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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云区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征求意见稿)北京市第四轮(2018-2022年)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已经结束,经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将我区已列入第四轮山区搬迁计划但未完成的调整到2024-2028年实施。为确保搬迁计划按时完成,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密云区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山区农民为美好生活的需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山区农民安居乐业、增收致富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推动、统筹协调、创新机制
2、、积极稳妥推进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融得进、能致富,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促进共同富裕。二、工作原则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按照密云分区规划(2017-203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编制山区农民搬迁实施方案,确保搬迁新村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实施。统筹利用资源,科学安排时序,分期分批实施搬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条件成熟一个搬迁一个。二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通过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宣传动员,保证山区农民搬迁工程扎实、有序、稳妥推进。充分尊重搬迁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自愿、公正公平,鼓励农民参与搬迁决策、工程建设和全程监督。依法保护搬迁农民利
3、益,妥善处理搬迁村的集体资产、土地、林地、林木和户籍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搬迁村(户)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易地搬迁、集并搬迁、重建搬迁、分散搬迁等适宜的搬迁模式,建设美观实用的搬迁农宅,不搞一刀切和不切实际、贪大求全的搬迁工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四是资源节约、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五是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搬迁村(户)原址上的房屋经文物部门认定为古民居、文物建筑的要应保尽保;其他房屋要全部拆除,避免出现回迁、“一户多宅”等问题。按照建设用地减量原则,搬迁后腾退的土地,除村
4、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的集体建设用地外,全部纳入留白增绿用地范围。三、工作目标利用五年时间(2024-2028年)分期分批完成701户1345人搬迁计划。优先将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区及饮水困难、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村户纳入搬迁范围,险村险户优先列入搬迁计划。四、搬迁模式搬迁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易地搬迁、集并搬迁、规划重建、分散搬迁等多种搬迁模式,同时,鼓励探索创新其他科学合理的搬迁模式。1 .易地搬迁。在本村域内选择安全可靠的新址实施搬迁安置,搬离地质灾害隐患点。2 .集并搬迁。行政村内分散的自然村向主村集中安置。对规模较小的行政村,集并建设新社区。3
5、.规划重建。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可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将村庄进行重新合理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并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4 .分散搬迁。对分散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户,可根据农民意愿,采取自谋安置地的形式搬离原居住地。五、补助方式及标准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市、区政府补贴一部分、部门集成一部分、社会有序投资一部分、镇、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一部分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筹措。按照搬迁农民每人2.7万元的标准,对建房资金给予直接补助;按搬迁农户每户6万元的标准,对搬迁新址地质灾害评估、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费用以及场地平整、防护工程建设等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镇政府统筹使用;按
6、搬迁农户每宅1万元的标准,对村集体组织农民拆除旧房、清运垃圾费用予以补助,原址场地平整后兑现补助资金。各镇政府根据实际,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搬迁村享受美丽乡村建设各项扶持政策,用以解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各类相关政策、资金,加大对山区农民搬迁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村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契约意识,维护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企业和农民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施工单位更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减轻农民建房自筹资金压力,让农民充分受益。六、前期准备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庄,在202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用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
7、工建设条件,主要包括:1 .编制新村规划。严格遵循密云分区规划(2017-2035)、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规定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搬迁村庄建设发展规划。2 .开展新址评估。对拟搬迁新址开展地质灾害评估、水评、地质勘察等工作,确保新址安全、宜居。新村选址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要优先落实占补平衡指标。3 .办理审批手续。科学选址,选址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一般耕地、林地或其他农用地的,及时办理占用农用地、林地等相关手续。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实行“先建后拆”,原址复垦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搬迁选址要依法选址避开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及基础设施投入较大的区域,同时由专业部门出具新址地质灾害评估
8、报告,做到科学合理选址。4 .制定搬迁方案。搬迁方案涉及搬迁形式、建房模式、新宅分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后续产业等内容。5 .组织动员。镇村要做好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等工作。6 .确定施工及监理队伍。通过民主公开程序、确定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鼓励农民参与搬迁决策、工程建设和全程监督。七、工作进度安排1 .科学拟定搬迁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深入调研摸排,将符合搬迁条件、有搬迁意愿的镇村纳入搬迁计划,同时严格履行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区级批复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2 .加快用地手续
9、办理。针对通过摸排新列入搬迁计划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尽快完成农转用相关手续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组织开工建设。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各相关镇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3 .加快实施工程建设。前期手续齐备后尽快启动工程建设。202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程主体,202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防护工作,陆续实现入住。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建设、严禁私建、扩建、严禁建设小产权房和房地产开发,达到抗震节能技术标准要求,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完成时限:2028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各相关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
10、区园林绿化局4 .强化组织验收工作。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相关镇政府组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负责对相关镇村的搬迁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完成时限:2028年12月底前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区住建委、区水务局5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镇对搬迁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加强对镇、村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保证搬迁资金的使用安全、合理、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截留和挪用山区农民搬迁工程补助资金,对违规、违纪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肃处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区
11、农业农村局八、实施流程(一)申报流程村级工作:1 .调查意愿。加强政策宣传,调查农民搬迁意愿,核实申报搬迁农户相关信息,确定拟搬迁农户名单,填写搬迁登记表,提交搬迁个人申请书和原址旧宅拆除承诺书。2 .制定方案。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制定初步建设方案,包括新村选址、建房模式、资金筹措、新宅分配、供排水、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等具体内容。3 .张榜公示。对搬迁实施方案、拟搬迁人员名单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4 .提出申请。村委会与搬迁农户签订搬迁协议,以村委会名义向所在镇政府提出搬迁计划申请。镇级工作:1 .会议研究。召开镇长办公会研究,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对村级上报搬迁
12、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会议纪要。2 .规范用地。搬迁用地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用地管控要求,先期办理农转用、林地审批等相关手续并备案。3 .新址评估。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搬迁计划的村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地质勘察等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并备案。4 .制定方案。对村级搬迁方案进行审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领导、资金筹措、政策整合、风貌管控、水电路暖配套基础设施、确定施工、监理队伍等相关内容,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的方式,开展山区搬迁工程建设。5 .提出申请。在选址、用地、资金等方面条件成熟情况下,以镇政府名义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搬迁申请。6 .签订搬迁协议。
13、镇政府与列入搬迁范围的村签订搬迁协议书,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的时间节点,明确开工、竣工时间、拆除旧宅和资金使用等要求。(二)审批流程1.实地调查。镇村上报搬迁计划后,区农业农村局于30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镇村实地调查调研工作,指导镇村做好相关工作。7 .审核材料。实地调查完成后,镇村应于30日内上报搬迁申请、实施方案、用地手续、协议签订等内容,区农业农村局于7个工作日逐项进行审核,做到手续齐全。8 .项目论证。审核材料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于3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搬迁项目的可行性进一步论证,确保项目能够落实落地。9 .项目批复。项目论证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农工委会进行研究,通过
14、后对项目进行批复并函送山区搬迁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三)变更流程搬迁计划经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在保证完成原计划搬迁规模的前提下进行调整。1 .提出变更申请。由属地政府对计划调整的搬迁村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变更申请。2 .审核变更计划。区农业农村局经实地核查确认后,申请局长办公会和农工委进行研究并报区政府审批。3 .申请市级批复。以区政府名义将调整计划报市农业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变更。九、组织领导成立密云区山区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新明副组长:王永浩马超成员:任玉文吴成刚李东方巫鑫瑞齐超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区农工委书
15、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区发改委主任区规自分局局长区园林绿化局局长郭保林区水务局局长王东区住建委主任孙红军区审计局局长赵志政区文旅局局长齐力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孙绍志区民政局局长李阔林区经管站站长刘楠国网北京密云供电公司总经理搬迁相关镇主要领导山区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玉文同志兼任。十、工作职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相关镇政府确认年度搬迁计划,对各镇搬迁项目进行审核把关,负责组织、指导各镇搬迁工作,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山区搬迁工程如期完成。按照工程进度做好项目资金拨付;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区规自分局:负责指导搬迁镇、村的规划优化;指导各镇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搬迁资金使用监管。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对搬迁村绿化造林工程和办理征占用林地、树木伐移手续给予支持;协助各镇做好村庄绿化、美化以及旧村的生态修复工作。区住建委:负责农宅抗震节能等相关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依据相关政策对搬迁旧址的古文物、古建筑进行认定及保护;负责对搬迁村旅游产业发展和搬迁户开展民俗经营给予支持。区水务局:负责参与、指导搬迂村供排水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水项目申报、供排水方案和工程建设工作。各镇政府:是山区搬迁工作的责
17、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及时协调解决搬迁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制定年度搬迁计划、实施方案、组织搬迁村开展地质勘查、地灾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工作;依法办理村庄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禁出现违法占地现象;在建设中严把工程质量,负责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加强各项资金管理,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十一、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山区农民搬迁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确认年度计划,集成政策资金,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工程进度。要加强对山区农民搬迁工
18、作监督检查,对搬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强化属地责任。相关镇政府是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镇长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山区农民搬迁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推进本镇域内的山区农民搬迁工作。要认真制定搬迁村的村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制定清晰的搬迁实施流程图。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建设,严禁私建、扩建,严禁建设小产权房和进行房地产开发。要加强工程监理,新建住宅应达到本市抗震节能标准。依法依规、扎实有序推进搬迁。(三)严格过程监督。各镇各部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重点把握工程招投标、监理、验收等环节。农民入住新
19、居后旧房必须全部拆除,防止出现回迁和一户多宅现象。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定期研究、定期检查,严格审核把关,将文件要求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确保民生工程质量安全,好事办好。同时,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认真核实搬迁农户信息,逐户建立档案,留存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搬迁选址要依法依规,进行专业勘察评估,严禁乱占耕地建房,严禁切坡建房,确保安全可靠。搬迁施工中要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农宅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做好安全绿色施工。(五)加强搬迁村后期管理维护。各镇要加强对各搬迁村后期管理维护,严禁搬迁新村出现私搭乱建等问题。
20、附件:1.2024-2028年密云区山区农民搬迁计划表2.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实施进度月统计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24年月日附件1:2024年-2028年密云区山区农民搬迁计划表序号镇村户数人数搬迁类型备注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合计51070415501石城捧河岩13262西湾子601013西田各庄小水峪村2284634不老屯陈家峪43905西坨古993186古石峪28927北庄大岭村3108北庄村471109冯家峪朱家峪17231910石洞子1121附件2: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实施进度月统计表填报时间:填报人:联系电话:序号镇行政村计划户数计划人数搬迁形式农民工作方案确定建
21、设施工备注集中分散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完成签订合同是否涉及农转用村庄规划调整地灾评估洪水评价确定新村选址完成房屋削开工建设()完成主体农民入住合计51070415501石城捧河岩13262西湾子601013西田各庄小水峪村2284634不老屯陈家峪43905西坨古993186古石峪28927北庄大岭村3108北庄村471109冯家峪朱家峪17231910石洞子1121密云区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过程北京市第四轮山区搬迁工作是从2018年到2022年,目前已经结束,我区有部分工程尚未完成。(2018-2022年,全区共向市局上报搬迁计
22、划1396户2871人,涉及冯家峪和石城两个镇;已完成搬迁工程的有695户1526人;由于新村选址、农转用审批手续时间较长、农民筹措资金困难等原因未完成搬迁计划的有701户1345人,剩余资金8387.5万元已全部退缴至区财政。)经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请示,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将我区已列入第四轮山区搬迁计划但未完成的调整到2024-2028年实施。因此制定了密云区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报审稿)。五年计划起草过程中,我局与相关部门及镇进行了充分沟通,成稿后先后征求了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等6个部门和5个相关镇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均已采纳。我
23、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该报审稿。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二、主要内容五年计划中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搬迁模式、前期准备、补助方式及标准、工作进度安排、实施流程、工作进度安排、实施流程、组织领导、工作单位职责、保障措施十一个方面内容。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全会精神,以促进山区农民安居乐业、增收致富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推动、统筹协调、创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融得进、能致富,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促进共同富裕。工作目标:利用五年时间(2024-2028年)分期分批完成701户1345人搬迁计划。优先将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
24、受洪水威胁地区及饮水困难、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村户纳入搬迁范围,险村险户优先列入搬迁计划。搬迁模式:搬迁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易地搬迁、集并搬迁、规划重建、分散搬迁等多种搬迁模式,同时,鼓励探索创新其他科学合理的搬迁模式。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市、区政府补贴一部分、部门集成一部分、社会有序投资一部分、镇、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一部分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筹措。按照搬迁农民每人2.7万元的标准,对建房资金给予直接补助;按搬迁农户每户6万元的标准,对搬迁新址地质灾害评估、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费用以及场地平整、防护工程建设等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镇政府统筹使用;按搬迁农户每宅1
25、万元的标准,对村集体组织农民拆除旧房、清运垃圾费用予以补助,原址场地平整后兑现补助资金。各镇政府根据实际,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搬迁村享受美丽乡村建设各项扶持政策,用以解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各类相关政策、资金,加大对山区农民搬迁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村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契约意识,维护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企业和农民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施工单位更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减轻农民建房自筹资金压力,让农民充分受益。前期准备: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庄,在202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规划编制、新址评估、用地审批手续、制定方案、确定施工单位等前期准备工作。工作进度安排:通过深入调研摸排,2025年底前制定科学的搬迁计划;2026年底前完成用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202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工程主体;202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防护工作,陆续实现入住。实施流程:包括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区级审批等。最后是组织领导、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山区搬迁工程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