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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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3年5月第一章国家事权7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7(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7(二)区域(农村)空气质量监测9二、水环境质量监测10(三)地表水水质监测10(四)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12、,I二和地卜,境监1(五)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14(六)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16四、辐射环境监测17(七)辐射和辐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7第二章省级事权20、环境空气质监测与预报.20(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二)酸雨监测22二、水环境质量监测24(四)地表水水质监/K?*(24(五)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26(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8(七)随州市水生态环境质

2、量监测30(八)随州市重点湖库河流水华预警监测33(九)水功能区专项监测34(十)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监测35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37(十一)省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37四、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38(十二)生态质量监测38/、声环境质量监测41(十三)声环境质量监测46,、辐射环境监测.,.44(十四)水体辐射环境质量监测44(十五)土壤辐射环境质量监测45七、环境监测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47(十六)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与质控体系建设47(十七)省级环境监测网量值溯源/传递47(十八)环境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48(十九)资质认TH与持证上冈考核52八、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全国联网及基础能力

3、信息更新.53(二十)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全国联网53(二十一)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信息更新与填报53第三章市级事权54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54(一)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54二、水环境质量监测55(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55.、生态环境质量报i-j书57(三)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57四、辐射环境监测58(四)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58第四章县级事权59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59()/XLIJI.LiIil/51!159(二)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60.、水环境质量监测63(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63(四)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65(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66三、土壤和

4、地下水环境监测69(六)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69(七)省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71(八)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专项监测74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72(九)农村村庄环境质量监测73(+)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76(十一)农田灌溉水质监测77(十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78(十三)规模化养殖场自行监测80五、声环境质量监测80(十四)尸环境质里监测80六、污染源监测83(十五)污染源执法监测83(十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85(十七)工业园区专项监测86七、辐射环境监测88(十八)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88八、环境监测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90(十九)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5、机制与质控体系建设88(二十)环境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90九、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全国联网及基础能力信息更新.91(二十一)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全国联网91(二十二)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信息更新与填报91第一章国家事权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 .监测范围随州市城区,国控站点3个:市委党校站、市林业局站、市立交桥水厂站,均在随州市曾都区管辖范围内。具体站点名称清单见附件1。2 .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e)No2NoX)、可吸入颗粒物(PMlO)、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0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

6、)、能见度。3 .监测频次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4 .工作方式国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国控站)日常运行维护为国家事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国控站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随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随州监测中心定期对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协助省监测中心站做好国控站、省控站的技术支持工作,并配合地方生态环境局做好运维保障工作。5 .数据报送以VPN方式报送实时数据。国控站社会化运维机构于每日12时前通过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以下简称总站数据平台)一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业务应用系统审

7、核,并报送前一日的小时数据。6 .评价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函(环测便函(2019)417号)要求对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的颗粒物浓度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依据环境空气颗粒物(PMIO和PM2.5)连续自动监

8、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开展质控工作。国控站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分别由总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开展质控智能化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空气质量监测自动质控。8 .站点基础保障及巡查国控、省控站的站房用地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地方生态环境局负责。随州监测中心定期对辖区内国控、省控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每月10日前通过邮箱hbjc_air报送上月巡查结果,并反馈当地生态环境局。协助省监测中心站做好国控站、省控站的

9、技术支持工作,配合地方生态环境局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二)区域(农村)空气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随县新城站1个点位,位于随县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楼顶,详见附件1。9 .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e)No2NOX)、可吸入颗粒物(PMlO)、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0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10 .监测频次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11 .工作方式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日常运维为国家事权。受总站委托,由省监测中心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日常运维及保障工作。12 数据报送及监测报告以VPN方式报送实时数据。社会化运维机构于每日12时前通

10、过总站数据平台一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业务应用系统审核,并报送前一日的小时数据。13 .评价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的要求进行评价6项污染物。1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依据环境空气颗粒物(PMlO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关于报送国家区域/背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7)

11、333号)、关于做好国家区域/背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03量值传递工作的通知(总站气字(2018)136号)、国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册(第二版)(总站气字(2021)564号)开展运维及质控工作。二、水环境质量监测(三)地表水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监测任务涵盖“十四五”国控断面、省控断面、省界入境断面等,监测范围详见附件7。国控断面由国家组织开展监测,随州市不再另行开展监测。2 .工作方式“十四五”国控断面(点位)监测属国家事权,由国家统一组织监测。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要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12、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4 .数据报送国控断面按照月度监测方案要求,承担采测分离实验室分析任务的分析测站通过总站数据平台一国家水质手工监测应用系统上报监测分析结果,实行数据直报(法定节假日可顺延)。监测数据填报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修约处理规则(总站水字(2018)87号),评价数据修约执行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82号)。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检测限应该满足国家地表水I类标准值的1/4;未监测则填写“一1”,并写明原因。如遇缺测、缺项及数据填报错误等情

13、形,需提交正式文件予以说明。5 .数据审核所有断面监测分析结果须经过数据生产单位内部三级审核,并对数据质量负责;采用采测分离模式监测的断面须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管理办法(环办监测(2019)2号)和地表水水质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审核办法(试行)(总站水字(2020)246号),分步进行数据初审、复审、终审和入库工作。(四)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1.监测范围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按国家水质自动站站点表(附件3),由国家组织运行维护。6 .监测项目国家水质自动监测项目主要包括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氨氮、高锌酸盐指数、总氮、总磷,湖库增测叶绿素a和藻密度。7 .监测频

14、次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频次: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叶绿素a和藻密度每1小时监测一次;氨氮、高镒酸盐指数、总氮、总磷等理化指标每4小时监测一次,可根据环境管理需求适当调整监测频次。8 .工作方式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为国家事权,运维工作由总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随州监测中心定期对辖区内国家、省级水质自动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每月10日前通过邮箱hbjc_water报送上月巡查结果,并反馈当地生态环境局。协助省监测中心站做好国家、省级水质自动站的技术支持工作,配合地方生态环境局做好运维保障工作。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执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15、9152017)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环办监测(2019)2号)及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站办字(2022)494号)等。10 .数据管理国家水质自动站数据实时自动上传至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综合监管平台,随州监测中心负责数据二级审核,如遇水质异常应及时反馈相关地方生态环境局和省监测中心站。11 站点基础保障及巡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采水构筑物及采排水管路、废液处络、水电供应、安全保障、视频监控、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地方生态环境局负责。随州监测中心定期对辖区内国控、省控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

16、,每月10日前通过邮箱hbjc_air报送上月巡查结果,并反馈当地生态环境局。协助省监测中心站做好国控站、省控站的技术支持工作,配合地方生态环境局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五)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随州市共有4个背景点,无风险监控点,具体点位信息通过总站土壤监测信息系统下发。2.监测项目020cm表层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如下:(1)土壤理化指标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2)无机污染物镉、汞、碑、铅、铭、铜、锌和银等8种元素的全量。(3)有机项目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烧(蔡、危烯、危、笏、菲、慈、荧慈、花、苯并(a)慈、窟、

17、苯并(b)荧意、苯并(k)荧意、苯并(a)花、荀并(1,2,3c,d)花、二苯并(a,h)慈和苯并(g,h,i)Jl)o(4)其他项目背景点增选测试项目钻、氟、锦、硒、钢、锂、钠、钾、枷、钠、银、镀、镁、钙、锯、银、硼、铝、钱、锢、钝、铳、钮、镰1、车市、错、电女、铮、销、轧、锹、镉、钦、银、钱、镜、错、牡、铀、楮、锡、钛、错、铃、锦、钿、铝、硅、铝、鸨、浸、碘和铁等53种元素的全量。3 .监测时间背景点:4月15日前,省监测中心站制定并报送监测工作方案,在总站土壤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备案。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监测工作。4 .工作方式背景点为国家事权,受总站委托,由省监

18、测中心站组织随州监测中心开展相关工作。5 .数据报送背景点:11月底前,省监测中心站将监测数据汇总审核后上传至总站指定数据库,并同时向总站提交监测报告。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承担监测任务的各有关监测机构须加强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采样、制样、分析测试等环节执行总站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定、土壤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技术规定、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和2023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等。总站按照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技术规定(试行)对背景点组织实施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总站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风险监控点开展监督抽查,对

19、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六)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对湖北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具体监测实施方案由总站另行印发。1 .监测范围随州市2个“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具体由总站下发。2 .监测项目基本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中的29项,包括pH、硫酸盐、氯化物、铁、镒、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高镒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氧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碑、硒、镉、铭(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

20、。所有点位均须监测基本指标。特征指标:风险监控点位增测部分典型的特征指标,具体指标由总站确定。3 .监测频次国家地下水考核点位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各监测1次。4 .工作方式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为国家事权,由总站会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统一组织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监测。5 .数据报送5月15日前,完成全部平水期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8月31日前,完成全部丰水期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枯水期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为确保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合理性,须切实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按照国家、流域

21、和任务承担单位分级分工负责方式,实施三级质量控制。总站制定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牵头组织外部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和相关流域监测中心等单位,分工实施国家级和流域级外部质量控制任务,保障数据质量。各任务承担单位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总站编制印发的技术规定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效果,确保数据质量。四、辐射环境监测(七)Y辐射和辐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随州市国控大气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一个:随州市迎宾大道站。具体任务见附件29。2 .监测项目空气中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中核素分析、90Sr.137Cs

22、,空气中碘(1311),沉降物中90Sr、137Cso3 .监测频次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频次为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气溶胶中y核素: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气溶胶中90Sr和137Cs:监测频次为每月采集1次,全年样品合并测量。空气中碘(1311):测频次为1次/年。沉降物中90Sr、137Cs:监测频次为1次/年(每季度采集1次累积样,全年样品合并测量)。4 .工作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布设在各地的自动站运行管理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受生态环境部核一

23、司委托,由省核辐中心和地方生态环境局共同承担。自动站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随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省核辐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分析工作,并负责数据报送、报告编写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工作。自动站相关样品采集工作由各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采样并寄送至省核辐中心。各季度样品采集截止时间为2月、5月、8月、11月;市生态环境局需在各季度样品采集截止时间的当月15日前完成自动站样品采集和寄送工作。5 .数据审核与报送按照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发布实施细则(试行)(国环辐(2015)33号)和国家辐射

24、环境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国环辐(2016)15号)的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并通过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按时报送至辐射监测技术中心。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依据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GB8999202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21)、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环监测(2021)80号)、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样品外检作业指导书(试行)(国环辐(2015)12号)、辐射环境监测标准物质配置项目标准物质使用管理办法(国环辐(2017)15号)、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仪期间核查实施细则(试行)(国环辐(2019)18号)、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

25、测站运行技术规范(HJ10092019)和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方案的要求开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第二章省级事权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省控城市站2个:随县民主路站、广水滨河东路站,分别在随县新县城和广水市城区。具体站点名称清单见附件1。2 .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e)No2NOX)、可吸入颗粒物(PMlO)、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0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3 .监测频次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4 .工作方式省控站日常运行维护为省级事权,由省监测中心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监

26、测数据与总站实时联网。5 .数据报送以VPN方式报送实时数据。省控站社会化运维机构于每日14时前通过省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以下简称省监测中心站数据平台)一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审核,并报送前一日的小时数据。随州监测中心通过省级空气质量监测联网管理平台复核前一日经审核的小时数据。6 .评价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

27、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函(环测便函(2019)417号)要求对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的颗粒物浓度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依据环境空气颗粒物(PMIO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c)2、NO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开展质控工作。省控站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由省监测中心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开展质控智能化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空气质量监测自动质控。8 .站点基础保障及巡查省控站的站房用地或

28、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地方生态环境局负责。随州监测中心定期对辖区内省控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每月10日前通过邮箱hbjc_air报送上月巡查结果,并反馈当地生态环境局。协助省监测中心站做好省控站的技术支持工作,配合地方生态环境局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二)酸雨监测1.监测范围随州市共设省控降水监测点为2个,分别是随州市环保局401、郊区501。具体降水监测点位信息见附件6。2 .监测项目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镂、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3 .监测时间降雨(雪)时,每24小时采样1次,当日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

29、:00为一个采样周期。4 .工作方式两个酸雨监测点位均在曾都区,由随州监测中心组织开展监测。5 .监测数据报送时间随州监测中心于每月10日前向省监测中心站报送上月监测数据。省监测中心站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通过总站数据平台一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系统报送上月全部监测数据。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依据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开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省监测中心站加强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查与监测技术培训。(三)环境空气质量预报1.预报范围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7 .预报内容随州市未来7天城市空气质量预报。8 .预报发布随州监测中心每日12:00前通过湖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上报

30、城市未来7天AQl范围、首要污染物、PM2.5浓度范围、O3-8h浓度范围预报结果。9 .预报会商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湖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与省监测中心站每日开展线上预报会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监测中心站、随州监测中心、气象部门等适时开展重污染过程、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预报联合会商,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10 .预报评估省监测中心站定期对湖北省区域预报和城市预报效果进行评估。随州监测中心根据本地情况定期对预报效果进行评估。二、水环境质量监测(四)地表水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监测任务涵盖“十四五”国控断面、省控断面、省界入境断面、县域考核段面等,监测范围详见附件7。11 .监测项目现

31、场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湖库点位增测透明度。实验室分析项目:高镒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碑、汞、镉、铭(六价铭)、铅、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湖库点位增测叶绿素a。其中:必测指标为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锯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湖库增测透明度、叶绿素a指标),必测指标中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镒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9项指标建有省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省控断面(附件4中标*断面)开展实时、自动监测;特征指标为以上实验室分析项目中除必测指

32、标外,上一年及当年出现过的超过11I类标准限值的指标。12 .监测频次省控断面、省界入境断面、县域考核河流断面必测指标和特征指标每月监测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全年共开展四次,分别安排在2月、5月、8月、11月。县域考核湖库点位必测指标和特征指标每单月监测一次。5月、11月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13 .工作方式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省界入境断面、县域考核断面为省级事权,由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监测。1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要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

33、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15 .数据报送省控断面监测数据,现场监测项目通过“湖北省地表水采样系统”于采样时通过手机端APP实时填报,实验室分析项目于当月18日前将数据通过“湖北省水环境质量监测一站式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报送。如遇水质异常(监测数据出现历史极值、必测指标浓度为劣V类、选测指标浓度超过HI类标准限值、环比水质类别变化超过两个等级等情况),需将水质异常情况报告(至少包含水质波动情况、数据趋势分析、质控情况、现场核查结果等)以附件形式随当月数据一同报送。省界入境断面、县域考核断面由随州监测中心于每月18日前将数据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监测数据填报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

34、测数据修约处理规则(总站水字(2018)87号),评价数据修约执行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82号)。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检测限应该满足国家地表水I类标准值的1/4;未监测则填写“一1”,并写明原因。如遇缺测、缺项及数据填报错误等情形,需提交正式文件予以说明。对于在监测断面目视范围内无水或仅有不连贯的积水而缺测时,需提供断面位貉上游、下游、左岸和右岸照片,清晰反映水体断流等情况。16 .数据审核所有断面监测分析结果须经过数据生产单位内部三级审核,并对数据质量负责。17 数据共享国控断面、省控断面、省界入境断面、县域考核断

35、面监测数据于次月10日前由省监测中心站通过管理系统共享给随州监测中心和地方生态环境局。(五)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1.监测范围省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按省级运维水质自动站站点表(附件4)。18 .监测项目省级水质自动监测项目主要包括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氨氮、高锌酸盐指数、总磷、总氮,部分水站增测叶绿素a、挥发酚、重金属、总有机碳、氟化物、藻密度、生物毒性等多项指标。19 .监测频次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频次: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叶绿素a和藻密度每1小时监测一次;氨氮、高锌酸盐指数、总氮、总磷等理化指标每4小时监测一次,可根据环境管理需求适当调整监测频

36、次。20 .工作方式省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为省级事权,运维工作由省监测中心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2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执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环办监测(2019)2号)及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站办字(2022)494号)等。22 .数据管理省级水质自动站数据实时自动报送,运维单位负责数据初审,随州监测中心负责数据二级审核,省监测中心站负责数据终审。23 站点基础保障及巡查省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站房、水电路以及出入道路的维护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由地方生态环境局负责。

37、涉及站房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防雷检测费、采水构筑物及采排水管路、废液处骆等费用支出的,根据预算安排由社会化运维机构承担。随州监测中心定期对辖区内国控、省控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每月1()日前通过邮箱hbjc_air报送上月巡查结果,并反馈当地生态环境局。协助省监测中心站做好国控站、省控站的技术支持工作,配合地方生态环境局做好运维保障工作。(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1)地级以上城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按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名单(附件9)开展监测,备用水源地和新增在用水源地亦纳入监测。24 .监测项目(1)地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

38、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25 .监测时间(1)常规监测每月110日采样监测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则需加密监测。(2)全分析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年67月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26 .工作方式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由随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27 质量保证

39、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数据报送单位对报送的监测结果进行审核确认。28 .数据报送(1)常规监测数据随州监测中心每月22日前将审核后的监测数据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省监测中心站审核后于当月25日前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报送总站。(2)全分析监测数据和评价报告水质全分析数据于9月份与当月饮用水源地常规水质监测数据一同通过管理系统报送,同时,全分析评价报告报送至邮箱:hbjc_drinko经省监测中心站审核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送总站。(3)数据填报格式监测数据填报和修

40、约参照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修约处理规则(总站水字(2018)87号)。若监测断面水质异常(水质劣于11I类),随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需立即组织全面排查,并向生态环境厅报送相关报告。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表1的基本项目检测限应该满足地表水I类标准值的1/4;表2和表3项目检测限须满足标准值的1/4;未监测项目填写“1”,并写明原因。报送取水量时,水源地当月未取水填写“0”,并注明原因(如备用水源地);未获得取水量信息填写“一1”。若在用水源地当月未监测,则该水源地数据行填“一1,并注明原因(如备用水源地)。(七)随州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随州市内所有国

41、控和省控水生态监测点位(详见附件13)。2 .监测项目水生生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动物、浮游植物。监测方法按照水生态技术要求淡水浮游植物(试行)、水生态技术要求浮游动物(试行)、水生态技术要求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试行)执行。水生境河流:自然岸线、水利工程(水体连通性)、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水生生物栖息地。湖泊:自然岸线、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水生生物栖息地。水库: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水生生物栖息地。其中自然岸线监测类型、长度;水利工程(水体连通性)监测水利工程数量,数据来源于水利部门;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监测植被覆盖度、叶面积指数和总初级生产力;水生生物栖息地监测涉水自然保护地

42、所在水体人类活动类型和面积。监测方法按照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试行)(环办监测函(2022)169号)执行。水环境:与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保持一致,不重复开展。监测方案按照地表水监测相关要求执行。3 .监测频次水生生物:监测频次为1年2次,时间一般在45月和910月,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水生境:监测频次为一年1次。自然岸线和水生生物栖息地监测时间一般为36月(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监测时间为植被生长旺季(68月,可结合时间情况调整)。水环境:国控点位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保持一致,非国控点位与水生生物指标监测同步开展监测。4 .工作方式湖北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为省

43、级事权,按照“统一采样、集中分析的原则,由省监测中心站负责组织实施、随州监测中心共同参与。水生生物监测由随州监测中心负责所在区域点位的采样和分析工作,省监测中心站负责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水生境指标监测由省监测中心站负责开展。水环境监测中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水质监测断面,监测数据以国家组织的采测分离监测结果为准,原则上不再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其他断面由随州监测中心开展监测。5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水生生物严格依照统一、规范的监测技术方法,开展采样和分析工作,各监测单位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控并对监测结果负责。省监测中心站组织质控专家进行全程质控,并选取10%的样品进行交叉复检。各监

44、测项目分析实验室选取典型的实际样品,开展实验室间比对验证工作,并科学、客观地分析水生生物监测结果数据离散程度。水生境参考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一数据质量控制与集成(HJII762021)等相关技术方法开展质量控制。以相近时间过境的更高空间分辨率遥感影像获得的遥感数据为相对真值,交叉验证解译识别精度,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来辅助验证遥感解译的精度,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比。水环境监测按照地表水监测相关要求执行。(八)随州市重点湖库河流水华预警监测1 .监测范围随州市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点位名单详见附件21。2 .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叶绿素a浓度、藻细胞密度。3 .监测时间和频次常规预警监

45、测时间为3月至10月,水质异常期间每天开展一次监测。4 .工作方式水华预警监测由随州监测中心统一组织监测,待县(市)级站形成水华预警监测能力后,由县(市)级站负责所在区域水华预警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各地方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每两天开展一次水华现场巡查。5 .数据报送水质异常期间,每日17:00前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当天水华预警监测数据和巡查报告,并向省监测中心站报告水华现场巡查情况。(九)水功能区专项监测1 .监测范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全省共有412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其中313个断面可以“一代多”或直接替代的方式纳入“十四五”湖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还有99个断面需单独开展监测,其中随州有8个断面需单独开展监测,详见附件8。2 .监测项目每季度第二个月(2月、5月、8月、11月)开展全指标监测,即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项目进行监测(粪大肠菌群除外)。河流增测电导率和浊度,湖库增测电导率、浊度、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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