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专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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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专项总结20X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落实“两个责任”主要成效(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一是立足实际抓“定责”,细化责任分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试行)基础上,出台县贯彻落实党风

2、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对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通过制度形式,按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给予了44项清晰明确的界定。印发20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和20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全县反腐倡廉六大类40项重点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县委书记分别与全县63个镇乡、86个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县委常委,人大、政协、法检两院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目标具体、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二是注重教育抓“明责”,强化责任意识。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

3、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计划,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县委常委会先后多次专题研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会,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同时,切实抓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3月27日,县委专题组织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会;4月,召开思想政治建设反思会,5个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作反思发言;6月16日,举办为期两天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读书班,邀请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作了题为严守政治纪律底线,争做守规矩的模范的专题廉政党课报告,进一步加强领导

4、干部岗位廉政教育。三是立足实际抓“述责”,强化责任担当。出台县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将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全部纳入向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对象范围,同时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重点实施“常规约谈、重点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任前廉政约谈、集体廉政谈话”等六类约谈。全县自上而下,分类逐级开展,实现述责述廉和廉政约谈全覆盖,抓实抓牢责任担当。四是完善机制抓“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县委始终高度重视以责任追究督促责任落实。拟出台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否决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一律实

5、施责任倒查。5个部门和镇乡党组织负责人因机关作风建设问题向县委常委会作检讨,X个镇乡27名领导干部因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被诫勉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到位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一是清单明责,厘清责任定好位。年初,县纪委书记分别与63个镇乡纪委、62个派驻(出)县级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签订监督责任书;出台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对纪委(纪检组、纪工委)领导班子、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和纪委(纪检组)班子成员给予了53项清晰明确的界定。县纪委书记分别与镇乡纪委、派驻(出)县级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签订监督责任书。5月,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6

6、3个镇乡纪委书记、62个派驻(出)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一对一”约谈,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和X州资讯手机报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6次6万余条,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通报典型案例10件;通过电视台、手机报、X州清风网站曝光各地典型案例80余件。7-8月,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分赴全县各镇乡、各单位,按照东、西、南、北、中五个片区,党群口、政府办口、城建口等八个归口,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相关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召开专题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3

7、1场次,分别对全县1042名村(社区)书记、70名机关党务干部、210名党员教育工作骨干、400名科级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对71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教育读本;组织领导干部260余名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组织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公务员220余名参观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县委中心组成员和重要职能部门人员3次180余人旁听县法院对职务犯罪人员的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三是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在纪律审查方面,县纪委全面强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改变以往各成员单位之间仅限于线索移送、

8、信息沟通的现状,更加强调案中、案后协调。同时,以案管室成立为契机,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强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形成“资源共享、力量共聚、手段共用”的工作格局。今年1至11月,共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10件,处理110人,党纪政纪处分110人。在正风肃纪方面,成立5个明察暗访组和8个专项督查组,在“X州清风”网开设“监督举报专区”,全年定期不定期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16次,做到常规督查经常化、专项检查精细化、社会监督广泛化,形成监督执纪新常态。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X条,立案查处29件29人。出台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意见,深入扎实开展正风肃纪“9+x”专

9、项整治活动。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职部门切实履行各自在纠正“四风”中应承担的责任,常态化进行督查,加强执纪问责。在倒逼责任落实方面,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失职情节和造成后果等因素实施问责。采取在全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全县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反思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发案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印发通报等方式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查处的纪检干部失职案件。通过追责、曝光,促使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认清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履职就要挨板子,履职不到位就要被“一案双查”。二、存在的问题全县各级党委、纪委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积

10、极主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意识比较明确,但班子其他成员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重经济轻党建,甚至把反腐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认为抓经济行政工作易出政绩,认为落实责任制是纪委的事。二是存在思维定势,工作举措不多。一些单位说得重要,但实际工作中无具体举措,党委主体责任局限于开会传达上级精神,发文件布置工作任务,签责任书分解责任,甚至以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处于“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状态。三是监督乏力,责任追究不严。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与服从

11、同级党委领导对立起来,过多地强调作为党委班子成员的服从意识,而忽视了作为纪委书记的监督职责,不愿、不敢、不能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即使发现问题也往往侧重整改,责任追究手段也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出现责任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三、下步打算(一)强化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应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规范纪委书记分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职责营造良好环境。各级纪委也应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迅速调整定位,把精力、力量、资源向执纪、监督、问责等主业聚焦,切实执好纪、问

12、好责、把好关。(二)强化纪律审查。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重大案件、重要线索党委书记要亲自研究、亲自过问,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将功折过。各级纪委要把纪律审查作为核心职责,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四风”问题案件等重点内容,既严查大要案件,又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达到以惩促治、以惩促防的目的。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特别是实名举报的,要调查核实清楚,有问题就要依纪依法处理、以儆效尤,没问题就

13、要及时消除影响、以正视听。(三)落实工作汇报规定。坚持部门、镇乡党委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工作,督促其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责任。坚持下级纪委向县纪委汇报工作,督促其承担起组织者、协调者和参与者的责任。近期,县纪委将结合半年检查和平时掌握情况,对县级部门、镇乡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全覆盖约谈。(四)强化源头治理。各级党委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级纪委要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深度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思想防线。建立和完善廉政警示预警机制,推行定期约谈制度,深

14、化面对面廉政谈话活动。对存在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织密制度笼子,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从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入手,从发挥典型案件的治本功能入手,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健全系统防腐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让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五)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党委、纪委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签字背书”。对各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注重平时考核。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重点推行“两述一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法追究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扬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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