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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报审表工程名称:XX工业园区段道路工程 编号: 001 致:XX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兹报验:1、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本次申报内容系第 一 次申报,申报内容项目经理部/公司技术负责人已批准。附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顶效开发区顶效南路工业区段道路建设工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义顶效轻工业园项目部二O一一年十月目 录1、
2、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工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3、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 编制目的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第三条 职责3.1 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3.2 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第四条 安全施工管理4.1 事前控制4.1.1 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4.1.2 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4.1.3 审查设计文件
3、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4.1.4 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4.1.5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4.1.6 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4.1.7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4.1.8 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4.1.9 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
4、质证明文件统计表。4.2 事中控制4.2.1 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4.2.2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2.3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4.2.4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4.2.5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4.2.6 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4.2.7 检
5、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明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4.2.8 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4.3 事后控制4.3.1 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4.3.2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
6、情况。第五条 文明施工管理5.1 事前控制5.1.1 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5.1.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5.2 事中控制5.2.1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5.2.2 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5.2.3 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5.2.4 检查建筑
7、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5.2.5 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通畅,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5.2.6 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冼后出场。5.3 事后控制5.3.1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竣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工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实现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8、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程部负责人是贯彻执行本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工程部经理对工程现场安全负有领导责任。第三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标准和规范、规程、公司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部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分4个层次,具体如下图所示:工程部经理土建工程师工程部副经理各专业工程师安全资料员第三章 安全措施方案第五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安全事故,必须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预先进行系统分析、科学预测,从而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同时必须紧紧依照国务院关
9、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文件精神。第六条、为加强和保障开发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管理二者紧密结合,并得以充分实施到安全生产过程中去,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措施方案审核流程如下:总包方技术部门编制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监理公司、工程部审查 上报 上报 不合格 不合格总包方项目工程实施监理公司、 下发 下发 不合格 第四章 工程安全检查制度第七条、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当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以遵循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为先,后考虑进度与质量。第八条、安全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
10、实行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第九条、工程部应积极配合项目监理部检查总包方的安全活动记录和每周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现场工作范围,施工现场、生活区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有隐患要及时整改,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并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措施。第十条、 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每月月底集中大检查和不定期巡检、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并评定各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第十一条、每次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填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填写好整改结果反馈到项目监理部存档。第五章 工程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二条、工程部经理对工程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十
11、三条、工程部经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公司一级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项目基层并组织实施。第十四条、工程部经理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日常工作首位,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季、月)和安全竞赛活动。第十五条、工程部经理应督促工程施工现场相关单位和专业工程师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总结,检查生产计划,下达生产计划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第十六条、工程部经理要积极
12、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第六章 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七条、工程部副经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并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学习与实施上级的指示精神条款以及定期召开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和总包方(分包方)安全会议,汇报和分析安全动态。第十八条、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工程部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检查工程上的安全工作,技术措施的落实、安全设施、安全劳动条件,凡有违反施工程序,威胁安全、违章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的,应立即予以制止,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时,要暂停施工,会同有关部门认
13、真研究改进措施。第十九条、积极协助工程部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监督整改落实工作,以及检查用工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并检查督促工程项目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第二十条、负责督促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第二十一条、随时掌握工程中的安全(包括机械、用电)动态,协助公司领导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书面报告,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监督工作。第二十二条、负责工程部安全指标的统计汇总工作。第七章 专业工程师安全工作责任制第二十三条、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工程各自专业技术范围内的一
14、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核查编制或审核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时,将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第二十五条、核查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及所管辖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执行情况。第二十六条、定期参加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责任人,提请项目监理部责令停工整顿,由监理工程师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和行政上的处罚,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方案应及时给予意见或支持。第二十七条、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及监督落实。第八章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时必
15、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汇报,工程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3、事故整改应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3.1、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事故或一般损失事故在10天内、重伤或较大损失以上事故在15天内,工程部应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32、制定整改防范方案。由工程部经理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组
16、织制定整改防范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实施。3.3、对事故责任人做出适当的处理。由总经理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九章 处罚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其中,经济处罚中对主管安全领导罚款200元至3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至200元。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
17、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发生事故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7、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8、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按要求整改的。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补充。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程部经理是贯彻执行本规定的直接责任人
18、,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有领导责任。第三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标准和规范、规程、公司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第二章 文明施工管理第四条、工程施工场地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平面布置和管理,避免出现脏、乱、差的等问题。第五条、工程施工现场汽车出入口外,设置洗车场地,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车辆,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第六条、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必须畅通无阻。施工现场必须推行硬底化,施工现场工地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中的材料堆场、加工场、仓库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20cm的砼。第七条、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有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19、,施工用电必须经过负荷设计和办理审批手续,并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装电线路。临时线路架设高度为3m以上。第八条、建筑材料必须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在指定范围内,固定位置分类堆放。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占用其他施工现场和道路。第九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场地平整,不能有大面积积水,场内要合理排水,保持排水系统畅通。泥浆、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未经处理禁止排入下水道。第十条、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第三章 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工地的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及仓库,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第十二条、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和生活设施
20、(包括:办公室、宿舍、厨房、冲凉房、厕所、加工场、仓库、机电房、总开关室及保卫室等),必须挂牌标示,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第十三条、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室、会议室,办公的桌椅要布局合理、摆设整齐,墙面图、表排列有序;办公室的墙上应明示如下内容:1、岗位职责;2、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措施与制度;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4、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5、施工形象进度表; 6、晴雨表; 第十四条、工地现场设立独立会议室,内设20个座位。办公室兼会议室时,应设10-20个座位供开会或来访客人使用。第四章 项目场容场貌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在工地大门处竖杆挂旗。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宣传标语、黑板报、阅报栏应
21、定期更换内容。第十七条、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现场卫生责任区。第十八条、工人操作地点,要做到“工完场清、活完脚下净”。砼、砂浆在搅拌及运输过程中,要避免随地洒落,将近完工时要适当配料,避免剩余料堆积固结而产生材料浪费。第十九条、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寻“三废”排放,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洒漏、污水外流、噪音扰民。第二十条、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砂浆机、搅拌机、据木机、电焊机)均统一油黄颜色。施工电掣箱内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规定,箱壳油深绿色,并标示“有电危险”示警。第二十一条、材料堆放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分区、分类堆放;散体材料(砂、石、石灰油)要砌池筑围堆放;红砖等块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要随用随清,做到无底脚散料,灰不外溢,渣不乱堆;竹、木、钢管、门式架及水电安装等各种周转材料应分类存放,整齐稳当,规格成方,不散不乱。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安全帽使用规定:现场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土建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统一使用相同颜色安全帽。第二十三条、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警示牌和安全标志,不准随意拆除和挪动。第二十四条、任何现场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须佩戴工作卡上岗作业,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卡统一佩戴于左胸。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补充。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