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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期间加强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防范院外来源的交叉感染,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我院从严实施陪护及探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设陪护。确需留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医嘱,实行登记管理。原则上一患一陪护人员;重症、大手术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证方可留陪(办理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二、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院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报告结果阴性,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者可从事陪护。病区需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天两次),并记录。原则上陪护相对固定,不
2、随意更换陪护。三、陪护人员如需外出离开医院,应告知当班护士离开的时间与去向,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院,科室应做好陪护人员的外出记录。如刻意隐瞒外出情况者,医院有权禁止该陪护人员继续进行陪护。四、陪护人员请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服从病区管理,在院期间注意手卫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得随意占用空床,不在病区内吸烟,尽量减少走动,保持病房的整洁与安静。家属送餐进入医院时,需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安康码,进行测温,30分钟内离开病区。五、新冠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禁止探视。如特殊情况必须探视时,应由病区主任或护士长批准,并通知预检分诊体温监测人员按要求进行放行。六、患者入院当日,护士应对患者进行关于疫情期间陪护人员与探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康宣教。七、陪护及探视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扰乱医院治安秩序,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