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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账实操会计实操文库做账实操-统筹外费用如何做却十处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已经基本实现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统筹外费用是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社会化职能的产物,过去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未能全面覆盖。统筹外费用是由各企业为员工自行提供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社会统筹范围之外的各种保障或福利项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1.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2.其他统筹外费用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3.退休后留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国有企业发生的统筹外费用如何财税处理?一、统筹外费用如何会计处理。企业在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
2、,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的统筹外福利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
3、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企业重组情况下,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则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一是按规定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重组后企业承担人员管理责任的,重组后企业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预提费用中直接核销,不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二是企业实行分立式重组,将离退休人员移交存续企业或者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并将按规定预提的统筹外费用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专户中列支,也不作为
4、管理单位的职工福利费。三是企业在财政部财企2009117号文件实施前完成重组,重组后企业将离退休人员移交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但当时未预提并划转相应资金的,重组后企业定期向上级集团公司缴纳费用,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上级集团公司代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不纳入上级集团公司职工福利费。二、统筹外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X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所得税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未列举退休人员统筹外福利。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
5、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支付给统筹离外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不得税前扣除,会计处理已经计入福利费部分,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要做纳税调增。三、统筹外费用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离休费、退职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原任职单位给离退休人员发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需要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相关规定,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离退休人员自行按照综合所得税决定是否需要汇算清缴。不过离退休人员不需担心,因为这部分统筹外费用与工资个税起征点一样,在扣除减除费用后涉及面很小。应当注意:即便是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要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