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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宠物诊疗机构检验化验工作制度1 .送检单由执业兽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应标明“急”字。2 .采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3 .检验人员要规范操作程序,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执业兽医师。检验、化验报告应及时、准确。4 .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在检验、化验后及时处理。被污染的用具、器皿消毒灭菌后方可清洗,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5 .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
2、抽查检验质量。6 .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定期检查。宠物诊疗机构卫生消毒制度1 .宠物诊疗机构的环境、物品消毒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卫生消毒管理。2 .宠物诊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消毒程序,对不同场所、器具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并做好记录。3 .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制度。4 .医护人员进行诊疗操作前后应当采取洗手等清洁措施,必要时进行消毒。5 .进入宠物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应当“一宠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6 .与宠物直接接触的诊疗台等设施应当“一宠一用一消毒”,用过的卫生清
3、洁用具及时清理、消毒。7 .无菌容器、辅料缸、持物钳等器械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使用与未使用的物品要明确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先去污后,分类浸泡、清洗、漂洗、烘干,再进行消毒或灭菌。8 .宠物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置。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排放的污水、污物等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宠物诊疗机构医疗事故管理制度1 .发生宠物医疗事故,执业兽医师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如实书面报告。2 .负责人及时组织执业兽医师等人员进行讨论和调查分析,找准发生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做好善后安排。3 .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动物主人意见决定是否请院外专家或相关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4 .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5 .确因诊疗责任应及时采取对动物主人的损失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宠物诊疗机构住院管理工作制度1.住院管理由专人负责,指定的相关人员协助做好住院室的管理工作。6 .住院部独立设置传染病房(区)。7 .住院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笼具编号,物品摆放整齐,归类放置。8 .保持住院部各室和笼具的卫生整洁、室内通风,做好病房地面、设备、空气及其它物品的清洁和消毒。9 .做好住院治疗动物的治疗、巡查,并及时记录。10 .住院部不得寄养其它健康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