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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招标公告XX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电石项目(厂房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电石项目(厂房施工)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甘发改工业(备)2008165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文号甘工信函201132号)共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某某市河西堡镇化工循环工业园区招标范围及标段划
2、分:土建工程,划分五个标段。工程质量:合格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主厂房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其他工程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入金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3.4 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回执3.5 投标人可就上述五个标段进行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
3、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节假日不休),在某某市新华路供水处五楼(某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6时,地点为某某市新华路供水处五楼(某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建设信息网、甘肃经济信息网、某某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第二章
4、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电石项目(厂房施工)1.1.5建设地点某某市河西堡镇化工循环工业园区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土建工程,划分五个标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11年 5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共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主厂房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他工程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5、)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要求: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业绩要求:同类业绩不少于两项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诉讼情况建造师资格:主厂房二级以上资质;其他工程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 日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 月 日1.11工程计价方式本次招标按固定费率加优惠率报价1.12偏离、分包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及招标
6、补充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 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月 日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1年 月 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 月 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建造师身份证、IC卡、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8万元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三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三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手工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
7、本一份3.7.5装订要求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地址:某某市河西堡镇金泥大道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某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供水处六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5月6 日 时整 地点:某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供水处六楼)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现场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现场随机抽取,电话通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外地建
8、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回执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核对。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次招标钢桁架,彩钢棚、彩钢屋顶;食堂、浴室、生产调度楼装修不包括在内。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
11、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
12、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2
13、.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建筑物结构一览表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4、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15、已收到该修改。(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说明:(1)实行费率加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应按工程子项费率报价、其构成价及优惠承诺应在费用表中标明(2)定额、基价使用2004版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
16、工程消耗量定额、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造价管理文件汇编及其它相关配套定额。(3)主要材料差价参照金建建发(2011)45号文件(2011年第一季度指导价)。(4)规费中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费不属于工程招投标的竞争性费用,不进入投标报 金泥集团电石项目标段及取费标准(招标文件)序号子项序号子项代号工程子项名称取费标准优惠率标段划分16551电石生产1#2#炉三类第一标段27551炉气净化1#2#炉四类38571电石冷却1#2#炉四类4203051#2#炉变电所四类510580电极壳制造四类623420循环水泵房四类75541配料站1四类86552电石生
17、产3#4#炉三类第二标段97552炉气净化3#4#炉四类108572电石冷却3#4#炉四类11203053#4#炉变电所四类1211590C0气柜四类1319304循环水变电所四类1412591炉气后处理1四类152512焦炭储运、焦炭储运及焦炭棚四类第三标段163521炭材干燥/筛分/堆场四类174522干炭成品仓、中间贮仓四类185542配料站2四类1923420循环水泵房四类204531石灰生产四类第四标段2118303石灰变电所四类2231158电极糊库四类2330157备品仓库四类24石灰石圆形料场四类第五标段25石灰石破碎及转运四类2628106汽车衡四类2725101生产调度楼四
18、类2821307后处理变电所(含浊水循环水)四类2913592浊循环水(含沉淀池)四类第五标段3015301110kv开关所、35/10kv变电所四类3114240制氮、空压站四类32102食堂、浴室、更衣室四类3317302原料变电所四类3.2.4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2.5 投标工程造价文件或预算书3.2.6附建筑物结构一览表3.2.7费用明细表3.2.7.1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方式,各投标人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特征一览表、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预备会纪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估算总造价,并根据总造价测算出投标优惠率。3.2.
19、7.2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地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7.3招标人将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定额计算出单体工程造价,单体工程造价不计取规费,不计取远程工程增加费。单体工程造价乘以中标比率为最终结算价。3.2.7.4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的25日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交进度工作量统计报表后5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当月进度工程款的70%(同时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款),竣工验收合格,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付27%
20、工程竣工结算价款,3%为保修金;3.2.7.5工程款:40%货币付款,60%用金泥集团水泥产品抵工程款,招标人供应材料的结算方法:按投标人签收的领料单在当月结算工程款时扣抵(含3%保修金在内)3.2.7.6本工程所用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金泥集团产品;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21、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2、。(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
23、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四)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
25、在封套的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作为内封,合并装入外封套,外封套封口处盖密封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6、,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
27、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六)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
28、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七)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
29、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7.3.3
30、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工程承包及调整方式 7.5.1 本工程按投标
31、人承诺的优惠率一次性包死。7.5.2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政策性调整不予考虑。7.5.3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计部门签发设计变更,按变更增减工程量增减,并按(3.2.1)规定编制预算,列入决算。(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九)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
32、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
33、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
34、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
35、)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格式略) 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见附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
36、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9. 本协议书一式 份
37、,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
38、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