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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系统设计,1、设计内容一是系统设计,二是报警联动设备控制设计。1)系统设计-包括系统供电及系统接地2)报警联动设备控制设计,3、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程序设计一般分三个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计算按建筑物房间使用功能及层高计算布置设备的数量,具体包括:探测器的数量、手动报警按钮的数量、消防广播的数量、楼层显示器、隔离器、支路、回路的数量,及控制器的容量等。2)施工图绘制施工图是工程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等。施工图应清楚地标明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消火栓按钮、防排烟机等各设备的平面安装位置、设
2、备之间的线路走向、系统对设备的控制关系等。,2、设计原则消防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就是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消防法规的要求,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在进行消防工程设计时,要遵照以下原则进行。在执行法规遇到矛盾时,应按以下几点执行。1)行业标准服从国家标准。2)从安全方面考虑,采用高标准。3)报请主管部门解决,包括公安部、建设部等主管部门。,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级别的确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的分级要根据不同情况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特点,结合保护对象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划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明确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3、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选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形式有如下三种:1)区域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二级保护对象;2)集中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一、二级保护对象;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特级、一级的保护对象。,8、防火和防烟分区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 1.1的规定。,9、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戒的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称作报警区域。在系统设计中,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防火分区或同楼层的几个相邻防火分区
4、组成。但由同一楼层的几个防火分区组成报警区域时,不得跨越楼层。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称作探测区域。探测区域可以是一只探测器所保护的区域,也可以是几只探测器共同保护的区域。但一个探测区域在区域控制器上只能占有一个报警部位号。,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报警区域的划分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探测区域的划分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 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 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说明:本条主要给出了探测区域的划分依据。为了
5、迅速而准确地探测出被保护内发生火灾的部位,需将被保护区域划分成若干探测区域。在国内外的工程中都是这样做的。在一些先进国家的规范中,如英国的BS5839规范1988年版和德国VdS规范1992年版中都详细地规定了探测区域的划分方法。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200m。,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每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 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 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
6、分探测区域: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建筑物闷顶、夹层。,系统设计,一般设计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接地,一般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2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
7、。,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2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3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4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一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如火灾显示盘。5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
8、要求:1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2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3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4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系统中至少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专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至少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2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消防联
9、动控制设计要求,1当消防联动控制设置的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在同一总线回路传输时,其传输总线的敷设应符合规定。2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3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置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火灾应急广播,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
10、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位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W。,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应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的功能。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扩音机的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火灾警报装置,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
11、置火灾警报装置。如警铃、声光报警器等。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消防专用电话,1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不能利用一般电话线路或综合布线网络(PDS系统)代替消防专用电话线路,应独立布线。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即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与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之间呼叫方式应该是直通的,中间不应有交换或转接程序。,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下列部位应
12、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2)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3)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1.31.5m。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系统接地,消防控制设备的接地应该采用联合接地(因为城市建筑物比较拥挤,若设置不同的接地,不但可能达不到相应要求,而且可能相互影
13、响),但不包括仅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消防工程。就简单的消防工程而言,如只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则仅设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或两者合一即可。但对复杂的消防工程,应设联合接地。,消防控制设备接地的规定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设计规定GBJ116-88中对消防控制设备的接地作了如下专项规定:第3.4.1条 消防控制室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欧;2 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欧。第3.4.2条 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6平方毫米。第3.4.3条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
14、应采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1一般规定1.1消防控制设备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1.1.1火灾报警控制器1.1.2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1.1.3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1.1.4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1.1.5常开防火门、防火巻帘的控制装置1.1.6电梯回降控制装置1.1.7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1.1.8火灾警报装置的控制装置1.1.9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1.2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方式应根据建筑的
15、形式、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及功能要求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2.1单体建筑宜集中控制。1.2.2大型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结合的控制装置。即:信号及控制需要集中的,可由消防控制室集中显示和控制;不需集中,设置在分控室就近显示和控制。1.3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电源及信号回路电压宜采用直流24V。,2消防控制室2.1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2.2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2.3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2.4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2.5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2
16、.5.1设备面板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5.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板至墙体的距离不应小于3m。2.5.3设备面板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2.5.4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墙面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3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3.1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有下列控制及显示功能:3.1.1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3.1.2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3.
17、1.3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3.1.4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3.1.5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3.1.6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其控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4)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相邻的防火分区。3.1.7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灯。3.1.8消防控制
18、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3.2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3.2.1控制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3.2.2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3.2.3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3.3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3.3.1控制系统的启、停。3.3.2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3.3.3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阀的工作状态。,3.4消防控制设备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3.4.1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3.4.2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
19、。3.4.3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3.4.4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3.5消防控制设备对泡沫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3.5.1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启、停。3.5.2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3.6消防控制设备对干粉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3.6.1控制系统的启、停。3.6.2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3.7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3.7.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3.7.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3.8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下
20、列要求:3.8.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3.8.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2)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3)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3.8.3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3.8.4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对防火卷帘的控制,一般都以两个探测器的“与”信号作为控制信号比较安全。3.9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3.9.1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关接收其反
21、馈信号。3.9.2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3.9.3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一般规定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一般规定,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探测器。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的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探测器。对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场所,应
22、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探测器:1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等。2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3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4书库、档案库等。5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离子感烟探测器:1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2气流速度大于5m/s。3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4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5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6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光电感烟探测器:1可能产生黑烟。2有大量粉尘、水雾溜滞。3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4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感温探测器:
23、1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2无烟火灾。3有大量粉尘。4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厨房、锅炉房、烘干车间等。5吸烟室等。6其他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感温探测器:1可能产生阴燃火或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2温度在0下的场所。3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火焰探测器:1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2液体燃烧火灾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3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火焰探测器:1可能发生无焰火灾。2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3探测器镜头易被污染。4探测器的“视线”易被遮挡。5探测器易受阳光或其他光源直接或
24、间接照射。6在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以及X射线。弧光等影响。,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1使用管道煤气或天然气的场所。2煤气站和煤气表房以及存储液化气罐的场所。3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4有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场所,宜选择一氧化碳气体探测器。装有联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用单一探测器不能有效确认火灾的场合,宜采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1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等。2配电装置、开关设备、变压器等。3各种皮带输送装置。4控制室、计算机室的闷顶内、地板下及重要设施隐蔽
25、处等。5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的危险场所。,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下表确定。,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保护面积的影响。2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600mm时,按如下方法计算:房间高度在5m以上,梁高大于200mm时,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受梁高的影响按房间高度与梁高之间的线性关系考虑。3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4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
26、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做为一个探测区域处理。5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6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45。7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线型火灾探测器的安置,1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2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3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
27、点附近。报警区域应按探测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由几个探测区域组成。探测区域可按保护区域的长度划分。每一个探测区域至少选用一路探测器,长度宜在60200米之间选择。,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置,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邻近的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系统供电,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
28、S装置供电。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布线,一般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上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220V/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还应考虑导线的机械强度。,屋内布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线槽保护方式布线。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
29、应有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应与电力、照明用的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两种电缆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相应的标号。且应采用阻燃双色双绞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他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
30、的火警通讯线、火警广播线、报警总线需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单独敷设。以避免报警总线在寻址时对火警通讯系统及火警广播系统产生干扰噪声。,1根据消防工程图纸划分报警区域选择系统形式,1.1每一个工程都有专用的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要求我们来设计时,可根据第一节来选择设备和安置设备),图纸应包括:(1)每一楼层的设备分布图。(2)消防设备系统图。在系统图中会用图形方式清晰明确地标示出每一楼层所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其中图形符号是按照GA/T2291999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要求绘制的。图形符号见附图一。1.2根据一、4中方法选择系统形式,如果是一个独立的建筑,可考虑选择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完成
31、,再根据工程的大小、设备的多少选择决定是采用壁挂式报警控制器还是选择柜式报警控制器或是琴台式报警控制器,这也要根据客户的要求来选择。如果是一组建筑群,可选用集中式火灾报警系统,一台控制器作为集中报警控制器,多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作为区域控制控制器,组成主从式或对等式(TC3000型)报警控制网络。,2.总线控制盘的选择,总线控制盘可以方便的启动和停止设置在总线联动控制盘上的联动部件,并且显示该联动部件的状态。可以直接在总线盘上按键来启动或停止对应的联动设备。所以,可以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设备设置在总线控制盘上,实现手动启动相关的设备,这样来弥补自动联动上的不足,例如启动防火阀、排烟口、风机、声光报警器
32、等设备,还可用其来实现总线式火警广播控制功能。,3专线控制盘的选择,专线控制盘是专为消防控制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如:消防泵、排烟机、送风机、消防电梯、市电切换等实施可靠控制而设计的。可以直接通过按专线盘上的按键来启动或停止对应的联动设备。联动设备也可以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上设置逻辑关系公式进行自动联动控制。一般的消防工程都设有消防泵等设备,这些设备按国家标准必须具备自动启动功能和手动直接启动(不需要主控制器的控制)功能。所以一般的工程在设备配置时都要有专线控制盘。,4消防电话系统的选择,消防电话系统是消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建筑物内出现火警时,现场人员可通过分布在现场内的专用消防电话快速
33、、及时、准确地与消防控制室取得联络。控制室也可及时掌握火灾现场情况以便及时采取行动,进行其它必要的通信联络,便于指挥灭火及现场恢复工作。消防电话系统分为总线制、多线制两种实现方式,由于工作方式不同,两种消防电话系统所需要的设备及应用方法都有所区别。,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与多线制电话系统的区别在于: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接线采用3总线方式连接,总线电话插孔需设置地址,地址设置采用二进制编码,在总线电话插孔上进行设置,地址范围为160。而多线制消防电话系统接线采用N1制方式连接(N为电话分机的数量)。无需地址编码。在系统设计时,是选用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还是选用多线制电话系统并没有区别,这要以客户的要求决
34、定。相对来说,多线制电话因为采用了N1线制,所以可靠性要高一些,但穿线过多,不利于施工。总线电话正相反。,5.消防广播系统的选择,消防广播系统作为消防指挥系统,可以在发生火灾时迅速指挥灭火和疏散人群,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广播系统通常由以下设备构成:1)录放机(可带卡座)或CD机等 2)话筒 3)功放 4)音箱(吸顶式或壁挂式)根据用户现场实际使用的音箱的数量,依据规定的计算标准来为用户配置合适规格的功放。(分为150W、275W、360W等几种规格),6.系统电源的选择,电源可分为主机电源和联动电源。主机电源为控制器和连接在寻址总线上的设备供电,如:探测器、模块等,按容量可分为
35、24V/6A、24V/10A两种;联动电源为需要供电的外部联动设备供电,如:排烟阀、防火阀、声光报警器、启动风机等。按容量可分为24V/10A、24/20A、24V/30A。主机供电电源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供给控制器自身,另一部分是供给连接在回路总线上的设备,由于连接在总线上的设备工作电流都很小,在监视状态下,一般小于0.5mA左右;在报警状态下,一般在20mA左右。所以根据总线上设备的多少即可计算出总电流。,联动电源为外部联动设备供电,所以要了解外部需要联动的设备的工作电流。按供电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持续型,一种是脉动型。对持续型供电的设备因为其工作电流会随着设备数量的增加而增大,相应对电源的要求也增高,所以要认真对待。计算出总电流,并预留出1520的余量。如:声光报警器等。对脉动型供电的设备,其工作电流是瞬间的,所以原则上可按此类设备中的最大容量者计算,但前提是此类设备必须依次动作,这是由控制器来控制完成的。为确保可靠性,一方面应按34倍最大容量设备计算电流,另一方面在设置联动设备地址时,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联动模块地址不要相连,空出几个地址,这样可增加两个设备动作的时间间隔,也可通过编写联动关系延时依次启动联动设备。此类设备如:排烟阀、防火阀等。对于联动设备很少或没有联动设备的工程,可用一组电源供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