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津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x(5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津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气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本区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陆地大风、沙尘暴、
2、高温、干旱、雷电、雷雨大风、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 工作原则(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各级党委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各部门的联动,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形成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力。(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底线思维,全面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上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署,区人民政府和
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落实行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4)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坚持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各相关街镇、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2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设立津南区气象灾害防御指
4、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指挥部署,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预防与应对工作;研究落实应对气象灾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指挥本地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信息;督促、检查、指导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议;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专项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2.2 办事机构区指挥部下设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气指办),作为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气象局。区气指办主任由区气象局分管副局
5、长担任。区气指办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区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协调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导、检查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为区指挥部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对策建议;编修津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支撑文件;负责联络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组织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和灾情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承担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气象条例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规定和区指挥部统一部署,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组织本部门并协调督促本行业其他部
6、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1)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新闻媒体对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2)区发展改革委:做好区政府投资建设气象防灾减灾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3)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停、复课的组织工作并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做好教育系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教育等工作。(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
7、防御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期间供电保障。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对因灾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众通信网络正常运行。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对灾后公众通信网络的恢复和重建工作。(5)公安津南分局:负责维持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秩序,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破坏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犯罪活动;加强对全区高速公路沿线的巡控,负责城区交通疏导,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严密监控,保证交通畅通;做好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秩序维护等工作。(6)区财政局:负责区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保障,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并做好绩效评价。(7
8、)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8)区住房和建设委:负责本系统的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程设施运行安全;在危险建筑工地附近设置警戒标志、组织排险;组织指导推动各街镇开展危房解危和鉴定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赴灾区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指导帮助灾区开展灾后重建。(9)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区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协助指导受影响街镇开展区域性降雪的除雪应对工作,监督指导除雪物资、设备、车辆和除雪队伍的落实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防风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负责组织进行行道树的防风修枝,及时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组织因气象灾害造成园林绿
9、地破坏后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修。(10)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保障公路设施安全运行,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设施排查及修复工作;负责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城市公交客运正常运行,做好长途客运因灾滞留旅客疏散及生活保障工作。(三)区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水文监测信息;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和防洪调度,编制防汛险情、灾情报告及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镇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负责保障城市供水、
10、排水等水务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的抢修。(12)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各镇做好农田排涝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工作;组织统计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13)区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猪肉、鸡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协调供应,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负责组织成品油的市场供应。(14)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配合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园区管委会,做好旅游景点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因灾滞留在景区内的人员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做好广播电视气象防灾减灾宣传、舆论引导工作。(15)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对因灾致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1、(16)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灾情统计,向区发展改革委下达区级救灾物资调拨指令;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下,会同事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的分配和发放;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组织事发属地街镇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事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做好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指导受灾人员生活救助保障。(17)区气象局:承担区气指办日常工作,组织修订津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监督、评估全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事件调
12、查评估;参加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部门联合会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18)区武装部: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协调驻区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19)区网信办: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加强网络涉重大灾害相关舆情信息的监看、预警和研判。(20)区融媒体中心:开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宣传。2.4 专家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建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组,主要负责为本区中长期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规划、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研究、气象灾害
13、防御工作等提供咨询及建议。应急专家根据需要,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5 基层应急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气象灾害的预防与应对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的预防与应对工作。3监测与预警3.1 监测预报3.1.1 监测预报体系加强灾害监测网络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区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气象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大型活动场所等增设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建
14、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3.1.2 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并与应急管理、水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制度和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3.1.3 灾害普查区人民政府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2 预警信号3.2.1 预警信号分级按照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15、。(1)一级预警信号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雷雨大风、冰雹、大雾、霾、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2)二级预警信号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雷雨大风、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3)三级预警信号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雷雨大风、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4)四级预警信号发布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雷雨大风、霜冻蓝色预警信号。322预警信号发布(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津南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
16、津南区气象台负责制作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2)发布和传播途径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增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传播能力。网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等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流程,及时、准确、无偿播放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基层单位采取警报器、宣传车、大
17、喇叭等方式逐户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23预警信号调整与解除区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灾害进展情况,并依据天气形势演变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程序适时调整预警信号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气象灾害的等级或强度减弱且危险已经解除时,区气象部门应按程序及时解除预警信号并发布。4预警准备、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4.1 预警准备区人民政府组织区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气象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受到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
18、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下,及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并确定人员负责辖区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管理、气象信息传播、气象基础设施管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传播普及等工作。居(村)民委员会书记为气象信息员,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4.2 信息报告发生气象灾害灾情、险情后,事发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迅速向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接报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
19、4.3 先期处置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气象灾害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应急响应,积极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行动,确保社会稳定和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准确地向市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下,迅速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行动,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事发地居(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要立即开展宣传动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落实政府关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5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本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
20、行三级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或者分别发布不同预警信号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信号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5.1.1 I级响应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干旱、大雾、道路结冰一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镇或街道且呈现向全区扩散态势,需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者将要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经济特别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危害。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等,由区气指办向区指挥部报告,经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区长同
21、意,启动I级应急响应。5.1.2 11级响应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沙尘暴、干旱、大雾、道路结冰二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涉及2个及以上镇或街道,或超出事发地区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需区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处置;气象灾害后果已经或将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经济重大损失或重大危害。根据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等,由区气指办向区指挥部报告,经区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启动11级响应。5.1.3 In级响应发布雷电、雷雨大风、冰雹、高温、霜冻、霾各级预警信号,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陆地大风三级和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沙尘暴、大雾、道路结冰三级预警信号。区气象部门发布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
22、,启动HI级应急响应。5.2 指挥协调措施5.2.1 I级响应(1)区指挥部在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指导各街镇开展应对工作。(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本部门、本地区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3)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应急响应,根据各自应对气象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迅速开展防范应对工作。(5)应急响应结束后,分灾种响应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气指办报送应急工作情况。5.2.2 II级响应(1)区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部门
23、、本地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应急响应,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迅速开展防范应对工作。(4)应急响应结束后,分灾种响应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气指办报送应急工作情况。523In级响应(1)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守,及时启动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2)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组织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事发地居(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
24、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5.3 分灾种响应措施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积极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5.4 现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区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救治伤员、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根据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区指
25、挥部视情况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赴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工作。超出本区处置能力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汇报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后,区人民政府或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将指挥权移交市级应急指挥机构。5.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区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区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灾情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
26、量,对灾区提供救助。5.6 新闻报道与公布气象灾害的新闻报道与发布,严格遵循归口管理、权威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气象灾害,按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工作要求,接受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和指导,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工作部署发布信息。较大、一般气象灾害,由区委宣传部门负责,区指挥部负责发布信息。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5.7 响应调整5.7.1 响应升级(1)当气
27、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升高,或气象灾害严重程度增加、影响范围扩大,预计已经超出初始判定的响应等级,区指挥部研判决定响应升级,或接到市指挥部要求升级应急响应命令时,组织、调动相关救援力量实施增援。(2)当气象灾害严重程度依靠政府部门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时,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协调驻区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应急处置与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指挥。5.7.2 响应降级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降低,或气象灾害影响范围缩小、危害程度减轻,根据综合分析评估,决定应急响应降级。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应急措施。5.8 应急结束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
28、或气象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根据综合分析评估,由区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I级应急响应经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区长同意,应急结束。11级应急响应经区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应急结束,11I级应急响应由区气象部门解除In级响应对应的预警信号后,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6后期处置6.1 灾情报告、评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6.2 救济救灾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民救助物资
29、储备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6.3 医疗卫生区卫生健康委做好伤员的医疗治疗和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6.4 设施恢复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6.5 灾害保险积极推动建立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
30、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气象部门主动参与灾害损失评估并科学出具气象灾害受损理赔证明。6.6 征用补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责处置气象灾害的有关部门、街镇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6.7 保障7.1 机制保障7.1.1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议制度区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区指挥部成员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加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会议,总结、安排、部署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7.1.2 气象灾害应急联络
31、员会议制度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形势,适时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7.2 队伍保障成立区气象灾害监测队伍。由区气象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开展接收和传达气象预警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根据实际建立本区人工影响天气、防雷等各类气象灾害防御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防范和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气象部门应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应急联系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
32、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收集、传递灾情信息。各街镇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组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报告气象灾害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7.3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应合理安排气象灾害防御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所必需的支出,并明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一旦发生气象灾害,财政部门应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7.4 物资保障按照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
33、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配备现场气象应急保障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7.5 通信保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保证气象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7.6 法制保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防御、应急工作。7.7 教育、培训8.1 宣传教育区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宣传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责任意识。区有关部门、区总工
34、会、团区委、区妇联以及其他群众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的人员进行气象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8.2 培训区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并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专业培训。9预案管理9.1 预案编制本预案由区气象局组织起草,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市气象局备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报区气指办备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基
35、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区气指办备案。9.2 应急演练921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适时组织专项应急演练。9.2.2演练结束后应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本级应急预案或本部门保障预案。9.3 预案修订建立健全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区气象局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9.4 预案解释本预案解释工作由区气象局承担。10附则10.1 责任与奖惩10.1.1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照要求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36、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等行为,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予以惩处。10.1.2 区气指办会同区有关部门定期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对预案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0.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14年11月5日公布的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防汛应急预案等3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4)34号)中的津南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附件:1.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级标准2.气象灾害分灾种响应附件1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级标准根据中国气象局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气象灾害的特点,按照
37、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一)台风(1)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IS TYPHOON(3)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38、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4)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二)暴雨(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3050705070达-预计未来1小时内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7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暴雨黄色
39、预警信号。口图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1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7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一一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图标:褚 RAIN STORM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小时内降雨量将达7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7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K)O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者已
40、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1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一一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三)暴雪(1)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2)暴雪黄色预警信号。IIj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
41、号: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4)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四)寒潮(1)寒潮蓝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一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
42、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气温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寒潮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因”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IOe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气温已经下降I(TC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3)寒潮橙色预警信号。图标:IS Colowave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气温已经下降12C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
43、能持续。(4)寒潮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寒潮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气温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五)陆地大风(1)陆地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陆地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2)陆地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陆地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44、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T0级并可能持续。(3)陆地大风橙色预警信号。Lasdgale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陆地大风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IOTl级,或者阵风11T2级并可能持续。(4)陆地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陆地大风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六)沙尘暴(1)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3
45、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K)OO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2)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图标:El泌瓶 SANbSTOMi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3)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七)高温(1)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连续3
46、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2)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C以上。(3)高温红色预警信号。红HEATWAVE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C以上。(八)干旱M i信 DROUGHT(1)干旱橙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干旱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7天3个以上镇、街道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全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2)干旱红色预警信号。红 DROUGHT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7天3个以上镇、街
47、道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全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九)雷电(1)雷电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2)雷电橙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雷电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并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红 LIGHTNING(3)雷电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出现下列情形时,发布雷电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并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雷雨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