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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义县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试行)起草说明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追求个人自由发展和生活品质,不愿过早结婚生子,而年龄和生育力本来就是成反比。随着晚婚晚育人群的增多,再加上环境污染、职场压力等因素,社会上不孕不育、高龄少子等人群逐年增加。近几年,我县人口自然增长持续缩减,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鼓励响应全面三孩政策,逐步缓解群众不愿生、不能生问题,我局在结合我县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2、的基础上,代起草了关于武义县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二、拟规定的适用对象拟出台的办法明确:武义县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023年11月4日零时起,结婚登记后依法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且成功生育的家庭;(2)夫妻双方均为武义县户籍;(3)生育行为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4)经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评估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在国内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5)新出生子女户口在武义出生申报;(6)未重复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其他辅助生育补助。三、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一)、补助标准依法
3、实施人工辅助生殖生育成功的家庭,给予补助自费部分(含医保个人账户)的80%,补助每户每次最高限额为1万元整。(本补助为一次性申领,超过1万元按照最高1万元给予补助。)(二)、补助方式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多次治疗,一次性申领”的原则,向武义县妇幼保健院提出补助申请。武义县妇幼保健院对申请补助对象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材料报送武义县卫生健康局复核,复核通过的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内。四、各方面意见协调处理情况2024年3月上旬,我局代草拟了关于武义县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试行),并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对各部门意见汇总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确定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武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