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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二。二三年七月表2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二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0.2365ha投资金额968.4675万元用海期限50年预计就业人数100人占用岸线总长度Dm邻近土地平均价格543.75万元ha自然岸线I)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2128.5万元人工岸线Dm填海成本90万元ha其他岸线1m海域使用类型工业用海一其他工业用海新增岸线0m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建设填海造地0.2365ha工业项目厂区摘要1、用海位置: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
2、区块,该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68号)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且属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一部分。用海内容:本次出让区块面积为0.2365公顷,拟用于建设年产10万台车载无氟空调项目。用海类型:工业用海(一级类,编码:2)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码:27).用海方式:填海造地(一级类,编码:1)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码:11).用海期限:出让区块为填海工程,基础设施投资较大,回收期较长,按最高50年用海期限出让。2、用海必要性: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规划为中意宁波生态园,其实施车载无氟空调项目有利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发展。出让区块用于建设”年产10万台
3、车载无氟空调项目”,是国内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相应配置和功能的提高的需要。无氟车载空调能更好地高效节能,提高效率并低碳环保,且不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对大自然的环境有更好的保护。出让历史围填海区,既能充分利用存量围填海资源,缓解余姚市土地资源不足的压力,又能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程,海域出让十分必要。3、规划符合性: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出让区块位于城镇发展区中的工业发展区;根据三区三线管控,出让区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中的工业用地控制线,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出让区块将用于建设年产10万台车载无氟空调项目,符合在编的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根据浙
4、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区块属于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代码A31)。拟落户工业生产项目,属于工业用海,符合该区“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的主导功能,也符合“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各项管理和环保要求,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区块实施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2016-2020年)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中意(宁波)生态园专篇余姚滨海新城BHO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定位和管控要求。出让区块实施符合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自
5、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等政策要求。4、占用岸线情况:出让区块不占用岸线。5、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受已建一线海塘阻隔作用,出让区块对相公坛块外侧各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的无影响。出让区块与周边已建道路、河道均存在一定的距离.做好环保措施和管理措施,对公共设施无影响。因此,该出让区块无利益相关者。6、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1)生态评估根据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结论,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实施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区附近海域,对外围影响甚微;对水质和沉积物环境无明显影
6、响;主要造成围区内的海洋生物灭失,对围区外海域资源生态无显著影响,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围填海项目的实施使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所在的庵东沼泽区湿地的面积会少量增加,无不利影响;对杭州湾南岸鸟类种类、居留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迁徙候鸟承载力减少,但不会对该区域的鸟类尤其是受保护物种,产生足以改变其种群规模、居留模式的影响;对占用区域的河口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但通过生态修复,使河口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的整治和修复。总的来说,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实施未对周围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相对于整个围涂工程,出让区块面积较小,其实施对所在
7、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远小于整个围涂区。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出让区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资源生态无影响。(2)资源影响分析1)滩涂资源影响出让区块位于已填成陆区,在原填海时期造成所在区域的滩涂减少0.2365公顷。本次出让后不再进行填海,进行地面工程建设不会造成滩涂资源损失。2)海洋生物损害根据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结论,按照出让区块与该围涂工程四期的面积占比,计算出让区块实施造成的鱼卵、仔鱼、游泳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永久损失量分别为6.94x103个、1.4x104尾、3.61kgx0.81011cells.1.88x1
8、07个、148.62kg、19.8kg(3)生态影响分析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出让地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陆上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环保规定收集处理,不直接排海,对周边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无影响。营运期,出让区块运行产生的污水将在厂区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附近海域水质、沉积物环境影响很小。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一期、二期、四期工程共造成海洋生态系统工程损失价值为3683.21万元/年,根据面积占比计算出让区块在原填海工程时期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损失价值1805元/年。在此基础上开展地面工程建
9、设不会造成海洋生态系统损失。(4)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出让区块属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的一部分,出让区块造成的海域资源和生态影响将纳入围区整体生态修复考虑。另外,出让区块内也将建设厂区内绿化,参与区域生态系统的气候调节、空气净化等生态功能。7、出让区块选址合理性出让区块基础设施完善、区位条件良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良好、规划条件适宜,与所在地社会条件相适宜。出让区块在围涂区内实施,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影响很小;出让区块现状高程约4.om,进行相应地基处理后可满足工业用地建设的需要.营运期可利用中意宁波生态园内完善的环保设施处理“三废“,对海域资源生态影响很小,与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相适宜。出让区块
10、位于围区内,具有较完善的防潮防洪排涝设施,一般情况下可承受台风侵袭;在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也不会产生滑坡和坍塌、沉降。出让区块将建设“年产10万台车载无氟空调项目”,不涉及高风险、高污染行业,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风险,与周边用海活动相适宜。出让区块周边路网、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均已建成,具有先行出让和实施的条件,出让区块选址合理。8、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性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内已填成陆区,对周边海域环境和资源影响较小。出让区块陆上工程建设对围涂区外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有利于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宜,符合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要
11、求,体现了集约节约用海。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9、出让区块用海方式合理性整个围涂工程填海造地的用海方式对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有利于区域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出让区块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的适宜性较强,用海不占用岸线,用海方式是合理的。出让区已填成陆,在填海造地一级用海方式下确定的前提下,本次出让后采用建设填海造地的二级用海方式与规划要求符合。同时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也已落户部分工业企业,今后随着其它企业逐步落户,将形成区域产业集聚优势。10、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性出让区块按照余姚滨海新城BH0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出让用海项目建设的需求确定范
12、围、面积和用途,与周边土地一同出让后,可满足”年产10万台车载无氟空调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出让区块总平面布置符合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的要求;类比其他同类产业项目的用地面积,出让区块土地产出率较高,符合集约节约用海的要求;用海范围界定遵循了海籍调查规范并结合了项目实际情况,已无减少用海面积可能性,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11、出让区块用海期限合理性前期填海工程建设量大,投资大,出让后作为“年产10万台车载无氟空调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因此,出让区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建设工程用海期限最高不超过50年,来核定出让
13、年限是合理的。根据上述各项海域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出让区块用海可行。1概述11.1的工作由来.11.2论证工作好级及7三国,,.31.2.1论证等我,31 .2.2论证范围t.b.a-I.:-Iw.-32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52 1出让区块用设内容,,“,一,.522三布诙和主尺度一71.1.1 1出让规SlR内容.,.-.-t.-,.,.,-.-,-.,-,71.1.2 出状.-.,.,.-.71.1.3 出让条件102.3出让区块主要IfeI工艺和方法,.,.,.,.112.4出让区决用海需求.,.112.5用海必要性分析.122.5.1 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一.122.5.2 出让区块
14、用海必要性.,.133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153.1.1港口航阻锚18资瀛,.15312或I*,*,II,三*三53-1.3赤港资源“.-.三.153.1.4滨海$i.l.,bbbbibii,i,Bb-b.bbb.i53.1.5海洋通业第,.-.-.153.2海洋,i.i.i.l153.2.2海洋水文-.-.163.2.3岸滩演变和地形地貌173.2.4工程J三5慨兄n.252 .1.2海谢堤U用晚-.,.-.-.-.,.-.255 13方域型.w.-.-.-.-.265.2出让区块又寸海域开发5舌动的能。向265.3.三u:1.,r,.三.三.三.-.三.-S.r,.,351.1 .1与区位
15、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适宜性分析351.2 .2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适宜性分析.357. 1.3是否存在潜在的、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367.1 .4与周边用海活动侬宜367I5,.*.*,*,.367.2 用海平面布置S性分析.三.,.三.37Vil7.3 .3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才/j。/d一门,.J36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r.,.,.,.,.-397.5 dSSf4).,*三,*,*.*.三三,*-*.O7.5.1用海面碇的界定,407.52用海.,二.407.5.3用海合三分析.,i.437.6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I,.,.r*n.,.IIn-.-.B-458生态用海
16、对策措施468.1生态用海对策.,傍8.1.1生施护对策468.1.2生桢卷ISaJ.,.468.2翔复措施.479结论48Vljl1概述1.1 论证工作由来(1)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及批复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南岸,钱塘江口,以除险治江为目的的重大水利工程,包括围涂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工程,除三期工程没有开展围垦建设外,其他工程均已完工。根据2018年历史围填海现状调杳成果.本围涂工程总面积5267.6940公顷,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面积共4793.1687公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
17、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要求,历史遗留围填海需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具体处理方案编制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办理用海手续。2019年4月30日,余姚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同年9月报送至自然资源部。根据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等文件要求,原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中部分生态修复内容涉及基本农田,导致生态修复工作无法顺利推进,余姚
1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考虑围区内外海洋生态功能和生态修复实际情况,对原生态修复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编制完成了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并于2022年10月25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开发建设的轻重缓急,余姚市人民政府先行处置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东侧区块,于2020年2月形成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理方案)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14个,面积1489.0148公顷。2020年4月7日,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对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
19、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备案意见进行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68号),同意将该区域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按照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高效集约利用已填成陆区域,加快盘活存量,形成有效投资;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用海手续,不得化整为零、分散审批”。(2)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由来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项目建设需求,拟出让”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二”用于建设年产10万台车载无氟空调项目,拟出让区块(面积0.2365公顷)为该拟建落户项目规划红线(面积2.6749公顷)的一小部分,其大部分区域(面积2.4378公顷)位于拟出让区块两侧
20、,现已为土地。本次拟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内,属于历史围填海图斑330281-0056以及处理方案的中期拟建项目区域,为涉海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取得,也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招拍挂出让方案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让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技术单位对拟出让的海域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并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
21、制定出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后,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海洋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拟出让区块需开展海域使用论证,为此,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宁波市盛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之后成立了项目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调查和测量,收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出让区块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海洋环境及其附近海洋资源的开发、相关产业布局及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等最新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客观反映该项目用海可能对海域资源、自然环境及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我公司在以上基础工作上,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
22、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现呈送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送审稿公示和组织专家评审。1.2论证工作等级及范围1.2.1论证等级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填海造地用海”所有规模、所有海域均进行一级论证。出让区块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为0.2365公顷,因此,出让区块实行一级论证。1.2.2论证范围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中的规定:论证范围确定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
23、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15km。本次论证范围按照区块最外缘线外扩15km,其中南侧以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海陆分界线,论证范围面积约498km2,如图1.2-1所示。图12-1论证范围图1.3论证重点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睑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根据“自然资规(20187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的有关精神,本次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
24、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表C.1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出让区块自身特征和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1)用海必要性;(2)用海面积合理性;(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2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2.1出让区块用海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区块二(2)项目性质:经营性(3)地理位置: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的中意宁波生态园范围内。地理位置见图2.1-10(4)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至曹朗东直堤,西至横塘直堤,北至顺堤。2020年2月,余姚
25、市人民政府将围涂工程中的湖北东直堤以东区域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向自然资源部进行报备,并取得备案批复。在备案范围内,湖北东直堤至涛声路范围属于中意宁波生态园规划范围。具体见图2.1-2o本区块位于围涂四期工程相公坛块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3302810056的一部分。亮星后通,tStt余姚市地图广审泰寿镒、例T*tt.Vrii型,twR.MJHW.Mrfl.胆可肉路总军髭&糜*A4itM4UUt,OtAK*区电公tsetkH4IXCAHKhIW娘森坤AWK*9Kff(273万元/亩万元/亩23万元/亩2.3%出让指标容积率海域利用率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系数建筑密度建筑总高1
26、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用地面积占比建筑面积占比指标类型指标设置指标来源1.6且20%7%15%340%50%,24米国标注:(1)面积最终以海籍调查表及宗海界址图为准。(2)由于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要求绿地率20%,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要求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10%20%,因此出让区块绿地率指标设置为20%2.3 出让区块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出让区块填海施工已完成,现对出让区块及所在围区施工工艺进行回顾性分析。施工总的顺序安排是:按其分块,由下而上,先相公坛北块,再湖北北块和临海块.最后是横塘块。总体采用先围后
27、吹填的施工工艺,先在垂直流向筑直堤(先抛石坝)然后在直堤东西向中间施工筑顺堤和隔堤,龙口预留在湖北北块顺堤和相公坛顺堤上.龙口合拢后进行内部吹填工程。2.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1)出让区块范围出让区块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兴业路北侧、临江路西侧、*物流有限公司已建厂房东侧,兴涛路南侧。(2)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出让区块用海面积0.2365公顷,出让后按规划实施。(3)出让区块性质、类型及用海方式用海性质:经营性用海。用海类型:依据HY/T123海域使用分类,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编码:2)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码:27)o用海方式:依据HY/T123海域使用分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类
28、,编码:1) 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码:11)。(4)出让区块用海期限出让50年用海期限。(5)出让区块占用岸线情况出让区块不占用海岸线。2.5用海必要性分析2.5.1 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1)是中意宁波生态园建设的需要近年来,余姚市委市政府加快滨海产业园区由“建区“到“造城”的战略调整,坚持工业化和城市化“两手抓“和“两轮驱动”的方针,将其打造成为杭州湾跨海大桥西部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综合性滨海新城。中意宁波生态园,是全省唯一,也是全国仅有的9个国际合作生态园之一。园区规划形成“一轴一岛、一湖五片”的空间结构,五片即为中央复合岛综合片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生命健康产业
29、区、节能环保产业区、研发创新区。园区成立以来,已成为宁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支点性平台,全力将园区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制造基地、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集聚区之一,努力为余姚打造“两区三城”的决策部署和建设现代化创新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出让区块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高端制造业片区,其实施有利于促进该园区的建设发展,建设是必要的。(2)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1)项目背景百F车业调研并着手研发了特种车辆车载空调。目前国内的大部分工程车都没有安装空调,当夏日来临车内温度可达50度,驾驶员无法承受。而目前国内车载空调的厂家只有寥寥几家。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和国内基
30、本相同据统计,2019年1月份至10月份,国内挖掘机市场销量196222台,其中10月份销量24566台,同比增长14.4%,预计2025年会增长至少15%以上。到25年底全国注册登记(部分私人的没有注册)挖掘机保有量256万台。这些所有的挖掘机出厂时都是没有安装空调。而目前车载空调市场销售总量不过2万台。外销方面,目前各东南亚国家基础设施都低下落后,各大巴车普遍以风扇降温,对国外的实地考察发现约有上千家小作坊大巴工厂急切愿意应用车载空调。宁波百孚车业通过现有销售渠道对国内外所有经销商进行车载空调销售意向调查得到大部分客户的认可。2)国内相关产品与技术现状2019年宁波百孚车业对国内外客户的调
31、查显示无氟车载空调的市场需求意向需求为89000台,客户平均意向单价为1045元/台。单台平均成本725元,毛利30%利润可观。2021年6月宁波百孚再次做了市场调查,客户意向需求超过180000台,愿意实际下单需求超100oOo台。因此,年产10万台车载无氟空调项目的实施是中意生态园建设发展的需要,项目具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所以本项目是非常切实可行的。(3)是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群众就业机会,吸收下岗职工与闲置人口再就业,将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项目的实施可带动新能
32、源、园林工具、电器产品及相关行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对于搞活余姚经济、增加余姚人民收入、提高余姚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出让区块的项目建设是必要。2.5.2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1)出让区块实施是缓解余姚市土地资源不足的需要余姚市行政区域面积1500.8平方公里,全市耕地63.78万亩,园地9.33万亩,林地78.2万亩,地貌构成大体为“五山二水三分田”;余姚市人均占有耕地0.71亩,远低于全国人均水平,也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耕地面积0.8亩的警戒线。由于自然和历史发展客观原因,余姚市存在建设用地占用城镇周边优质耕地、呈现城镇、农用地、产业三类用地杂乱交错,城中有村、村中有
33、厂、居住和企业用地交织等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形势日益严峻。从余姚市目前的土地存量来看,余姚市现有的存量土地不能满足当地用地需求。为扭转被动局面,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可充分开发利用余姚市丰富海涂资。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该围涂工程根据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将淤涨型滩涂区进行围涂,其实施对周边海域环境和资源影响较小,该围涂区将用于农业或工业建设,有利于提升余姚市的发展空间,缓解人多地少、耕地不足、各类建设发展用地布局不合理的问题。(2)出让区块实施是闲置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需要由于历史管理原因,出让区块尽管已经围填完成,但不具备合法合理的用地建设依据,导致填海后,区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出让区块所在的余姚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已编制围填海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且余姚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处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