号样品进行立式灯具试验项目O表3立式灯具的试验安排试验样品编号光度及色度1平均光强差异性1、2、3表面颜色1功率因素1高温试验1低温试验2尺寸要求2热冲击试验2防潮和防水试验(IP)2耐风力性能2耐腐蚀2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3防触电保护3绝缘电阻3电气强度3易折性试验另外5个易折装辂4.2 制造商应提供的技术文件a)说明书及装配图;b)所用光源的标称额定寿命文件;C)透光材料说明文件;d)出厂合格证;e)关键零部件清单。5检测项目及方法5.1 光度灯具的光强分布应满足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21条要求。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21条。检测方法:灯具光源发生
32、任何调整,都应当重新经过光度和色度测试的检验;使用不同滤光片、透镜以及灯罩的灯具的光输出需分别进行测试;光度和色度测试中所有的灯泡均应当稳定发光。恒定光强测试:使用助航灯具光强测试系统或分布光度计测量样品的光度是否满足要求。有效光强测试:使用瞬时光强测量系统测量样品的有效光强,检查样品有效光强是否符合要求。5.2 色度在全光强时,灯光颜色应符合MH5001附录I的要求,色品坐标应当在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图11和表2规定的界限之内。HAPl红色的y坐标不得超过0.320。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23条。检测方法:使用光谱测色仪测量灯光颜色是否满足要求。5.3 嵌入式灯具
33、试验除非另有说明,嵌入式灯具在测试时都应当模拟安装状态。5.3.1 尺寸灯具尺寸应当满足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表3要求。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31条。检测方法:使用通用量规测量灯具的尺寸是否满足要求。5.3.2 机械试验5.3.2.1 静态载荷灯具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应当能承受平均分布于灯具上表面的3L7kgcn的静态载荷。在极限静态载荷导致灯具损坏时,灯具应当不发生碎裂。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中541.2条。检测方法:对嵌入式灯具应当进行静态载荷试验。灯具在配套的基座上安装后,灯具整体应当能承受均匀施加在灯具表面上的3L7kgcn静负荷。试验负荷应当通过
34、一块直径比灯具整体外径至少小25mm的橡胶块加在试样顶部。橡胶块厚度应当为25mm,肖氏硬度为55A.70Ao负荷应当均匀施加在橡胶块上,加压速度应当不大于4536kgmin,全负荷应当维持至少Imin。然后继续增加负荷,直至灯具损坏发生永久性变形。在承受31.7kgcm?的静负荷时,灯具发生永久性变形、材料或表面涂层开裂,或灯具的任何部件、基座或底板的损坏应当视为不合格。灯具在承受极限负荷损坏时,若发生碎裂,应当视为不合格。532.2振动试验嵌入式灯具应当能承受任一轴线的振动,当振动频率为20Hz2000Hz之间时灯具应当能耐受15g的惯性负载。灯泡在受到20Hz2000Hz之间的振动时应当
35、能耐受3g的加速度。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中54L1条。检测方法:灯具应当在20Hz500Hz整个频率范围上承受振动,最大加速度为10g。然后再在500Hz2000Hz整个频率范围上承受振动,最大加速度为15g,每一次振动扫描持续IOmin。振动以后应当对灯具进行检查。任何部件的机械损伤、任何零件或紧固件的松动、试验中电路的断开或灯泡在灯具内有卫衣,均视为不合格。如果试验过程中仅灯泡振坏,应当更换并拆除分路器重新进行试验,但最大加速度应当为3g。在第二次试验中,灯泡玻壳或灯丝的损坏均视为不合格。5.3.3 温度试验5.331低温试验灯具应能在-40的低温坏境下正常运行,任何材料
36、或性能的损坏都视为不合格。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检测方法:灯具全部浸入水中,在40C2C的低温下放辂24h,然后立即以额定电流点燃灯具0.5h或到灯具能够脱开冰块为止,如此重复3个循环。灯具应当不出现任何损坏。5.332循坏和热冲击试验灯具应当能够承受温度骤变。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检测方法:在干燥的常温环境中,灯具在额定电流或电压下工作至少4h,然后关灯,并立即将灯具浸入到温度不高于5的水下至少305mm,放路至少4h。循环重复3次试验后立即进行检查。透镜或玻璃破裂、光学系统有水渗入或任何零件发生损坏,均视为不合格。5.3.4 防水试验
37、5.3.4.1 液力冲击试验嵌入式灯具应当能承受138OkPa的瞬时液力冲击。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中541.3条。检测方法:将灯具整体浸入水下约13mm处。灯具出光窗口四周的上表面用一个不透水的金属圆桶圈起,圆桶内有一个直径为45mm的钢质活塞。圆桶内应当注满水并排去全部空气,然后用一个重2.27kg的钢球从L83m高度坠落到活塞上。如此重复5次。当钢球质量(M)不为2.27kg时,应当调整跌落高度(三),保持质量与跌落高度的乘积为4.15kgm。灯具出现任何断裂、光学系统损坏或水渗透到光学腔内均视为不合格。5.3.4.2 防泄漏灯具应当具备足够的防潮防水性能。检测依据:民用
38、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中5414条。检测方法:灯具整体通过了振动试验、液力冲击试验以及载荷试验后再进行本试验。在进行此项试验之前,应当对引入灯具的导线施加13.6kg的拉力5min,测试导线入口处的密封是否完好。将灯具浸入水下至少76mm并对灯具施加138kPa的内压IOmin,发生任何泄漏均将视为不合格。5.3.5 加速寿命试验灯具应当能够在55高温环境下正常工作。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中第5.1条。检测方法:模拟安装在道面上的情况,将灯具放在温度稳定在55C2C的干沙里。灯具下方和四周的沙层厚度应当不小于127mmo干沙应当填满道面以下所有空隙。然后灯具在额定电流下以20
39、h的点亮及4h的熄灭的循环方式工作500h。试验时配用滤光片的灯具应当配上透射比最低的滤光片。试验结束后去掉全部干沙,测量灯具的光度性能。若灯具的光强低于规定值的80%或灯具出现变形、起泡、热损伤和腐蚀迹象,则视为不合格。5.3.6 盐雾试验灯具应当能够在腐蚀性盐雾环境中正常工作。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检测方法:若灯具有外露的金属部分,则应当按照GB/T2423.17规定的48h盐雾试验来检验。任何损坏、生锈、蚀损或腐蚀的迹象均视为不合格。5.3.7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灯具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当满足应符合GB/T7256第7章的要求。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
40、技术要求第561条。检测方法:按照GB“7256第7章的要求,用量具测量灯具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是否符合额定脉冲电压峰值不小于2kV时的要求。5.3.8 防触电保护灯具的防触电保护应当符合GB7000.1第8章的要求。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62条。检测方法:试验前,灯具应当处于正常安装状态,试验按照GB7000.1第8章的要求进行。5.3.9 绝缘电阻试验灯具应当有足够的绝缘电阻。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631条。检测方法:在灯具的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施加500VdC持续Imin,测得的初始绝缘电阻应当不小于50MQ。灯具在额定电流下工作Ih后,再次测试绝
41、缘电阻,仍应当不小于50MQ。5.3.10 电气强度灯具应当有足够的电气强度。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63.2条。检测方法:按照GB7000.1第1022章的要求进行试验。使用高压变压器进行试验时,开始施加的电压应当不大于规定值的一半,然后逐渐增至规定值。试验期间应当不发生闪络或击穿现象。5.4 立式灯具试验5.4.1 尺寸立式灯具的高度应当不大于25cm。船上直升机场灯具高度宜不超过15Cmo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32条。检测方法:使用通用量规测量灯具的尺寸是否满足要求。5.4.2 高温试验立式灯具应能在55的高温坏境下正常运行。高温试验后,任何材料或性
42、能的损坏都视为不合格。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检测方法:灯具按正常运行方式装好,放珞于高低温试验箱中,试验温度设定为55C,至少4h(温度达到平衡)才可开灯进行试验,试验时间为72h,并在试验过程中一直点亮。试验后检查灯具是否满足要求。5.4.3 低温试验灯具应能在40的低温坏境下正常运行,任何材料或性能的损坏都视为不合格。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检测方法:灯具按正常运行方式装好,放谿于温度恒定在40的低温箱内24h后开灯运行Iho试验后检查灯具是否满足要求。5.4.4 淋雨试验灯具应当能够暴露在雨雪中,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X4。检测依据
43、: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检测方法:按照GB4208中要求进行淋雨试验,样品应当通过IPX4试验。试验后,打开灯具检查,如果有水渗入灯具内则视为不合格。5.4.5 热冲击试验灯具应当能够承受温度骤变。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检测方法:灯具应当配用最大功率的灯,按正常工作方式装配设计使用的光学组件,以最大电流等级供电,在环境温度下工作,直至灯具温度稳定,然后用低于环境温度15C2C的水进行1Omin的3mmmin的人工降雨试验。试验过程中应当不出现开裂、损坏或功能缺陷。5.4.6 盐雾试验灯具应当能够在腐蚀性盐雾环境中正常工作。检测依据: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第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