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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科学合理配备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加强员工招聘录用中的公正廉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员工招聘录用的原则(一)根据我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及管理发展需要,选配合适的人员到合适的岗位工作。坚持岗位所需、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和特殊人才破格录用。(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面试和录用审定。尊重应聘人员意愿与用人部门择优双向选择。(三)先公司内部招聘,后公司外社会招聘。各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第三条员工招聘录用必须坚持公正廉洁,不得发生徇私舞弊等不廉洁的行为。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编制、招聘信息发布、应聘人员资料收集及初审:负责招聘录用过
2、程的组织协调、入职教育和入职手续办理。第五条公司各用人部门负责提出人员需求申请,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评,负责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及岗位培训等。第六条人员需求计划编制及信息发布(一)各用人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需求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需求原因、岗位及人员数量、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和人员录用条件。(二)公司办公室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各用人部门申请编制人员需求计划,报公司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开发布。第七条公司内部招聘对象为公司(含公司属公司)自有职工Q内部招聘工作参照本管理制度规定的笔试、面试及审定程序进行。内部招聘不能满足要求时,方可对外社会招聘。
3、社会招聘对象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成熟人才。第八条社会招聘员工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行为记录。(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或岗位职业禁忌疾病。(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全日制高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为主),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的要求一致或相近。(四)社会成熟人才应具备全日制高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求的国家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岗位需求的专业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五年。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相关调查,以确认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Q应聘人员的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及
4、要求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程序。第十条应聘人员笔试(一)应聘人员应先进行笔试(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的可免)。(二)工程技术等专业岗位应聘人员笔试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其他专业管理岗位的笔试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人员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笔试协调,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三)笔试组织者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试卷内容(试卷按保密要求管理),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性及综合性知识评价。笔试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招聘岗位职业素质等综合知识。必要时可增加“实作考试:(四)笔试完毕后由组织者组织试卷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统计并按岗位需求人数的1:1.5比例(人数取
5、整)形成面试人员名单。未入围面试名单者,则视为淘汰。(五)笔试相关资料由笔试组织者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十一条应聘人员面试(一)面试工作由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小组成员应由相关公司领导、用人部门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公司办公室、公司人力资源部等7-9人组成。(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个人形象、学识、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打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来进行评定。(四)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需求人数的1.1.2比例(人数取整)择优形成待审人员名单。未入围待审人员名单者,则视为淘汰。(五)面试相关资料由面试小组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十
6、二条待审人员名单提交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查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第十三条入职登记(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勋理入职手续或签订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二)录用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向公司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录用,不得办理入职登记手续。1.身份证原件;2 .学历或职称证明原件;3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提供的体检报告书;4 .已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初次就业者无需提供);5 ,涉及执业资格者,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以及转注册我公司的意愿书;6 .涉及竞业限制情形的,应提供与其他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情形的声明书(初次就业者无需提供);7 .证明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7、;8 .其他在应聘时要求或承诺的相关资料。录用人员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若有弄虚作假情形者,我公司有权解除与其劳动关系。(本条所述规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列出,由录用人员签字认可。)第十四条特殊人才的引进条件、招聘录用程序及待遇等,由公司董事会议集体审定。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签订(一)录用人员在到公司报到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具有执业资格者也同样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执业资格转注到我公司。(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具有博士学历或特殊引进人才为五年;其余人员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均为六个月。第十六条入职教育和培训(一)公司办公室组织新录用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状况、劳动纪律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质
8、量管理体系宣贯等0(二)各用人部门应按岗位职责要求,对新录用员工针对具体作业程序、安全规程、质量控制和能力提升开展岗位培训。第十七条试用期的考核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试用期的考核主要是对新录用人员的专业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新录用人员对考核项目的操作能力;对岗位所需的计算机或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对岗位所需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工程技术标准、管理规定等)的接收和理解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第十八条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报经公司长办公会审定后解除与其劳动关系。不符合录用条件主要指:有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个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应聘时所提供情况明显不符;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身体健康情况不符等。第十九条纪律与责任追究(一)员公招聘录用必须坚持公正廉洁。公司办公室接受对在员工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等不廉洁行为的举报,并组织查证、提出处理意见。(二)对录用人员所提供资料属弄虚作假的举报,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查证。凡经查实,我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录用人员的劳动关系。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办公室收集意见,并择机修改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