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354684 上传时间:2024-06-0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8.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标准一、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检测人体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为发热患者。二、患者到达预检分诊处(需在1米线外),分诊护士询问发病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者等进行预检,同时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及时识别可疑病例。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患者给予佩戴外科口罩,电话通知发热门诊值班人员(电话:XX),分诊护士陪同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1.检测人体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伴有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2 .发病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3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4 .发病前14天内来自境外疫情高发区域,或与来自境外疫情高发区域人员有接触史者。5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6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者。四、对于其他没有流行病学史,没有发热或伴有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根据临床症状分诊到相应的诊间就诊。五、预检分诊点设立在五号楼大厅和急诊楼大厅,发热门诊24h值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