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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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传承红色基因廉续红色血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提升三年(20232025)行动方案统筹规划我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我县纪念设施面貌,推动县万吉山陈列馆建设,提升陈列馆展陈布展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和宣传教育功能,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烈士纪念设施及周边环境提升改善、陈列馆展陈布展为抓手,以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为核心统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布局定位,通过新建、改扩建和提质改造,切实把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好、修缮保护好、管理维护好,全面提升褒扬纪念工作水平,树立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力量。(二)基本原则。1 .夯实基础、补齐短板。进一步摸清全县范围内纪念设施底数,厘清烈士纪念设施详情,明确和细化修缮范围、修缮程度,优先修缮维护亟待

3、整修、存在短板、社会关注度高的烈士纪念设施项目。2 .完善标准、提档升级。根据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对基础环境差、基本功能不完备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质改造。3 .统筹兼顾全面布局。立足全县红色资源,烈士纪念设施分布和功能发挥情况,统筹规划新建、改扩建和提质改造项目。归并零散的烈士纪念设施,实施统一管理维护。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推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上新台阶。(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全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体效能全面提升,纪念设施定级准确、要素齐全、功能完备,充分满足褒扬纪念需要。烈士碑园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整体改善,实现亮化、绿化、美化、净化。陈列馆展陈内容丰富、形

4、式多样,宣传教育作用发挥明显。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工作,特成立县烈士纪念设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冯以光同志兼任。三、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一)工作任务。通过三年行动,新建、改扩建和提质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全面改善我县纪念设施环境面貌,将万吉山、八渡、定安、潞城、八桂、百乐等6座纪念碑园提质改造,新建万吉山烈土陈列馆。使烈士纪念设施呈现全新面貌。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具体建设提升目标任务详见附件)。(二)主要措施。1.做好烈士纪念设施评级工作。根据壮族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

5、评级申报办法(试行)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考评细则(试行)精神,2023年开始启动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级工作,争取到2025年我县有1个以上市级烈土纪念设施。2.进一步完善纪念设施网格。结合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的情况,打造以万吉山为主的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以潞城、八桂等各乡镇烈士纪念设施为辅助的烈士纪念区。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科学管护,推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水平,更好地弘扬革命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谱写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新篇章。3加快完备烈士纪念设施及功能。将烈士纪念设施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对重点烈士纪念设施(陈列馆)等功能定位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布局

6、烈土墓区、纪念瞻仰区、景观绿化区,新建、改造和修缮维护纪念碑、纪念广场、纪念塑像、纪念堂馆和纪念展示设施等烈士纪念瞻仰设施,着力完备烈士纪念设施及功能,改造和修缮烈士墓,配套管理服务设施和停车场、公厕、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完善烈士纪念设施的安葬功能、纪念功能和教育功能。4 ,科学整合和管理设施资源。根据现有烈士纪念设施现状,对功能发挥受限、无法开展纪念活动需要的烈士纪念设施分类实施改扩建;散葬烈士墓原则上就近迁移到集中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对因文物保护等法律政策原因无法迁移的烈士纪念设施设立管护点,明确管护单位,就地修缮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

7、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5 .开展规范整修提升环境面貌。保证烈士纪念设施外观完整、题词碑文字迹清晰,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对纪念设施内部出现碑文脱落、设施破损、道路不平等问题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及年久失修可能引发不良后果的烈士纪念设施及时进行修缮;对烈士纪念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防治,根据实际情况改造通往烈士纪念设施的道路及水电设施,整体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周边环境风貌。6 .规范陈列布展发挥教育功能。加快推进整修工程,优化展陈讲解内容,按照“通展、专展、主题展”三种展陈形式展陈布展,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

8、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展示,补充完善体现时代精神和新史料新成果的展陈内容,相关史料和实物展陈方案按对应级别及内容报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大力改进展陈理念,提升科技含量,使陈列展示结构向多视角、立体化发展,同时科学运用较高艺术水准的辅助展品和声、光、电等现代技术手段,再现历史情境,烘托情感氛围,切实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宣传教育作用。四、工作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规划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宣传、发改、财政、党史、文旅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进行指导。根据我县各纪念设施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布局,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确实保障烈士纪念设施完成项目规划、立项、报批手续。(二)落实经费保障。加

9、大资金投入力度,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履行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责任。本方案所列项目建设资金以上级拨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同时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积极争取援助资金,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建援建,切实保障烈士纪念设施年提升行动资金投入,将烈士纪念设施打造成基础设施完善、纪念和教育功能突出的红色教育基地,为社会大众缅怀纪念英烈、弘扬英烈精神提供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所使用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明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加强督查指导。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

10、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宣传、发改、财政、党史、文旅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强化项目阶段性督导评估,适时开展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落地落实。附件:20232025年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任务表附件20232025年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任务表序号建设项目名称所需资金(万元)项目目标1革命烈士纪念碑园提级改造工程100对纪念碑身进行全面翻新,安装H盏太阳能路灯,对碑后背景墙及人物雕刻进行翻新加固等。2革命烈士纪念碑园提级改造工程110征地扩建100平方米(回填土石方约200立方米),铺设地板砖、修建围墙护栏、安装太阳能灯光、修补碑体、雕刻碑体红五星及周边级化,硬化进园道路

11、200米等。3革命烈士纪念碑园提级改造工程100征地扩建100平方米,增铺地板砖、修建围墙护栏、安装太阳能灯光、修补碑体、雕刻碑体红五星及周边绿化,硬化进园道路160米等。4革命烈士纪念碑园提级改造工程120扩建120平方米,增铺地板砖、修建围墙护栏、安装太阳能灯光、修补碑体、雕刻碑体红五星、绿化环境、搬迁周边私人坟墓等。5革命烈士纪念碑园提级改造工程100扩建100平方米,增铺地板砖、修建围墙护栏、安装太阳能灯光、修补碑体、雕刻碑体红五星、绿化环境、搬迁周边私人坟墓等。序号建设项目名称所需资金(万元)项目目标6革命烈士纪念碑园提级改造工程100扩建100平方米,增铺地板砖、修建围墙护栏、安装太阳能灯光、修补碑体、雕刻碑体红五星、绿化环境、搬迁周边私人坟墓等。7革命烈士陈列馆300新建一栋3层楼房,占地面积15(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米,方便全县广大群众及外来游客对英雄架士的瞻仰和纪念,传承红色文化,建立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合计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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