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新铺农光互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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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钦北长滩新铺农光互补项目项目代码2309-450000-04-01-90324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铺村、新勤村地理坐标光伏场地中心坐标:东经108o3425.849%北纬22。1648.518升压站坐标:东经108o34,48.10,北纬22。1543.4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H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0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中“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用地面积升压站:10864

2、r112光伏方阵:1173724m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0000环保投资(万元)87环保投资占比()0.22%施工工期2024年1月2024年6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附录A中的“A.1专项设置内容”,本环评设置电磁环境专题。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与

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铺村、新勤村。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钦政发(2021)13号)文,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详见附图8)。根据广西“生态云”平台关于钦北长滩新铺农光互补项目研判初步报告(详见附件3),项目涉及1个优先保护单元(ZH45070310009钦北区其他优先保护单元)、1个一般管控单元(ZH45070330001钦北区一般管控单元).根据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钦北长滩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详见附件5),项目用地为果园地和草地,不涉及各级自然

4、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地,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不涉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已纳入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和电磁环境现状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施工过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较为简单,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

5、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环境质量降级。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用水量少,用电为本电站发电提供。项目为农光互补,不专门占用土地资源,则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负面清单项目不在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符合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钦政发(2021)13号)文中“附件3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相关的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及符合性分析见

6、下表I-U表14项目与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1.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管控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符合。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敏感区2.红树林

7、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开展红树林修复要依法依规进行,并符合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符合,本项目不涉及红树林。3.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符合,本项目不涉及重要湿地。空间布局约束4.禁止城镇和工业发展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对已有的工业企业逐步搬迁,减缓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叠加布局对生态空间的破坏和侵占程度。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建设和开发,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核心区人类活动: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在十万大山、五皇山、六万大山、茅尾海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区

8、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鼓励发展生态保护型旅游业、生态农业,统筹推进特色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符合,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5.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导向,坚持培育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严格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遏制高耗能产业无序发展和低水平扩张。符合。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12.严禁圈占沙滩和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对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

9、修复力度。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符合,本项目建设用地不圈占海域、沙滩、礁石和红树林,不存在对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13.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符合。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围填海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钦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以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

10、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印染、纺织、煤化工、石化、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内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符合,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2.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深海排放基础设施建设。符合,项目不涉及工业园区。3.开展陆海统筹流域治理,深化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南流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钦江、南流江流域切实开展截污、拔污、清污、治污专项行动,以“控磷除氮”为重点

11、,抓好养殖、生活、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茅尾海、钦州湾等重点海域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海抽砂行为,优化茅尾海等海域养殖规划布局,整治非法养殖。完善钦州港区污水截流及雨污分流、海上水产养殖尾水整治。符合,本项目不涉及。4.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应增加脱氮、除磷工序。持续推进市、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符合,本项目不涉及。7.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扩能建设,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

12、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或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符合。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8.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符合。本项目不涉及重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点重金属排放项目。9.新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

13、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符合。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1.强化环境风险源精准化管理,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建立信息齐全、数据准确的风险源及敏感保目标的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重点加强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管理。符合,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为变压器油,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防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2.选择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区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14、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符合,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非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管理单位。3.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施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加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实行联动监管。符合,项目不涉及水源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能源: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绿色清洁能源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打造绿色园区和绿色企业,促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低碳循环化发展。推

15、动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培育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锂电池制造及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要符合相应能源规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符合。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突出节约集约用海原则,合理控制规模,优化空间布局,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符合。项目永久占地面积较少,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因地制

16、宜的植被恢复措施。3.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符合。本项目属于光伏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区电项目厂不属于水资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统筹源开发、利用项目,不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涉及地下水开采。业、城镇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根据广西“生态云”平台关于钦北长滩新铺农光互补项目研判初步报告(详见附件3),项目涉及1个优先保护单元(ZH45070310009钦北区其他优先保护单元)、1个一般管控单元(ZH45070330001钦北区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与相关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l-2o表12项目与相

17、关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空间布局约束相符性分析钦北区其他优先保护单元1、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和布局要求,以及市级以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线性工程规划外,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符合,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能源开发利用规划。2、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新能源建设项目以及线性工程项目等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等规划要求,不得破坏生态、降低环境质量。要优化项目选址布局,严格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区域,减少对生态空间的占用,不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要采取更加严格和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和减轻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

18、坏和环境污染。要严格落实项目环评的跟踪监测计划,项目开采(开工)、闭矿、跟踪监测要及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加强矿山开采项目及其闭矿的环保督察,开展矿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飞行抽检。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审批简化和豁免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符合,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等规划要求。项目不涉及采矿。3、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极)重要区内禁止滥捕、乱采、乱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禁止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等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

19、的改变。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与监测,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符合,项目不涉及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4、水源涵养功能(极)重要区内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限制或禁止湿地和草地开垦等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活动。加强生态公益林改造和建设,通过封育恢复自然植被,促使其逐步向常绿阔叶林演化,提高水源涵养的功能;林产业向合理利用与保护建设相结合的生态型林业方向发展,保持森林生长与采伐利用的动态平衡,兼顾生态效益符合,项目不涉及水源涵养功能区及公益林和

20、经济效益,逐步恢复和改善地力;加强水土保持。5、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经审核审批同意使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可按规定实行占补平衡。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

21、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符合,项目不涉及公益林6、对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色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符合,项目不涉及天

22、然林7、源头水区严格控制区域开发强度,禁止建设水污染较大、水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严禁水功能在II类以上河流设置排污口,管控单元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现有的不符合保护要求的设施或项目限期退出或关停。严控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活动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符合,项目不涉及源头水区、水功能在II类以上河流。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其施工。钦北区一般管控单元1、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

23、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符合,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符合,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3、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符合,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本工程情况选 址 选 线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

24、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变电工程丽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变电工程的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5、。户外变电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平面布置优化,将主变压器、换流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或远离站外声环境敏感目标侧的区域。1、声环境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本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丘陵地貌。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升压站在选址阶段已考虑远期进出线走廊,未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升压站通过选择低辐射设备,保持金属构件表面光滑,对大功率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等措施,减少电磁辐射;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同

26、时站界设置围墙,并做好站内绿化。落实相应的电磁辐射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小X。项目升压站选ht占地依据节药集血用地原则进行设计,减少植被砍伐和弃土渣的产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升压站设置有80m3的事故油池,并配套相应的拦截、防雨、防渗设施,可以满足事故排油的拦截、收集和暂存需求。本项目光伏场区至升压站的集电线路沿道路敷设。地埋式进线可大大减小电磁辐射的影响,升压站通过选择低辐射设备,保持金属构件表面光滑,对大功率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等措施,减少电磁辐射。本项百通诟要设备总体布置在站址中部,东部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升压站东面约40m处有散户,项目已尽可能将主

27、要设备远离敏感目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厂界设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使厂界环境噪声满足GB12523中的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2、生态环境保护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3、水环境保护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变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4、大气

28、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还应符合HJ/T393的规定。5、固体废物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

29、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要求。高噪声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禁止在午间及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如因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与群众友好协商高噪声作业的时间安排之卮,方U施工。本项目主要前旗i地而草地安装光伏组件进行光伏发电,不涉及占用耕地。项目升压站施工剥离的表土单独保存,施工后期及时回填,施工结束立即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控施工边界。施工期间禁

30、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废弃物。升压站施工场地配套临时三级化粪池,并采取防渗措施。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栏,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临时物料堆场采取围挡、遮盖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当地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本项目运行期间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对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巡查和检查。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高抗油等矿物油应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项目升压站设置有事故油池和危废符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暂存间,事故废油

31、与其他危险废物均1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II3、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五条“新能源”第1款“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作”。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详见附件2。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4、与相关规划、政策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相符性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

32、规划,“五、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1、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大力推广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首要目标。(二)具体发展目标1、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六、重点发展领域(四)太阳能1、太阳能发电为促进我国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发展,做好太阳能技术的战略储备,建设若干个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电站和太阳能热发电示范电站。”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可

33、推进能源结构多元化、增加能源供应。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是相符的。(2)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二十一章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第一节增强能源发展和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开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是相符的。(3)与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根据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广西构建多元能源保障体系。

34、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深度开发水电,积极稳步发展核电,适度发展清洁煤电。推进全区城乡用电“一张网”,加快绿色智能电网建设,增强农村、边远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理顺油气管网体制,健全油气管网体系,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推动北部湾沿海能源综合储备基地建设,提升油、煤、气等应急储备能力。强化能源监测预警,保障能源运行安全。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为利用太阳能发电,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4)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

35、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14与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工作要求的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规范农光互补模式的光伏方阵用地农光互补模式的光伏方阵涉及使用农用地(包含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非耕地)的,除桩基用地外,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破坏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用地用途(含种植、养殖)。符合。本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光伏阵列用地类型为果园地、草地,在光伏板下发展农业种植生产,不改变土地的原有功能。各类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5米,每行光伏组件南北方向净间距应大于1米。符合。项目光伏组件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低于2.5米,每行光伏组件南北方向净间距不低于1米。光伏方阵涉

36、及使用坑塘水面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水面3米。符合,项目不涉及坑塘水面有关要求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避开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光伏方阵用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本项目用地为果园地及草地,根据附件5,项目用地不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地,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光伏方阵涉及使用林地和草地的,要制定施工期间植被保护方案,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灌木和草本覆盖度等生长状态不低于林光互补前水平等。符合。本项目光伏

37、阵列用地类型主要为果园地、草地,项目制定施工期间植被保护方案,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光伏项目,需符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符合。项目用地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规范项目用地手续做好租地协议签订和备案工作。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土地使用权人、乡镇人民政府三方签订租地协议,报项目属地的县级能源、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由属地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做好租地协议备案工作。符合。项目租地手续正在办理。本项目已获得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钦北长滩新

38、铺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附件5)o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钦北长滩新铺农光互补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铺村、新勤村,升压站地理位置为:东经:108。34,34.870,北纬:22。1554.604”。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Io项目由来华能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铺村、新勤村建设钦北长滩新铺农光互补项目,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证明(详见附件2),项目占地面积约1760亩,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2.85MWP(DC)。光伏组件选用国内封装生产的高效半片单品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型号为570WD(N型

39、)。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6个光伏发电单元,并配套建设IlOkV升压站1座,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布置,单个支架组件按2X13块竖向布置。本期装机容量通过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IlOkV升压站后经一回IlO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拟建项目属名录的“90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中的“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

40、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组织人员对线路周围环境概况、工程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收集有关资料,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相关部门审查。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钦北长滩新铺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单位:华能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铺村、新勤村;占地面积:1184588m2;土地归属:华能钦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用地性质为果园地、草地,现状为桂树、荔枝果树等;建设规模及内容:(1)光伏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132.85M

41、Wp(DC),光伏组件选用国内封装生产的高效半片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型号为570Wp(N型)。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6个光伏发电单元,并配套建设IlOkV升压站1座,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布置,单个支架组件按2X13块竖向布置。固定阵列倾角选用12。本工程项目规划18个容量330O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15个容量24(X)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3个容量180O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选用峰值功率为570W的单晶硅电池组件。其中3.3MW光伏方阵配置297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6块组件串联),每11台额定功率30OkW的组串式逆变器接至1台容量为330OkVA双绕组箱变;2.

42、4MW光伏方阵配置216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6块组件串联),每8台额定功率30OkW的组串式逆变器接至1台容量为240OkVA双绕组箱变;L8MW光伏方阵配置162个组串(每个组串由26块组件串联),每6台额定功率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接至1台容量为180OkVA双绕组箱变。本项目拟采用电缆直埋与架空方式敷设,各方阵经升压站箱变升压后,每回集电线路中箱变高压侧采用首尾串接的方式并入一回集电线路(根据方阵布置情况局部采用分支箱)。本项目共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传输容量分别为26.IMVA、25.5MVA、25.5MVA23.7MVA,每回电缆集电线路额定输送功率3.330MW(

43、AC),集电线路电缆型号采用ZRC-YJLV22-26/35,根据输送容量不同按95240-40Omm2截面设计。(2)农业种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拟在光伏板下种植中草药等喜阴作物,但因目前建设单位外围的土地综合利用方窠尚未编制完成,故目前农业种植面积和地块分布情况尚未能确定。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5米,桩基间距大于4米,行间距应大于1米。种植的农作物需结合当地气候条件且光照需求量不高,容易成活的植物。工作定员人数:升压站拟设2人值守;主要建(构)筑物有:光伏支架、箱变基础其他建筑物;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0.22%。2、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

44、设内容及规模见表2-Io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工程选用国内封装生产的高效半片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型号为570Wp(N型),共233064块。本项目选用36台箱式变电器,共设332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站本项目新建一座UOkV升压站,升压站占地面积10864m2,升压站围墙尺寸为103.5mX96m,整体呈现L型。升压站分为生活区及生产区,生产区布置有主变基础、GIS基础、SVG基础、配电装置楼、IIOkV配电区构支架、避雷针、接地变、站用变等建(构)筑物;生活区布置有附属用房、事故油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体化消防泵站等建(构)筑物及设备。

45、集电线路本项目集电线路敷设方式选择架空敷设以及电缆排管敷设方式,集电线路路径经过方阵区部分以电缆排管形式进行敷设,集电线路路径不经过方阵区部分采用架空形式,其中集电线路架空部分采用的基础形式有直柱板式基础、掏挖基础、桩基础。35kV电缆全部采用单回路敷设,路径长度约为32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4km,地埋线路长度约28km。辅助工程场区道路每个站区设置1个出入口,与现状公路相连接。光伏组件之间设置检修道路,路面宽度4.0m,泥结碎石路面。部分道路路面宽度约3.5m,进行改扩建,改造主线道路长度约6.9km,围栏光伏发电区外围边界考虑设置防护围栏,高度约1.8m,长度共63.65km,防护围栏

46、拟采用浸塑低碳钢丝防护网。环保工程废水治理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用卜周边果园地施肥。建设时将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充分停留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不外排。运营期:一体化污水设备处理生活污水(日处理量5nd,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池+MBR膜+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后用于场区外果园地施肥;清洗废水部分自然蒸发损耗,部分流入植被绿化区灌溉废气治理施工期:定期洒水,设置围挡,采取封闭、遮挡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运营期:升压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噪声治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过居民区时限速不鸣笛、合理安排

47、施工作业时间。固体废物运营期:加强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土方石回用于场地周边道路铺设:建筑垃圾回收有用材料,不能利用部分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运营期:废太阳能光伏板交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箱变检修及事故产生的废油收集在不锈钢事故集油箱内,检修时由专业的检修公司带走,不在本项目区暂存;废蓄电池、废油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收运处置环境风险升压站设置容积为80m3的事故油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绿化恢复工程施工营地拟在升压站及升压站北侧设置一个施工营地,占地面积约10000m2,施工营地位于项目光伏组件租地范围内,不增加临时用地。施工营地主要用于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堆放、施工人员临时办公等。临时堆土场设置于升压站北侧,占地约500m2,用于暂存项目施工剥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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