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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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招标人: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园项目经理部某某年十二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由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业主为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我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单位,现已经与建设方签订了总承包施工合同,拟对其中的单栋住宅楼工程实施邀请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的施工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峨眉山市符北路路,总占地面积约81亩,

2、总建筑面积约10.1万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18幢住宅楼、1幢会所。本次招标以16#、23#住宅楼为基准进行报价,具体标段划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投标人凭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证书副本原件)于2011年12月31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峨眉山分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

3、售价8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1月 18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峨眉山分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2年1月1日9:00 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00#联系人:张红 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园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峨眉山市符北路 联系人: 陈文林 马云富 电话:、13628105084 传真

4、:电子邮件: wenlin tyjxwolf_ 2011 年 12 月 30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称: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00#联系人:张红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园项目经理部地址:峨眉山市符北路联系人:陈文林 马云富电话:、136281050843项目名称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4建设地点峨眉山市符北路5资金来源自筹6招标范围A-D标段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4月 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年11月 1日8质量要求合格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5、标不接受10踏勘现场踏勘集中地点:同项目建设地点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1月4日18:00前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1月5日18:00前1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月 18日 15时 00分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2年1月6日18:00前16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2年1月7日18:00前17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后的30日内1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19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2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21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6、2 年2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3.2、3.6、4.1条办理。2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24装订要求按招标文件第3.6、4.1条办理。25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00#招标人名称: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址楼工程投标文件在2012年1月18日15时 0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编:投标人电话: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峨眉山分公司工程师办公室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8开标程序(1)各投标人到会签字;(2)各投标书密封情况检查;(3)当众宣读各投标人投标报价;(4)评标2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

7、标委员会构成:不少于9人:由招标人指定30中标人的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每个标段不少于2家中标候选人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32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3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34业绩要求近3年类似业绩 5个 36可投标段数量每个投标人可投12个标段(投标人自由确定)1. 总则1.1投标人资格要求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

8、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的。1.2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3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5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 踏勘现场1.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可作现场介绍。 1.6.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6.3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6.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

10、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允许分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不提供); (6)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1、。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投标人提出问题的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则招标人将不予澄清和答复,投标截止时间不予延长。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12、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则招标人将不再对招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不予延长。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由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1)资格审查资料; (2)项目管理机构;(3)施工组织设计;(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报价方式:

13、3.2.1.1招标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进行计算编制。投标人应对其计算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数量承担风险,一旦中标,除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将不再对投标人所编制报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作任何调整。3.2.1.2招标人对该工程部分拟分包项目提供暂定单价,投标人只需计算工程数量,并以此计算的工程造价计入住宅楼的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需对其计算的工程数量承担风险,一旦中标,拟分包项目将进入中标人的合同总价内,并由招标人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与暂定单价在拟分包项目结算时从中标人的工程总价中扣除。招标人对拟分包项目的暂定单价负责,实

14、际发生的单价超过招标人暂定单价部分由招标人予以补足,实际发生的单价低于招标人暂定单价部分由招标人享有,与投标人无关。3.2.1.3招标人未提供暂定单价部分工程,投标人的报价方式为: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使用定额为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采用宏业清单计价软件进行编制。3.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编制商务标,并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编制。3.2.3、本次报价范围:各单栋住宅设计图范围内的建施、结施、水施、电施工程。含土方开挖、基础处理、水电安装、消防、弱电系统、公共区域二装、所有门窗工

15、程、所有栏杆工程、百叶窗工程、外墙涂料、外墙保温等。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其所投标段范围内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及相关措施、费用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应是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项目和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采管费及材料损耗)、机械费、各种管理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赶工费、税金、工程施工验收和备案所需要的所有检测费(及试验费)、清洁保洁费及所有手续费等一切费用,以及本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政策风险)、责任等。3.2.5、本次报价中,招标人对部分材料、设备品牌向投标人提供了可供

16、选择、参考的品牌及生产厂商,具体详附表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材料、设备品牌表(详本招标文件合同附表2)。投标人应按照表中的品牌、生产厂商选择材料设备,进行投标报价。一旦中标,除招标人另行书面变更或更改外,均不作调整。3.2.6、招标人对属投标人所投标段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采用指定分包的,投标人应予以无条件同意及配合,相关配合费用单独计列进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指定分包的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2.7、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成本等进行报价,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3.2.8、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投标人在中标后因承包本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3.2.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

17、,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0报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造价师(员)资格的人员盖章;若投标人没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造价师(员)资格的人员,可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造价师(员)盖章,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与中介机构所签订的委托合同;若投标单价分析清单未按规定盖章的,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18、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存入如下银行,招标人出具的收据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户名: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市建行铁道支行账号:233780376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

19、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或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违反投标函中对招标人的承诺及主要条款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1、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3.6.5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将技术标、商务

22、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商务标”、“技术标”。3.6.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然后每个标段分别包封为一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要求:提交U盘一只,必须装入所有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采用gcf格式,并同时提交excel格式文件,其他文件无特殊要求。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分标段密封。每个标段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版U盘包装密封为壹套,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23、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24、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

25、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

26、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27、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

28、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招标人报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29、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

30、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

31、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32、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33、附表”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符合本工程施工管理特点,满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本工程施工管理特点,满足质量管理及规范要求安全管理

34、体系与措施符合本工程施工管理特点,满足安全管理及规范要求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本工程施工管理特点,满足环境保护及规范要求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符合本工程施工总进度、阶段进度要求,工期保障措施齐备,落实有效资源配备计划符合本工程施工特点,满足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需求技术负责人适合本工程专业技术特点,业务素质和管理经验丰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同类工作经历其他主要人员满足本工程施工管理特点,满足现场施工管理需要施工设备满足本工程施工生产要求,设备齐备,状况完好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足本工程试验、检测要求,设备齐备,状况完好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无明显的清单项目单

35、价遗漏,则其评标价不予折算;有明显的清单项目单价遗漏,按下述标准折算:1)遗漏项目在总清单项目的5%以内,则按其投标总价增涨2%进行折算后作为其评标价;2)遗漏项目在总清单项目的5%-10%(含10%),则按其投标总价增涨5%进行折算后作为其评标价;3)遗漏项目超过总清单项目的10%,则按其投标总价增涨20%进行折算后作为其评标价。付款条件1、完全承诺同意本招标文件拟定的付款条件,则其评标价不予折算;2、部分承诺同意本招标文件拟定的付款条件,则给予投标总价增加5%折算其评标价;不同意本招标文件拟定的付款条件,则给予其投标总价增加10%折算其评标价。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

37、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的情形;(2)串通投标

38、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章第3.1.4项规定的情形。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39、他投标报价,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

40、.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招标人有权在评标会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后与各中标候选人作竞争性洽商,并最终确定中标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合同承包人(全称): 某某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41、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1.1工程名称:某某园二期项目住宅楼工程(*标段) 结构形式:砖混结构地下层数:地上层数:6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1.2工程地点:峨眉山市符北路 1.3工程承包范围: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为准。施工期间因甲方对标段划分调整所引起的承包范围调整,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予以确定。1.4当乙方的施工工期、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及规范要求,以及对甲方认价回复不受理且双方协商未果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内容进行指定分包,乙方不得持有异议。其指定分包的确认以甲方书面送达的通知之日起为准。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2.1本标段工程合同价款按照乙方投标中标价款,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本标段住宅楼工程总包价进行包干,其总包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2.2在施工期间,若施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补充协议有关条款办理。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按照本合同第15条、16条、19条所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其调整方式、竣工决算办理期限、决算原则办理竣工决算,以双方确认的决算价款作为本合同决算价款。第三条 工期3.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2 年 月 日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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