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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u123,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按照关于做好煤矿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于2022年1月25日至27日对银洞沟煤矿事故组织开展了回头看评估,现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依法公开。一、事故简要情况及责任单位(人员)处理落实情况(一)事故简要情况2020年12月31日10时50分钟左右,银洞沟煤矿110201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了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6.27万元。(二)责任单位(人员)处理落实情况根据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关于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1231”其他事
2、故报告的批复(宁煤安银南分局发(2021)5号)文件中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具体如下:1.对银洞沟煤矿,银洞沟煤矿原主要负责人杨治成、原生产副矿长丁克彬、总工程师闻海坡、原安全总监苏晓雷、原机电副矿长杨建军、原综采一队当班副队长井文学,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贵祥的行政处罚,已执行。2 .银洞沟煤矿原综采一队副队长马鹏(主持工作)的处分,已执行。当班电气焊工解正文已由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按照其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关于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其他事故报告的批复给予治成撤职处分,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关于对王洼二矿“11.22”运输事故和银洞沟煤
3、矿“12.31”物体打击事故的处理决定(中铝宁能发2021123号)中责令杨治成辞去副矿长(主持工作)职务。针对此问题,我局于2022年4月18日向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问题的函,4月27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复函,该问题已整改。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一)事故发生后,该矿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停止井下采掘作业,停产整顿,同时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分别深入各基层单位,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并与班组共同讨论,深刻剖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的违章行为,查找班组管理的不足与短板,结合各岗位工作实际,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二)该矿下发了银洞沟煤
4、矿关于深刻吸取“12.31”物体打击事故教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计划工作的通知,全矿立即停产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同时组织职工学习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三规两必保命措施、中铝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以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七十条禁令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2021年1月8日中铝股份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对照岗位自我反思,尽职履责。(三)事故发生后,该矿组织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工作,主要对矿井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以及零散作业等开展专项风险辨识,共计辨识安全风险413项,其中一级风险4项、二级风险40项、三级风险157
5、项、四级风险212项,针对每项风险均制定了专项的管控措施,确定了责任人,并形成了评估报告。(四)2021年1月2日,该矿制定专项排查方案,根据方案由各分管领导及各单位参加,分专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隐患(问题)87条,其中涉及采掘专业问题共33条,机电运输专业问题29条,一通三防”与地测专业问题14条,地面设备设施及其它专业11条。(五)该矿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科室以及生产联队技术人员,对在用的各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针对辨识结果以及现场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将会审后的规程及措施下发执行。已重新修订下发规程措施15项。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通过本次“回头看”,发现银洞沟煤矿在管理方面、其上级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监察指令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我局将持续关注银洞沟煤矿安全生产动态,要求银洞沟煤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好攻坚举措,紧紧围绕“两个根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认真细致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