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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洛市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建设工作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科技资源统筹集成与科创服务,构建区域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做强县域创新平台,依据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制定本导则。第二条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市县联动、资源共享、服务集成总体思路,以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向县域延伸、共建为主线,打造以用为导向的县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形成支撑县域经济的创新集成大平台。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市级、各县(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的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等科技资源统筹载体。第二章功能定位第四条强化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构建Q+2+4+N
2、”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即:构建一个市级中心,打造线上线下两大服务平台,加快科技计划项目库、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科技人才资源库、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库四库建设,发展N个县级中心和共建分中心,实现市县(区)一体、协同联动。拓展共建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体系联盟和秦创原服务站,做优科技创新服务,加强服务模式与协作机制创新,全力打造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创新生态,为全方位开展科技资源统筹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推动科技创新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第五条提升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效能。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配置、服务集成等方式,搭建平台、人才、机构等要素统筹机制,打造科技资源服务大平台,有效统筹全市
3、各科创要素,促进全市各类科技资源的集成、开放、共享。定期发布最新科技动态,解读科技政策,服务创新主体,形成市县联动、协同发展新局面。第六条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提升县域创新能级,建好用好省级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等创新载体,加快项目、人才等优质创新资源向县域下沉,增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协调性、联动性和整体性,推进优秀科技成果在县域转移转化,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推动县域创新发展。第七条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由势转能。持续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支撑效能,加速科技型企业梯队成长,打造常态化路演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催生新产业新业
4、态新模式,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八条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布局、业务指导、协调交流及综合评价。各级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的上级管理部门应建立稳定的支持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第九条各级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具体负责其日常运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形成稳定的管理服务团队,与上级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做好业务对接,主动加强省内外科创服务机构的业务交流,发挥好创新资源链接导入作用,深化为我所用。第十条建立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监测评价体系,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建设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第四章重点任务第十一条强化统筹中
5、心业务能力建设。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提出全市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工作任务、对接引入科技资源,指导各县(区)分中心建设。各县(区)分中心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提升中心人才队伍业务能力水平,提高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产业发展的对接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在县(区)转移转化,并围绕各自实际,编制发展规划,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工作。第十二条开展各类创新资源调查活动。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组织对全市科创平台、科研机构、科技人才、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调查,掌握科技资源总量、层次、结构、分布等情况,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在商洛落地转化创造条件。各县(区)分中心做好科创资源统计,按照时
6、间节点做好规上企业研发投入统计、科技综合统计、火炬统计等科技数据统计调查工作。第十三条完善科技创新供给与需求对接机制。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围绕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创新成果等内容,定期结合开展科技双进行动,开展科技成果推介对接活动,打造畅通便捷的创新创业赛事活动通道。各县(区)分中心要主动服务,从企业培育、项目申报、团队引入及产业链需求等方面协助企业策划凝练创新需求,多渠道为企业寻求解决方案。第十四条发挥各类创新平台效用。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负责完善秦创原(商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与总平台深度互联共享、助企政策线上精准推送;深化创新资源导入,积极引进市内外高校院所、专家团队在商
7、设立研发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合力培育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各县(区)分中心结合产业特色和企业发展需求,优先引导创新资源在辖区落地生根,加快科技计划项目库、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科技人才资源库、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库四库建设,用好用足各类创新资源和平台,做好四库数据上传和维护,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第十五条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围绕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需求及面临的新形势,聚焦科技政策解读、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能力提升等方面,策划组织各类专题培训、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提升科技从业者管
8、理水平、专业素养。各县(区)分中心提出培训需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活动,在业务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建设。第十六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负责技术市场建设管理,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健全线上线下常态化路演机制,打造周周有对接、月月有路演、一季一主题、一县一专场模式,支持优秀路演项目转化;培育科技经纪人和转移转化服务团队,推动产学研合作。各县(区)分中心完成年度技术合同任务,组织优秀项目参加路演、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常态化梳理产业技术需求清单,对接省内外科技支撑力量,解决企业难题,破解发展瓶颈。第十七条推动科技型企业梯队成长。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要按照深入实施登高、升规、晋位、上市
9、四大工程要求,建立全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协助落实国家和地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各县(区)分中心要摸清企业存量,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申报辅导等,完成年度培育任务。第十八条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构建政产学研金介云全要素、全链条、市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引进、孵化和培育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建立科技创新服务机制,制定规范化服务标准、流程标准、收费标准以及行业监督自律规则等。各县(区)分中心搭建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的沟通桥梁,发布成果对接、转化需求并持续跟踪科技服务进展。第十九条加强科技交流开放合作。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要建立市县联动的常态化协作交流机制
10、,以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促进市县资源优势流动共享。各县(区)分中心要结合实际,推介自有创新资源,积极主动开展科技项目、人才对接,组织本地区培训交流,增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联动性。第二十条协助开展科技项目管理。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主体、孵化载体、计划项目等网上受理、评估、验收及相关服务工作。各县(区)分中心围绕各自业务范围,建立多元化的项目组织方式,协助进行项目资料收集、科技计划项目初审,接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展项目中期评估,项目结题审查等工作,配合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第二十一条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负责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组
11、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包括园区的组织申报、指导管理、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等工作。各县(区)分中心负责各自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平台建设、产业发展等具体工作;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并制定配套措施,配合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园区年度督查、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第五章综合评价第二十二条综合评价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类实施、重点突出、注重实效,采取日常监测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二十三条综合评价对象为市、县(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体系建设、资源统筹、开放服务、科创效能四个一级指标,机制建设等13个二
12、级指标(具体参考综合评价指标)。第二十四条综合评价采取专家联评和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其中专家联评环节需各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和成效答辩;现场抽查环节主要对重大项目、平台进行现场核查。第二十五条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评价结果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结果公开通报,评价排名为优秀的,在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上优先给予支持,排名末位的需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报市科技局审查整改。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区)一体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市科技局加强对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并建立稳定的支持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13、定期召开全市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建设、运行工作会议,建立市县科技资源统筹机构联动发展机制。第二十七条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投入增长的保障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式,综合运用以奖代补、后补助等方式,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对科技资源统筹建设成效突出的中心,在项目申报、经费支持、考核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支持。第二十八条突出宣传引导。加强科技资源统筹体系建设过程中新动态、新成果、新亮点的宣传,激励引导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定期组织科技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学习交流,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综合评价等内容可根据省、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部署要求及推进情况动态调整
14、。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附件:商洛市科技资源统筹体系综合评价指标一级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体系建设(20分)机制建设(6分)统筹中心体制机制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服务模式、运营模式等方面情况。支撑保障(6分)当地主管部门对资源统筹及秦创原建设工作的支持;对统筹中心在场地、人员与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情况。体系融合(8分)与省、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开展互联共享,融入省市县一体化创新体系情况;各类创新平台数据更新与维护情况。资源统筹(20分)创新平台(7分)引导高校院所、院士专家和科研团队在本县(区)设立研发平台;协助县(区)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工程
15、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情况;“四库”建设情况。人才团队(7分)引进、形成产学研合作团队数量;培育科技经纪人数量;为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情况。服务载体(6分)创新孵化载体和创新服务机构建设或引入情况。开放服务主体培育(10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创政策宣传、申报辅导工作情况;新增科技型企业数量;面向企业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30分)科技成果(10分)完成年度技术合同任务;参加各类产学研合作、供需对接交流活动,组织优秀项目参加路演、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情况。开放服务(30分)创新孵化
16、(5分)引导科技成果在县(区)孵化,或在企业应用情况。科技咨询(5分)为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情况,梳理企业技术需求清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寻找、对接相关科技支撑力量情况。科创效能(30分)社会效益(10分)统筹中心以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企业节约办理事务的时间和沟通成本;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情况。经济效益(10分)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应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情况。业务管理(10分)配合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开展业务情况,包括各类科技资源及科技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等,向主管单位提供相关分析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