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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公寓设施维护与报修制度1、楼管员负责公寓内所有资产的保护、保管,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实资产品类和数量,做好资产进出管理,出楼须凭资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固定资产出门证,丢失按价理赔;2、维修范围:学生公寓内所有设备设施。3、毕业生离校时,楼管员盘查登记固定资产,一周内完成报修统计,报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分类报总务处进行维修,开学前一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4、学生公寓设施日常维修按总务处维修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由学生到本楼值班室登记,填写“报修登记表”(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楼管员负责填写“报修单”报公寓管理中心,由公寓管理中心主任集中整理报总务处。5、对所有报修项目,公寓楼管员应及时进行登记和报修,不得无故拖延,并保存好原始报修登记表。维修完成后楼管中心主任和楼管员进行验收。6、楼管员发现公寓内设施损坏要及时处理。自然损坏的物品,按总务处报修工作程序办理。人为损坏公物,责任人需先交纳维修费或理赔费,若分不清责任人,由宿舍全体人员分担。故意破坏物品的加倍理赔。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7、各类维修工应严格遵守公寓楼工作纪律、及时帮助完成维修任务,做到小型维修当日完成,大型维修向学生说明原因并尽快解决。在维修工作中注意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和留下事故隐患,完成维修任务后,到该楼值班室进行安全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