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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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属地、部门

2、、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安全责任,切实整治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顽疾”,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范有序、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二、整治重点(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三)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四)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五)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六)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七)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情

3、况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改造优化通行道路;(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独立设置,并与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十)鼓励住宅小区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行监控和预警;(H)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十二)严格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十三)严格查处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

4、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十四)对照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XX安办(2024)XX号)通知要求,依法履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环节管理;(十五)重点整治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宣传等情况,突出整治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设置集中充电场所占用登高作业面、消防车道、转弯半径等问题。三、总体安排即日起至2024年7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XX月20日前)。各行政村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对电动车充电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电动自行车停

5、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要充分调动党员、志愿服务队、群众代表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问题隐患立即报告、现场处置、上门宣传、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XX月21日至XX月底)。各村要摸清非机动车保有量,按照“一村一策”的原贝1.依据消防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XX省电动车管理条例XX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组织人员开展检查,聚焦留守家庭、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非机动车在住宅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同时严格查处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三

6、)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XX月底前)。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要持续宣传电动车入户充电危害,及时制止居民不安全行为。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场所,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采取委托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定单位履行物业职责,消除管理和服务盲区。要探索便民电价政策,降低用户充电电费支出。督促小区企业规范车辆停放,定期清理僵尸车辆。落实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探索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试点。四、职责分工各行政村,尤其是游东村及游西村,要对辖区内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

7、总责,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属地开展整治工作。各行政村:负责具体推动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治理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逐一排查和治理,建立专门档案,留档备查;有小区的村,要制定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方案和无物业管理小区建设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飞线充电日常治理工作,指导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尚未建成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要加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定期排查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发动居民举报违规行为,并及时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建立群

8、众投诉渠道,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对拒不配合的,及时上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发动广大业主参与,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建管所:统筹指导居民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行政村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对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充电桩、遮雨棚等建设给予相应支持。派出所:指导属地做好非机动车在住宅内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查处,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引导公众文明停放、安全充电。落实消防监督检

9、查责任,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国土所:将新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对老旧小区充电设施规划选址建设给予支持。市监所: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查处的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供电所:协助建设主体做好报装增

10、容工作,居民住宅小区内的非经营性集中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非居民住宅小区、经营性的集中充电设施,执行相应类别用电价格。安委会办公室、消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和专项考评,对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直至依法问责。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委办、消安委办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职责,各

11、尽其职,各负其责。镇安委办、消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环节,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筹协调。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实施通报批评或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三)强化宣传教育。市消安办结合灵城镇亡人火灾事故,制作了火病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运用“案例教育法”,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对缺乏充电场所导致飞线充电的,要开展便民服务,引导居民就近充电;对发现有飞线充电行为但

12、没有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并发动亲友、邻居和业委会共同监督;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公安派出所举报;对在住宅内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多通报、多调度、多发督办函、多暗访“四多”工作法,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XX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XX(镇

13、党委书记)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XX(副镇长)XX(人大专职副主席)成员:XX(党政办主任)XX(派出所所长)XX(国土所所长)XX(建管所所长)XX(供电所所长)XX(市监所所长)XX(镇安全生产信息员)各行政村书记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XX同志为办公室主任,XX、XX为成员,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

14、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树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思想,明确电动车充电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强化监管、消除隐患、有效防范火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总目标,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火灾防范和火灾预警机制,促进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确保火灾形势平稳。二、组织领导成立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XX区应急管理局局长XX任组长

15、,区应急管理副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XX、XX、XX、XX、XXo三、整治时间集中整治时间从2024年XX月1日一XX月31日,为期三个月,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机构要制定电动车充电和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四、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居民小区、养老机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等。五、方法和步骤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深化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XX月1日一XX月50)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

16、治工作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组织宣传本次专项整治的任务目标。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XX月6日一XX月200)各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列出工作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1.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排查整治行动。各机构要在严格落实XX市XX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用电安全及防盗网设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安委2024)XX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供电线路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线路蜘蛛网、乱拉乱接电线、线路附挂物、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规范使用专用变压器及用电

17、管理,及时上报排查进展情况。2 .配备一套简易消防设施。配备一套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简易防毒面罩、逃生绳、手电等,集中空旷停放电动车区域。3 .开展一次大门、楼梯间和楼道清理行动。全面清理大厅、楼梯间和楼道,切实解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以及安全出口上锁、封堵等问题;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巡查看护,确保疏散通道畅通。4 .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行动。认真落实XX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实施方案(XX新政办(2024)XX号)精神,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车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防火间距,合理设置防火分隔,充电装置电气线路

18、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实行物防、技防措施,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3月310)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各机构要把火灾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区域,确定为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将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通和消防水源不充足等问题,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电动车充电及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解决当前电动车充电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负责人亲自抓,责任到

19、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二)严格标准,严格执法。各业务股室对各养老机构要逐一进行检查,绝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敷衍应付。要保持监督执法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铁腕打击,重拳整治,震慑违法。(三)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养老机构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将对进行约谈。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20、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X为组长,县政府应急办、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电局、县电视台、县全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XX大队

21、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电动行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资质的隐患和问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严厉打击一批违法产销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一批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明显普及、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三、治理重点(一)电动自行车生产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

22、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城,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四、工作措施(一)落实标准规定。全面宣贯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鼓励电动自行车产销企业提前按新国标组织生产,对库

23、存产品进行回收、改造,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产品,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做好正式实施日(2019年4月15日)起强制执行的全面准备。认真执行X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XX州制定、修订的地方法规标准,在电动自行车登记、道路通行的管理工作中,对其来源、使用合法性和改装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

24、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为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管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普及电动自行

25、车火灾危险性、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等消防安全常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扑救和应意疏教演练。五、治理时间和步骤2024年5月开始至2024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问题排查和联合执法。六、职责分工(一)各乡(镇、街道)、县各行管部门是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

26、按照各自的职责,推动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监管行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县有关行管部门要分工协作,贯彻执行国家层面相关文件和地方法规标准。县市监局:负责制定县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过渡期管理政策。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落实。县住建局:负责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X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

27、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组织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将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商家、维修经营者全部检查一遍,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和违规改装组装等违法行为。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28、在用电动自行车。定期调度全县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流通改装监管工作,统计填写电动首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存放点数量统计表,每月底汇总报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负责在电动自行车登记、道路通行的管理工作中,对电动自行车来源、使用合法性进行监管,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丰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鼓励车主主动置换或者报废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县住建局: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

29、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年内完成州安排的至少1个小区建成的任务;指导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停放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充电设施,年内完成州安排的至少2个小区任务。定期调度全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统计填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检查情况一览表,每月底汇总报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综合执法局:依法负责对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地用于销售和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分局落实好相关管理工作。县环保局:依法负责对收集、贮存、处置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实施监督管理、防止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处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县公安

30、局:负责指导县公安派出所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消防大队: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县安监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安监站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阻和制止无效的,

31、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要组织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隐患风险自查自纠,自觉杜绝购买使用不合格产品、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立即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成立专门工作

32、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二)强化部门协作。涉及工作任务的县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城,要及时协调,落实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监管合力。要组织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查办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惩处一批严重违法人员,销毁一批不合格产品,促进市场秩序不断完善。(三)严格督导检查。县安委会将综合治理工作列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的必查内容,既要查居民小区和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自查自纠是否落实,也要查乡(镇、街道)和行管部门的

33、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对电动自行车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县安委办将进行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行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行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

34、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涉及有工作任务的县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24年XX月18日前报送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从6月份起,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XX月15日前报送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邮箱:xxx)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

35、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整治对象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驱动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且其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特种自行车。二、整治时间2024年XX月5日至2024年XX月31日。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四、整治重点(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

36、充电,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楼梯间、疏散走道有防火分隔。(二)充电过夜、充电无人看管、私拉乱接等违规用电行为或现象,教育提高群众用电安全规范意识。五、整治措施(一)加强物防措施。加强对辖区的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居民过夜充电、充电无人看管等行为或现象的排查,对确实无法室外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要采取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与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等区域用实体墙分隔。(二)强化行政措施。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乱接私拉充电等情况,要强制将电动自行车清出室内;发现整治重点或者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据消防法和中

37、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或者“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违法行为人为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令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人员承担。违法行为人为个人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通过严管严处,及时消除一批突出安全隐患。(三)突出宣传提醒。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干部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教育;城建、教育、派出所、市场监管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时组织加强对物业、学校、商户、旅店、出租屋业主等进行消防安全宣讲,提高

38、对电动自行车防范用电安全常识的能力。同时,各村(居)要在辖区内建立一个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以点促面,规范和加强本区域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六、时间步骤整治时间从2024年XX月5日起至2024年XX月31日,主要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5日至XX月10日)。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二)集中整治阶段(XX月11日至XX月25日)。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重点对辖区内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

39、开展排查和宣传。对排查出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三)巩固总结阶段(XX月26日至XX月31日)。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请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

40、效。(二)落实安全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的紧迫感组织好辖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好行业、系统内各场所的自查自纠,推动落实各场所的主体责任,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抓好排查与整改。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图册等载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

41、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四)强化信息报送,做好工作总结。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要指定1名联络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XX月1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联络人;XX月25日、XX月10日、XX月25日前分别报送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整治汇总表;XX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深入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XX安委20

42、24)XX号)、XX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委(2024)XX号)以及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XX安(2024)XX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车库(棚)和充电设施建设,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XX月31日。三、职责范围及整治内容(一)职责范围1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

43、电区域的专项整治。2 .各行业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本行业管理范围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的专项整治。具体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划定的职责范围执行。具体包括:居民住宅区、单位、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合用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其他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所。()整治内容1 .是否占用室内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2 .是否存在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3 .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是否有专人看管。4 .各小区及单位电梯是否违规载运电动车。5 .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是否独立;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有无采取防火硬隔

44、离措施,尤其是室内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划分专门房间,并与其他部位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6 .是否设置独立感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四、整治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XX月XX日)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对本辖区、本行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督促所辖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是否占用公共通道妨碍人员疏散,是否集中停放,是否违规充电,是否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敷设电器线路等问题,彻底发现并杜绝火灾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要于XX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逐级向主管部门

45、报告自查情况。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于XX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XX月1日至2024年XX月31B)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区、出租房、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本单位及其他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针对前期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四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时限要求,限期督办,在整改完毕前要制定好防范预案及措施,坚决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各行业部门要对本行业单位开展验收工作,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

46、(三)巩固验收阶段(2024年XX月1日至2024年XX月31H)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此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督查、验收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和做法,通报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消安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失职渎职责任人将进行严肃问责。五、整治措施(一)全面普及、规范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车库(棚)1 .对于新建、改建的住宅小区、合用场所、企业集体宿舍等新建工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车库(棚)应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住建、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严把关,有效杜绝先

47、天隐患。(责任单位:县住建局)2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与周边建筑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车库(棚)内应每隔一定距离设置防火分隔措施,防止发生火烧连营的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3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合用场所、企业集体宿舍,住建、房管、公安等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4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出租房、合用场所、集体宿舍,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48、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以奖代补、鼓励自筹等方式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一)积极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群众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积极发现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全面消除电动自行车充电火灾隐患。(三)严格落实刚性整治措施各派出所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三个一律”。1 .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违规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室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建立防火隔离措施)。2 .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罚款,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及时消除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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