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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内政字(2024)63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你厅关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自治区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内蒙古黄河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
2、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从黄河流域系统性着眼,完善流域资源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国土空间管控引导机制,形成多种功能优势互补的主体功能综合布局,推动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内蒙古黄河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
3、于4368.719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95.05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113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39.7119万亩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区域发展,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京津冀、黄河流域上下游等区域的协同联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
4、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加强河套平原和土默川平原等优质农田保护,持续巩固和不断提高黄河流域耕地质量,夯实国家粮仓基础,发展特色农业空间,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提升农产品保障能力,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水源、山脉、荒漠、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系统保护修复,将上下游、干支流、水上岸上、点源面源作为一个整体综合治理,加强阴山山脉、贺兰山、乌兰布和沙漠、腾格里沙漠、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乌梁素海、哈素海、岱海等重点区域的空间管控引导,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优化黄河
5、干支流生产岸线和生活岸线布局结构,强化沿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保护。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探索实施地下水资源战略储备,加强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区域优化人口、资源、产业配置,推动区域整体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国土空间韧性。弘扬黄河文化,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跨行政区协同机制,将各类遗产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黄河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构建文化资源、
6、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内蒙古黄河流域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有关地方各级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内蒙古黄河流域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加
7、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纳入有关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跨盟市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强化对交界地区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要求。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