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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职责一、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范围是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教学运行、教研教改和教学管理。教学督导应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了解并掌握教师的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的基本状况。二、教学督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应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也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三、教学督导应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疏通和反馈,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四、督导组成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随机巡视、对教师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报告)、课程考核等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教师的教风和教学质量提出书面评议意见。五、每学期末,教学督导组应进行认真总结,就学校教风、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教学改革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