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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招商代理合同(通用版)商业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二、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勤诚达新界2.2 项目位置:2.3 委托代理内容:2.4 技术参数:1.建筑结构:2.5 筑占地面积:2.6 筑面积:2.7 业物业招商范围:合
2、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3.1 代理事务:宣传推广及招商”勤诚达新界,项目。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一年一月一日。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二(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o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所需的资金供给。4.2 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全面、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
3、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4.3 按甲乙双方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4.4 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4.5 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
4、),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4.7 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4.8 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5.5 对该
5、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5.6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七、关于招商代理:9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9.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2%-3%计算,该费用包括招
6、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9.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931截止年月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O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9.3.2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93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
7、招商合同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934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9.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十、关于服务费用: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五万元整(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8、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3.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3
9、.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3.4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乙方指定的代表
10、人为。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等名义。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十一、合同终止:22.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11、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2221有欺骗行为时;22.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商业策划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地址:
12、电话:受理方(乙方):地址: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宗旨,双方达成为属下商业部分(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提供全程商业策划及招商运作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委托物业:甲方委托乙方商业服务之物业为: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的商业项目,总商业建筑面积为地上约平方米。地下2000平米(附件:项目物业总平面图)(注:委托物业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出具测绘报告为准)。二、合同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止,乙方需全部负责统筹所有商业面积策划及招商。合同期满后双方视情况再另行协商是否续约,合作方式另议。三、双方的合作形式:
13、乙方负责商业项目独家全程策划及招商代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签订第二家商业代理公司。四、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责任与义务1、保证该项目的出租合法性,申办有关租赁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依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向乙方提供招商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件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2、提供该项目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标准、各铺位招商面积、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3、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对乙方人员提交的有关方案及书面文件进行签收确认,如有修改意见应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乙方视作甲方已确认接受。4、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与乙方配合解决招商及策划中的题,
14、该负责人代表甲方意见并在现场行使甲方权利。对乙方报请同意的商家协议进行最后的审核,并拥有对有关合同条款的最终修改批准权。5、项目现场提供招商办公室供乙方使用(办公、洽谈)。并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包含:直线电话壹部、传真机一台、复印机打印机一台(可共用)、电脑壹台、饮水机一台、项目组现场办公桌椅每人一套等。合同有效期内的办公运作费用、办公耗材由甲方承担费用。6、如项目招商中涉及异地操作及洽谈连锁商家,须安排工作人员出差,则由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出差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票据如实报销。7、甲方负责安排财务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商户的全部租金和定金;8、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有关招商服务费用;乙方权利和义务1、签订
15、合同后3日内甲方支付首笔款项,乙方确认首批服务费到帐后,3日内派出具备专业经验的项目组,进行全面商业策划及招商工作。2、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招商现场行使职权,在双方协议框架内拥有对招商、策划、人员管理等具体事务的处置权。3、乙方专案小组人员每周与甲方召开一次例行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对招商及策划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并解决落实。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需按甲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宣传和招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或约定,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5、乙方负责促成所有意向租赁该项目的客户之洽谈、签约。6、乙方的招商活动不得损坏甲方利益、形象,乙方有
16、责任对甲方有关资料保密,并自觉维护甲方其他方面权益。7、如因甲方工程、工期、证件手续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于合同约定时间开业的,责任不在乙方,双方可以就延期问题进一步协商实施方案,并双方协调安排好已经签约商户。8、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属于劳务用工关系,乙方现场人员的工资、生活、交通、通讯、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9、主要内容:1、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包括本地招商及外埠招商。2、乙方建议参与研讨、制定招商政策、招商策略、招商条件。3、乙方拟订业务招商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计划、进度计划等,由甲方确认后实施。4、乙方协助确定招商目标、业态组合、经营品项等。5、乙方协助规范业务招商合同
17、、相关审批单及有关附件。6、乙方协助组织召开品牌招商会、答谢会。7、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当地及外埠招商工作。8、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商户洽谈及签约工作。9、乙方协助监督进行商户进场二次装修。10、乙方协助组织对甲方进行商业管理知识培训。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1、市场调研提供执行方案费: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产品整体规划定位、提交可行性方案。本项目按双方在各服务阶段的工作内容免收取发展商服务费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给予我方做项目前期启动资金,我方即派出有关工作组赴项目开展项目调研、商业经营定位、规划定位、建筑设计建议等执行方案。2、招商代理费用:2收费标准:乙方成功让客
18、户与甲方签署招商租赁(租金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出租部分按合同平均月租金水平的贰个月标准(不含免租期)向甲方收取招商租赁服务费。(可扣除预付的壹拾万元款项)2.2乙方成功让客户(特殊品类)与甲方签署招商联营(扣点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招商联营部分为该物业该楼层的租金平均值向甲方收取招商服务费。2.3付款方式:每月乙方于10日前将上月乙方成功出租的本项目物业成交额与甲方核对、确认(客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期相关费用即算成功出租),甲方于当月15日支付乙方招商租赁服务费。2. 4若客户已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因
19、甲方合同违约原因而退房的,乙方已收取之相关服务费不予退还。2.5若乙方所签订合同中有高出市场行情较多的情况下甲方则视情况给予额外奖励。六、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超过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甲方除支付应付费用的情况下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2、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享有保密义务。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
20、七、合同终止和变更1、代理或委托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按合同规定结清相关费用与乙方。八、争议解决方式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2、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起诉仲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项目招商代理合同合同双方:甲方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
21、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1.项目名称:S2.项目地址:,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第三条本合同期限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年月日终止。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2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3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4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5 .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
22、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6 .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金1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7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8 .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9 .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1.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2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
23、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5 .乙方代理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6 .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7 .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10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
24、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I1.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1.OG0;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11 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1.l招商费用: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1.2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1.3租金价格:13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13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
25、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1.3.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2 .招商费用结算:2.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2.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2.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3 .招商补充条款:3.1 甲乙双方拟定补
26、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3.2 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3.3 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3.4 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3.5 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壹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
27、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3.6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第七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2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
28、、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
29、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4 .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第十一条:其他1.2.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
30、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签署日期:年月日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为共同做好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委托事务第二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转委托(第项)(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第
31、四条费用及支付(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O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报告情况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第七条报酬及支付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O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32、O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潺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O二、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
33、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第十条违约责任(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
34、表人:代表人: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租赁委托协议甲方(委托方):北京晟森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项目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9号阳光首院售楼中心2层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推广甲方上述租赁项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寻找合适的意向租户。为明确双方的租赁委托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烟台市福山区阳光首院2#和3#商铺(下称“该项目”)。该项目商铺租赁面积为【3542.081平米(建筑面积)。第二条出租条件第三条佣金3双方商定,该项目的租金及押金由甲方收取,甲方在收到客户首次租金及押
35、金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一个月租金的50%作为代理佣金,并在支付佣金前开据应付佣金款的凭证。3.2乙方提供佣金支付佣金的账户信息为:开户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第四条委托期限4.1 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止。4.2 委托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委托合同,新合同内容双方另行商订。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5.1 甲方保证可合法出租该商铺。5.2 甲方与乙方签署租赁意向书,并以此租赁意向书为首次看房客户确认,保证乙方的权利。5.3 乙方负责介绍租户给甲方并促进成交,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争议的解决5.4 、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根据具体情况双方提出
36、解决方案,并达成一致。第七条附则5.5 协议一式贰份,以中文写成,甲、乙双方各执壹份。8.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代理招商合同委托人(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受托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为共同做好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分销合作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重庆市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商业项目招商策划代理委托合同书甲方:地址:电话:传
37、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市的商业项目进行独家代理策划招商事宜,协议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一、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1、代理项目:。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委托方:东明利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山东红磨坊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业代理合同年一月日,以先生为代表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先生为代表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12V4OO
38、ZC型主机零配件。双方同意如下文章标题:商业代理合同20年一月日,以先生为代表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先生为代表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双方同思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招商代理合同年月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展览招商代理合同展览招商代理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送达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送达地址:为扩大“XXXX”项目的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
39、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届展会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合作项目1、项目名称:2、展览时间:3、展览地点:二、合作内容1、“xxxx”展位招展代理;2、“xxxx”商业赞助、合作代理。三、甲方权利及义务2、负责提供展会相关招展材料给予乙方;3、对乙方制定的招商计划和内容进行指导、审核及确认;四、乙方权利及义务1、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相应的招展计划,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及执行;2、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相关事宜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承诺的相关事宜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3、因招展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不得擅用组委
40、会名义及相关资料对外开展与本次合作无关的事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影响;五、合作方式(不含税、票)对在合作中引进资金,实行评估奖励,具体如下:1、方式一:所有费用经组委会账户结算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甲乙双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1、2号馆:rmb;3、4号馆rmb)(国际标展:1、2号馆:usd3400;3、4号馆USd2900)的5:5比例进行费用分配;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甲乙双方按实际金额的7:3比例提成奖励。2、方式二:乙方独立设立账户,所有费用不经组委会账户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
41、1、2号馆:rmb;3、4号馆rmb)(国际标展:1、2号馆:usd3400;3、4号馆usd2900)的与甲方结算,其余招展费用归乙方所有;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按实际金额的、30%比例提成奖励,其余费用归甲方所有。六、费用结算1、乙方应在项目开展前天(自然日)向甲方支付展位费用的作为预付款。2、乙方需在项目开展前一天支付剩余款项。七、其它事项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所有协议的变更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或签署补充协议,所有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即成为本协议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
42、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之日期。2、合作期限内,双方须遵守商业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及相关活动的策划和执行方案、组织架构及岗位分工、各类招商函件、价格及折扣体系等)向同类竞争单位进行泄露。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一日商业招商代理合同商业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
43、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二、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2.2 项目位置:2.3 委托代理内容:2.4 技术参数:1、建筑结构:2、建筑占地面积:3、建筑面积: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31代理事务
44、:“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年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年月日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二(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1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4.2 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
45、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4.3 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4.5 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
46、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4.7 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4.8 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5.6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