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招标文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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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某县某某年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某某县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某某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前附表招标文件前附表标段号合同编号所在地水库名称投标保证金(万元)某某1标XJWJG/JXX城门乡夏家洼水库伍万元某某2标LJLJG/JJX马回岭镇刘家垅水库伍万元某某3标ZSJG/JJX狮子镇仲山水库伍万元第 一 卷第1章 招标公告见某某年湖口县等八县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某某县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1.1.3招标代理机

2、构某某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某某县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5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1.6现场管理机构某某县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3.1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某某年 10 月 1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3 月 31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资格审查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

3、: 踏勘集中地点: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某某年 9 月 15 日下午17时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某某年9月 19日下午17时前注: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无法确定潜在投标单位,原则上不会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这种情况的发生,故提醒潜在投标人首先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问题。其次,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查询某某省水利规

4、划设计院网招标信息栏上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以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该补遗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处理办法详见评标办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函及修改补充,将在某某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招标信息栏上()上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某某年 9 月 29 日上午10时整2

5、.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天( 某某 年 9 月 19 日下午17时)前在某某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招标信息栏上公布(网址:),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无法确定潜在投标单位,原则上不会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这种情况的发生,故提醒潜在投标人首先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仔细阅读

6、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问题。其次,在开标前三天,应再次查询某某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招标信息栏上是否有该项目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或补充,以免造成投标文件编制中的遗漏。该补遗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材料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及资格审查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交纳方式:银行转帐。资格审查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一起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交纳。转帐必须从投标单位

7、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某某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号:1502209019022680966 ,开户行:工行某某省分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户名:某某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要求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文件费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某某年9月26日下午16时整,在此时间之前,未汇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某某市某某年44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文件费、招标文件费”(不得标注具体标段名称),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发包人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文件费及招标文

8、件费。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28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招标文件费的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标。资格审查文件费的金额:人民币肆佰元/标。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

9、程量清单每一页均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清晰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或按上述正本要求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四 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某某县水利局 招标人名称:某某县小(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投标文件 合同编号:【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在某某年 9 月 29 日上午10时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

10、址: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某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某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第一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代表担任。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某某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详见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类似项目详见评标办法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U盘壹份

11、格式:电子版表格为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格式,盘中内容应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表应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数据、格式保持一致,电子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0.3原件提交,需要提交的原件内容详见10.7款资格审查办法。不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10.6中标单位应支付的费用1、招

12、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2、根据某某省物价局某某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房字(2000)7号)的规定,中标单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0.6综合服务费,中标单位在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到某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清该项费用,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时,必须出具该项费用的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据原件,否则,不予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3、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将上述费用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10.7资格审查办法详见资格审查文件10.8施工技术文件本项目招标人

13、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含主要内容有:施工总进度,施工总布置、施工用地计划、主体工程方法和重要临时设施等的施工规划说明,附图以及其它。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9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将在某某省招标投标网上公示。10.10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某某年9月29日上午7时:30分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某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由于本次招标项目比较多,希望各投标人尽早递交文件及参加资格审查。1 总则1.1 项目概

14、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17、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18、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

19、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

20、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21、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22、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等;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分包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7)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按照

23、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若投标人自行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以外的项目,所增加的项目报价无效。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未填写单价只填写合价的(除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报总价项目外),视单价为零,合价为零,依次修正投标报价;未填写合价只填写单价的,则以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计算合价,并依次修

24、正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25、、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审查文件。3.6

2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27、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每一页均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28、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

29、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

3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若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

31、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32、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33、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

35、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

36、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根据某某省水利厅颁布的“某某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多处错漏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

37、相同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之间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某某省水利厅颁布的“某某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1)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或

38、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 (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根据某某省水利厅颁布的“某某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的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1)利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资质证书、印鉴参加投标的;(2)伪造或者虚报业绩的;(3)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不按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4)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9.3 对评标委

39、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

40、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必须遵守2004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七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投诉人不是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4) 超过投诉时效的;(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斥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

41、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属虚假恶意投诉的,由行政监督部门驳回投诉,给予警告,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

42、须知前附表规定派有效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0.6 中标单位应支付的费用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有关单位交清本次招标有关费用。10.7资格审查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8施工技术文件的提交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9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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