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网站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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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网站管理办法学院网站是我院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也是外界了解我院的重要窗口。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使学院网站在教学、科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特制定*学院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网站建设管理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坚持为学院稳定发展的大局服务、为广大师生教学科研服务。第二条参与学院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是每一位教职员工及学生的责任与义务。第二章网站管理与维护第三条为

2、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网络信息化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院办、党委工作、党委学工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政策、保障条件、网站建设、信息安全、日常性检查监督、审核发布重要信息。学院指定院办一名负责人任学院网站的超级管理员,党委工作部负责人任总管理员,具体负责学院网站的管理事宜。学院各处、室、系、部、中心(简称各部门)负责人任相应网页(版面、栏目)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员;学院各部门专门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文字功底好、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任本部门相应网页(版面、栏目)的网站信息管理员。第四条学院网站信息管理与维护的原则是:领导把关

3、、统筹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第五条为做好学院网站信息管理工作,将网站管理员权限作如下分配:院办负责人:学院网站超级管理员,负责学院网站整体规划、设计、更改以及栏目的变更等所有高级管理权限;学院重大会议、接待检查的报道宣传;学院公告栏内容的审核发布;公共服务栏目和学院概况栏目的管理维护;院办本部门的网页(版面、栏目)的管理维护。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学院网站总管理员,主要负责学院首页新闻栏目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新闻中心栏目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学院各部门信息的检查监督;党团建设网内容的信息发布以及管理维护;党委相关专题栏目的信息发布以及管理维护等。各部门负责人:部门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员,主要负责

4、本部门网页(版面、栏目)信息的审核和发布。各部门网站信息管理员: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新闻、公告等各类所有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工作,并及时报送给部门负责人审核。第三章网站信息发布、监督制度第六条网站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制度,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权限分配,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由网站信息管理员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直接发布,涉及政策性和原则性问题的信息发布时,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在网站上发布。部门负责人需承担与本部门信息发布相应的安全责任并负责信息的准确性。第七条院内各部门负责人务必每日浏览、监测本部门信息发布情况,发现栏目内有不健康内容或其他问题必须立即删除或屏蔽,并及时向

5、学院党委工作部上报。党委工作部也要定期或不定期监测、检查各部门网站信息的发布更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各部门更正,保证网站健康运行。第八条网站信息管理员应认真学习网页管理的相关知识和制度,遵循“围绕学院重点工作、贴近师生”原则,搜集整理、遴选、编辑相关信息,保证信息栏目内容健康、丰富。不得发布不良信息、制造和传播病毒。第十条网站信息管理员、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转让用户账号,不得随意将口令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第十一条院内各单位网站的信息更新期限不超过30天。并且更新数量不得少于两篇,超过期限未更新的或数量达不到的,党委工作部将要求部门对网站更新;超过60天未更新的予以通报批评。第十

6、二条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追究该单位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视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学院利益和师生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单位声誉的信息。第四章网站的推广和应用第十四条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应主动向社会各界推广学院网站,例如包括在名片、资料上打印学院网站的网址。第十五条学院网站首页可与其他和学院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互相交换链接,例如相关高校,科研合作单位,实习基地等。第五章其他第十六条学院网络中心负责学院网站的网络运行环境,确保各单位网站的稳定运行。第十七条如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第十八条学院党委工作部每年定期举行学院网站评比活动,对被评为优秀网站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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