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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老年人就餐急难愁盼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有力举措。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要求,结合进一步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决定开展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大力推动老年助餐对象全覆盖、布局全方位、服务全场景、保障全要素、监管全流程,实施个性化、精细化、人文化的助餐服务,让广大老年人生活更舒心、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一、基本原则需求导向,有效供给。坚持按需供给、注重实效,
2、构建布局合理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不搞一刀切。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坚持普惠性、多样化发展路径,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多元主体助餐服务格局。城乡协调,因地制宜。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区域之间老年助餐服务协调发展,精准施策,推进个性化、人性化助餐服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有偿助餐,兼顾区域平衡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底,全省范围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全覆盖,保障刚需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到2025年底,通过存量提升和增量扩面,全省范围有效运营的各类老年助餐点达到1万个左右,实现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多元供给
3、格局持续巩固。到2026年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三、主要任务(一)助餐服务对象全覆盖分层分类,统筹兼顾,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家庭老年人为重点,逐步向其他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拓展助餐服务,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适度普惠、公平可及。(二)助餐设施布局全方位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服务安全等因素,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统筹优化布点布局,促进服务便利可及。助餐服务
4、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依托现有资源改建一批。老年助餐点以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各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增设助餐功能为主。所有标准化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都应具备加工制作餐食或分餐堂食等助餐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食堂对外部老年人开放,扩大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拓展一批。各地民政部门、街道(乡镇)要积极动员整合社会餐饮服务资源,挂牌一批老年助餐点。有意愿从事老年助餐、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餐饮企业均可申请挂牌成为老年助餐点。挂牌的餐饮企业应通过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
5、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老年特色套餐、开设引导服务专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对于现有资源无法有效覆盖或满足老年助餐需求的地区,适度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助餐服务需求较小的社区(村),可与邻近社区(村)共建共享助餐服务设施。(三)助餐服务模式全场景线上平台+线下配送模式。发布老年助餐服务电子地图,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捷索引。依托现有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增设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供需精准匹配。鼓励餐饮企业与互联网电商平台合作签约,为
6、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点餐服务,丰富消费体验。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中心厨房+专业配送模式。打造街道(乡镇)区域性助餐中心+社区助餐点+小区(村组)送餐上门的规模化、集约化服务模式。可选择管理规范、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统一制作餐食,配送至社区集中就餐点,方便老年人就餐取餐。就近服务+互助服务模式。发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贴近居民的优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周边、家边、身边的助餐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村志愿者预约送餐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就地就便助餐需求。社会餐饮+委托服务模式。支持品牌化、连锁化餐饮企业采取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委托运营社区老年助餐
7、点等方式,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市场化助餐服务。饮食助餐+文化助餐模式。拓展服务内容,支持老年助餐点在非就餐时间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休闲、精神娱乐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四)政策支持保障全要素实行分类补贴政策。坚持有偿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补贴范围、方式、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经费可从各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各设区市要统筹指导所辖区域补贴政策,防止引发攀比。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纳入当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鼓励助餐服务机构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加大运营支持力度。建立个
8、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现有设施场地改扩建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给予相应补贴和支持。乡镇(街道)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以及政府闲置房产资源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可交由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低偿或无偿使用。各地应综合考虑运营时长、水电气成本、助餐服务对象及人次、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老年助餐点相应运营补贴或综合性奖励补助。社会餐饮企业按规定从事老年助餐服务的,可享受当地老年助餐点运营补贴、绩效奖励等政策。将老年助餐类公益项目列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资金重点支持范围。采取单独装表计量、定比定量等方式,对设置在养老服务机构内的老年助餐点
9、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用户价格。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的老年助餐服务经营主体名单推送税务部门,方便基层税务部门精准落实税费优惠相关政策。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可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爰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提升配送服务能力。依托社区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同步提供送餐和探访关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送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
10、务项目。支持移动助餐车进社区、进小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五)助餐服务监管全流程规范服务供给。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老年助餐点实行统一备案管理,统一认定挂牌,统一服务标识。拟从事老年助餐服务的相关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并配备必要安全管理设施,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享受相应补贴。鼓励连锁化运营老年助餐点,打造品牌规模效应。老年助餐点选址应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尽量设置在建筑首层,设置在其他楼层的应配备电梯、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各地要加强部门协同,规范老年助餐服务车辆的管理。加强智慧赋能。依托金民工程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数据采集整合与共
11、享,精准对接老年助餐服务多元供给资源。老年助餐点要加快配置具备营养配餐、按需点餐、服务评价等智能化功能的服务系统,老年人可通过身份证(助老卡)验证、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便捷就餐并享受相应政策。实行赋星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助餐点赋星管理机制,由属地民政部门牵头,联合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和老年人代表,充分应用老年人用餐满意度评价结果,对老年助餐点进行星级评定,并实行动态管理,评定星级与政府政策扶持挂钩。强化综合监管。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老年助餐点的食品安全分类指导、检查,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12、信息。强化属地相关部门与街道(乡镇)协同,对辖区内老年助餐点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共同做好助餐场所房屋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运营安全、服务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监督工作。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购买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保险。深化舆论监督。老年助餐点要公示收费价格及优惠套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和投诉电话等信息。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点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苏民规(2020)1号),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套取财政补贴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13、。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考核、绩效评价范围。2024年4月底前,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当地老年助餐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南北结对帮扶要求,苏南地区支持苏北挂钩地区改造提升一批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加强部门协同。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依托老龄工作委员会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结合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发展。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和规范用地供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老年助餐服务倾斜。商务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税务部门要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领域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消防救援机构及其他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
15、责的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督促指导各地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适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以赛促建,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营养餐大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附件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基本要求一、资质条件老年助餐点挂牌须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具有膳食加工功能的老年助餐点须持有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
16、期内,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二、场所要求(一)总体布局实用合理,环境明亮,通风良好,符合建筑、消防、食品、环保及无障碍等安全要求。(二)选址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尽量设置在建筑首层,设置在其他楼层的应配备电梯、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三)面积一般不低于50m至少可同时容纳10人就餐。(四)显著位置张贴各功能区域标识、卫生安全提示标语。公示收费价格及优惠套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五)配置餐食加热、保温设施、餐具清洗消毒设备、留样冰箱。烹饪、分装、餐具清洗消毒、就餐等关键区域应配置监控设施。(六)燃气装置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七)配置手部清洁消毒设施、带盖废弃物容器。(
17、八)配置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等设施。三、运营管理(一)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重点环节自查检查记录。(二)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跌倒、噎食、烫伤等常见风险应急预案等。(三)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营养师。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定期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助餐点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四、服务要求老年助餐点应公布每周食谱,提供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和符合老年人特点的膳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一)集中用餐服务1 .集中用餐时段应安排服务人员巡场,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帮助。2 .及时清理餐桌污物,餐具应每餐清洗消毒,废弃物分类处理。3 .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二)送餐服务1 .外送餐食应采用密封、保温设施设备,并张贴食品生产时间和有效期标签。配送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藏配送。送餐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2 .外送餐食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3 .送餐人员应佩戴统一工作标识,严格进行手部清洁,逐户做好信息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