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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高新区经济适用房同心寺B组团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 标 人: 某某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某某年七月八日 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21. 招标条件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投标人资格要求24. 招标文件的获取25. 投标文件的递交26. 发布公告的媒介37. 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141.1 项目概况1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 费用承担151.6 保密151.7 语言文字151.8 计量单位151.9 踏勘现场151.
2、10 投标预备会151.11 分包151.12 偏离152. 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63. 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 投标报价16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63.5 资格审查资料173.6 备选投标方案1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4. 投标18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8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 开标185.1 时间和地点185.2 开标程序196. 评标196.1 评标委员会196.2 评标原则196.3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7.1 定标方式
3、197.2 中标通知197.3 履约担保197.4 签订合同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 重新招标208.2 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19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9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9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19.5 投诉2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评标办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评标方法272. 评审标准272.1 初步评审标准272.2 详细评审标准273. 评标程序273.1 初步评审273.2 详细评审2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83.4 评标结果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
4、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3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781. 投标报价说明80 工程量清单8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5目 录85一、投标函部分86(一) 投标函87(二) 投标函附录88(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9(四) 投标保证金90二、商务部分9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2三、资格审查资料10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4(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8(三)项目管理机构109(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10(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11(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2(七)信誉声明113(八)其他资料114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高新区经
5、济适用房同心寺B组团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经济适用房同心寺B组团环境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以渝高技委建发(200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某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某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址:二郎科技新城。工程规模:环境景观施工面积约32000m2工程总造价:约600万元。工程工期:120日历天。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
6、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2009年度年审合格);近五年来,投标人完成10000m2以上的景观工程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9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和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8 月26日10时3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和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 某某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北部新区财富园一号C栋8楼 邮编:联系人: 刘建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网 址: 某某 年七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某某高科技产业(集团
8、)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北部新区财富园一号C栋8楼联系人:刘建涛电话:1.1.2项目名称高新区经济适用房同心寺B组团环境景观工程1.1.3建设地点二郎科技新城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高新区经济适用房同心寺B组团环境景观工程环境景观地面铺装、景观小品、绿化种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价包括的工程内容说明”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2月 31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9、,并达到合格标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2009年度年审合格);2.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投标人完成景观工程施工面积在10000m2以上或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景观工程1个,提供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书。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4、技术负责人:(1)应具有 中级 及以上职称;(2)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投标保证金(1)已按招标人要求交
10、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 人民币。(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提供的两个银行帐户中其中的一个帐户。(3) 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核查为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不接收其投标文件。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 7 月 29 日09时00分至2011
11、年 8 月 3日16时30分前,各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 8 月 5 日09时00分至2011年 8 月 8 日17时00分前,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补遗区”或“答疑区”,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或答疑文件。1.11分包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
12、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1年 8 月 3 日16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 ,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8 月 26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或有文件中有可能出现歧义等内容的,投标人应在2011年 8 月 8 日16时30分前,各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 ,提出质疑
13、并自行上传。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 8 月 8 日前17时00分前,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补遗区”或“答疑区”,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或答疑文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和补遗。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补遗区”或“答疑区”,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或答疑文件。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信息网(),避免遗漏相关补遗、答疑信息。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
14、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合同条款执行。4.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5.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
15、3.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2、形式:转账或电汇;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提供的多个银行帐户中其中的一个帐户。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即北京时间2011年 8 月26 日07时00分前)。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核查为准,经核查在到账截止时间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不接收其投标文件。4、每一个入场交易登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为“一组多个”,投标人只需任选其一即可。同
16、时,随机获取的保证金信息将书面告之招标人。5投标人应在开标会3天前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完成基本帐户的登记手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项目编码: 5001202011072800602001 项目名称: 高新区经济适用房同心寺B组团环境景观工程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042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
17、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0426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须知第3.5.2项至3.5.4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所需提供备查的资格审查原件资料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后审原件资料”执行。3.5.2投标保证金要求1、各投标人在转(汇)投标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2、退投标保证金时间:(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企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2)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及综合服务费缴费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
18、标保证金及利息。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五年(不包括本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份。3.7.5 装订要求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1、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
19、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小袋、 “商务部分”小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 “投标函”与“资格审查资料”各自装订成册后一同装入“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小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 “商务部分”等2个小袋一同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当众退还。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4
20、.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某某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地址:某某北区财富中心财富园1号C幢8楼高新区经济适用房同心寺B组团环境景观工程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在 2011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中心5.2开标程序在开标前展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1)招标人主持会议并宣布会场纪律;(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
21、表。(3)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4)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如无法提供,则其投标文件当众原封退还;(6)主持人或工作人员宣布评标办法。(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条的规定密封,则其投标文件当众原封退还;(8)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并打开投标文件大袋中的各小袋,公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9)投
22、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转帐支票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
2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因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相应地招标人将以相同的形式和金额,向中标人对等提供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2低价风险担保1. 低价风险担保形式:转帐形式2低价风险担保金设定如下:2.1当(A-B)/A10%时,中标人不提交低价担保金;2.2当10%(A-B)/A20%时,中标人提供中标价10的低价担保金;2.3(A-B)/A20%时,交纳中标价15%的低价风险担保金;其中B中标人的投标报价;A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3. 低价风险担保金应与履约保证金同时交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低价风险担保金与招
24、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相互冲抵;低价风险担保金按照工程进度同比例退还;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中标价过低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低价风险担保金则不予退还。中标人不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的,每拖延1日,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从投标担保金中扣除),拖延超过5日,没收投标担保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资格由下顺序中标候选人递补),由此造成中标价提高的,对提高部分必须予以赔偿。4递交时间: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25、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
26、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保证金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
27、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
28、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
29、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0、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报价书;(3)中标承诺书;(4)资格审查资料(5)投
31、标保证金(含银行转账单和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发放的投标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32、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
33、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按第六章中第三部分“资格审查按第六章中第三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
34、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一份,不分正副本。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
35、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
36、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5.2条。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37、)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
38、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39、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
40、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1、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42、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抽签数字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抽到数字“1”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投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009年度年审合格)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