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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序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序总结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列方法有三种:1、时序法:是按形成时间为序排列材料的方法,形成时间早的材料排在前,形成时间晚的材料排在后,由远至近反映干部的情况。2、系统法:是按材料的重要程序为序进行排列的方法。适用于系列材料的排列。3、时系混合法:是时序法、系统法交叉使用的方法。适用于一个类别里有多套系列材料的情况。具体来说:1、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的材料按时序法进行排列;2、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的材料按系统法或时序混合法进行排列。(1)第五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五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决定(包括个人对结论或决定的意见
2、),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代材料。针对第五类材料分一次性审查和多次审查的情况,具体可按以下方式排序:注:1)“一次”或“多次”审查,以作了组织审查结论计算。2)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按照时间顺序相应集中排列。3)以上所列序号只表示材料的排序,不同于目录登记。(2)第六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六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离)团材料;入党志愿书(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
3、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列表如下:注:以上序号只表示材料的排序,不同于目录登记。(3)第八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八类材料排序方法与第五类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原处分没有调查证明材料。排列顺序为:处分决定(免于或撤消处分的意见)、本人对处分的意见、调查报告(复查改正有关证明材料)、本人检查或交待材料(本人主要申诉或申请撤消处分材料)。列表如下:(4)第九类材料的排序方法第九类材料有两种排序方法:(1)按时序法进行排列,即将本类所有材料按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2)采取二级分类,先按材料的性质相对集中,将本类材料分为四项:9-1工资材料;9-2任免材料;9-3出国(出境)材料;9-4党代会、人代会等其他材料。同一项目的材料按照时序法由远至近依次排列。因为第九类的材料比较多,采用二级分类的方法,显得层次清楚,利用起来也比较方便。所以,我们主张对第九类材料的分类排序采用二级分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