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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各部门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学校舆情和师生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学校发展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
2、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党支部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六)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七)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党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八)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党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