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2024年).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316141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8.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2024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2024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2024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2024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2024年).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学院本科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践XX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优势,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应用型人才,提高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辅修专业是指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修读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专业大类的另一个专业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三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第二章专业设置与学分要求第四条根据社会需要、学生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初步确定开设的辅修专业,形成辅修专业设置方案,包括培养方案、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等,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报主管教学校领导复审、校长(执行校

2、长)审批。第五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其课程体系为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要求原则上与主修专业一致,以确保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第六条辅修专业教育学分控制在30-36学分(包括毕业设计及实践环节),修业年限2.2.5年,每学期安排的课程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12学分。第七条在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除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外,其重复(或替代)课程学分不得超过辅修总学分的五分之一。第八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学院制定,经教务处组织审核后,每学年由教务处统一向学生公布。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九条申请辅助专业教育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XX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2)思想政治

3、良好,身体健康,达到辅修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第十条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填写XX学院修读辅修专业教育申请表,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同意后交教务处审核,择优录取。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获准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其学籍保持在其主修专业不变。第十二条获准修读辅修专业学生,依据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参加选课、修课、考试(考核)等教学及培养环节,并按规定交纳学费。第十三条其他未及事项按照XX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辅修专业学生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原则上30人以上开班,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由辅修专业教学单位按照

4、XX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选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辅修专业班主任同时接受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的业务指导。第十五条辅修专业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间或双休日,部分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寒暑假教学。第六章证书发放第十六条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第十七条凡未能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第十八条未完成辅修专业学习,所修读的辅修专业课程可向学院申请,根据课程替代相关规定,认定替代主修专业相关课程学分。第十九条未能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由学校发放辅修课程证明。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