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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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地方标准DBXX/TXXXXXXXX河湖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技术规程(网上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3.1 清淤工程23.2 河湖淤泥23.3 生态清淤工程区域23.4 生态清淤工程测量23.5 生态清淤工程勘察24基本规定26工程地质勘察76.1 一般规定76.2 调查与测绘76.3 现场测试96.4 室内试验96.5 勘察评价与分析Il7勘察测量文件137.1 勘察大纲137.2 勘察成果要求及报告137.3 测量技术设计方案147.4 测量成果要求及报告15附录AO附录BI

2、附录CO附录D1附录E3DB13/TXXXXXXXX1111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为首次发布。河湖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河道、湖(淀)泊、水库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的术语定义、基本规定和工程测量的主要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道、湖(淀)泊、水库等生态清淤工程的勘察和测量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5017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8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48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2022年局部修订)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500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42640多波束水下地形测量技术规范GB/T50138水位观测标准S1.5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1.197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1.55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1.652水库枢纽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1.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1.17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1./T80

4、0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D1./T5336水电水利工程水库区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JTS181-5清淤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J319清淤工程技术规范CH/T7003内陆水域水下地形测量技术规程CH/T7002无人船水下地形测量技术规程CH/T1004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DB135360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导则DB13“5606河湖生态清淤技术规程DB33/T1337河湖水库清淤技术规程DB32f3258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T/CECS1182疏浚淤泥场地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程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

5、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清淤工程为恢复防洪排涝、供水灌溉、航运等水体功能或实现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目的,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将淤泥清除至水域外,并对淤泥进行科学合理处置的工程项目。3.2 河湖淤泥河道、湖(淀)泊、水库水体底部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形成的、未固结的细粒或极细粒土的泥状土层,土层颗粒组成以粘粒和粉粒为主。淤泥状态分类见附录A。3.3 生态清淤工程区域包括清淤工程实施区、工程影响区以及清淤形成淤泥堆存、处置区域。3.4 生态清淤工程测量在河道、湖(淀)泊、水库清淤工程等建设各阶段中,开展对清淤工程实施区、清淤工程影响区及清淤工程淤泥堆存、处置区等

6、场地的一系列测量工作,为业主、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提供基础测绘数据的活动。3.5 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根据生态清淤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清淤工程区、清淤工程影响区及淤泥堆场区等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提出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物理化学指标,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3.6 水下地形测量对水体覆盖下地物、地貌的测量工作。主要包括测深、定位、绘制地形图等。4基本规定4.1 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应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查明工程区的气象、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查明清淤工程范围淤泥物理力学性质、物理化学指标,进行淤泥分类等评价;查明淤泥堆场岩土物理性质,进行地基稳定性评价;

7、开展工程区地形、断面测量,为生态清淤工程设计、施工过程、竣工验收提供基础数据和评价依据。4.2 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的工作深度、周期和工作量应与相应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相适应,满足DBI3T5606要求。4.3 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的工作区域应包括设计清淤工程实施范围、清淤工程影响范围(河道、湖(淀)泊、水库岸线区域)、淤泥堆存、处置等相关的区域。4.4 应根据生态清淤工程所在区域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采用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物探、工程钻探、岩土试验和原位测试相结合的勘探方法;水域、陆域地形测量宜采用激光雷达扫描、多波束测深、倾斜摄影测量等先进测绘技术。4.5 勘察测量作业安全

8、应符合GB/T50585、CHl016相关要求。4.6 各阶段勘察测量工作应编制和提交工程勘察、测量的相关成果或报告。4.7 生态清淤工程勘察、测量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工程测量5.1 一般规定5.1.1 生态清淤工程测量应结合工程建设各阶段需求开展,成果应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深度要求,应标明控制点、水准点、周边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等。5.1.2 生态清淤工程测量范围应包括生态清淤工程区、生态清淤工程影响区及淤泥堆场区或处置区。5.1.3 生态清淤工程测量内容主要包括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水位观测、地形测量、断面测量、水下障碍物探测。5.1.4 生态清淤工程在清淤施

9、工前后及施工期应进行断面测量。断面测量范围应包括生态清淤工程区、生态清淤工程影响区。施工期横断面测量间距宜为100m200m,清淤施工前后横断面测量间距宜取50ml00m。测图比例尺精度达到1:500。小型河道地形横断面测量应测至河道上开口或堤脚外5m15m;宽阔河道、湖(淀)泊、水库和河口等宽阔水域的清淤工程地形横断面应测至设计上开口线以外30m50m;按水下方计量的淤泥堆土场,地形横断面图应测至取土边线外30m-50m;陆上淤泥堆场地形横断面测量应测至围堰外坡脚以外5m15m.5.1.5 坐标系统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投影方式宜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10、,投影长度变形不宜大于25mnVkm;因项目需要采用依法批准的独立坐标系时,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转换关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5.2 测量方法与精度要求5.2.1 测绘仪器(水下机器人)项目使用的测绘仪器应经过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包括全站仪、水准仪、测深仪、GNSS接收机、激光雷达等。5.2.2 控制测量方法4、”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GNSS测量、网络RTK测量和导线测量等方法。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和GNSS拟合高程测量等方法。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方法可参照S1.197的相关规定。水位控制测量采用水位站(水尺)进行观测,局部工程

11、可采用直接测定法。长期水位站的固定水尺应符合GB/T50138的要求,水尺高程可选用五等以上水准接测。5.2.3 现状地形测量方法生态清淤工程现状地形图测量可采用全野外测量、航空摄影测量、无人机摄影测量和激光雷达扫描等方法。5.2.4 水深测量方法水深测量宜采用有数字记录的单波束回声测深仪、多波束回声测深仪和无人测量船(简称无人船),在浅水区、水底树林和杂草丛生水域可以采用测深杆或测深锤。5.2.5 测量精度控制测量精度按照GB50026的相关要求执行。Ce地形测量a)生态清淤工程地形图测图比例尺宜按表1表1地形图)的有关规定选取;则图的比例尺比例尺用途1:2000-1:5000可行性研究、总

12、体规划等1:5001:1000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等注:1)精度要求低的专用地形图,可按小级比例尺地形图的规定进行测绘或利用小一级比例尺地形图放大成图:2)局部施测大于1:500比例尺的地形图,除另有要求外,可按1:500地形图测量的要求执行。b)生态清淤工程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表2图上地物点相对于临近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mm)区域类型点位中误差生态清淤工程区(陆域)0.6生态清淤工程影响区0.8生态清淤工程区(水域)1.5隐蔽或施测困难的地区,误差允许值可放宽50%c)生态清淤工程细部点的点位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细部坐标点的点

13、位中误差地物类别点位中误差允许值(cm)高程中误差允许值(丽)主要建(构)筑物510一般建(构)筑物710414;水下地形测量a)水下地形测量应与陆上地形测量相互衔接,水下地形点的平面位置精度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困难地区可放宽0.5倍;表4水下地形点平面位置精度测图比例尺水下地形点平面中误差(m)1:5000.451:10000.901:20001.801:50003.751:10000.1:25000.1:500007.50b)深度测量中误差不应超过表5的规定。表5深度测量中误差水深范围(m)测深仪器或工具流速(ms)测点深度中误差(In)04宜用测深杆或测深锤0.10010测深锤或探测仪1

14、0.1510测深仪-0.151020测深仪或测深锤20测深仪H1%注:1)水底树林和杂草丛生水域不宜使用回声测深仪;2)当精度要求低、水下地形地貌条件困难区域、用测深锤测深流速大于表中规定或水深大于20m时,测点深度中误差不宜超过表中相应限差的2倍。5.3项目前期测量5.3.1 测量准备1 1资料收集a)自然地理、气候气象、水文等;b)河道、湖(淀)泊、水库交通、通讯、用船、港湾及避风设施等工作条件;c)周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控制点和水准点位置及成果资料;d)水位站(验潮站)点位及成果资料;e)生态清淤工程周边地形图资料、已有的水下地形(水深测量)资料等;f)其他有关资料。411,测区踏勘

15、a)项目正式作业前,应进行测区踏勘。测量应结合己有资料了解测区内的地形、地貌等基本情况,确定生态清淤工程的测量范围;b)竣工测量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共同完成项目区踏勘,核实项目工程实施的完成情况。I1方案制定a)应编写测量技术设计书,内容要求应符合CH/T1004测绘技术设计的相关要求并报建设单位审批;b)应根据实际需要,在测量开展前进行技术培训与试点工作,规范测量程序,统一技术路线。5.3.2 项目前期现状地形测量7,1地物测绘主要内容a)测量控制点;b)居民地;c)河道、湖(淀)泊、水库及其附属建筑物;d)道路和管道:e)送电线路和通信线路等第三方主体:f)独立地物、地质勘探点

16、和水文气象设施;g)境界、地类界及垣栅。并在地形特征点上测注高程。7河道、湖(淀)泊、水库河道应测注位置、水位、河底高程、比降及河堤断面尺寸;湖(淀)泊应测注位置、水位、湖底高程、湖堤标高;水库应测注位置、坝(堤)顶高程和坝(堤)脚高程等。桥梁应在图上准确定位,测注桥面宽度、桥梁跨度、桥孔、桥墩的断面尺寸,桥下水面、桥梁梁底、承台高程等。各类水工建(构)筑物各类水工建(构)筑物应对其长、宽、高、直径等外视尺寸进行测量,桥梁、水闸、泵站、坝等重要建(构)筑物位置应进行细部测量。清淤水深a)河道、湖(淀)泊、水库清淤水深测点的密度以能显示出水下地形特征为原则,一般间距为图上Iem3cm,并绘制带状

17、图及断面图;b)水深测量应符合CH/T7003的技术要求。使用无人船进行测量应符合CH/T7002的技术要求。4C线路、管路送电线路、通信线路和架设在地面上或其中一段埋在地下的管道,均应测绘入图。电力线路应标注、区分高低压并注明电压等级和长度,根据不同电压等级标注保护范围。项目区内的其他管线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查标明。1钻孔等地质勘探点除按技术设计书规定测绘外,也可按己有坐标展绘,并注记其高程。地质勘探点过密时,可择要测绘。5.3.3水下物探测试SRW水域物探工作前应收集工程区域地形、地质和地球物理条件等资料,调查了解工作场地的天气,在水流较缓、风浪较小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仪器设备应满足性能稳定

18、、构件牢固可靠、防潮、绝缘性能好等要求。4RIT生态清淤工程勘察中宜在下列方面采用地球物理勘探:a)作为钻探的先行手段,了解隐蔽的地质界线、界面或异常点、异常带、地下埋置物、暗沟及古河道等,为经济合理的确定钻探方案提供依据;b)作为钻探的辅助手段,在钻孔之间增加工程物探线,为钻探成果的内插、外推提供依据。物探方法宜根据场地条件和测试内容,选取合理的探测方法,水上常用的物探方法有水域探地雷达探测、声波回声测深、侧扫声呐探测、浅地层剖面探测、水域地震映像探测等,物探方法具体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应符合现行工程物探规程的有关规定。5.4 过程测量5.4.1 放样测量应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对需要生态清淤的

19、河道、湖(淀)泊、水库区域进行放样,明确清淤范围和四周位置坐标,埋设控制桩,并应测设标高。控制桩规格及测设要求按照GB50026的相关要求执行。5.4.2 施工测量a)施工范围内的控制桩应定期校核:b)做好清淤过程中地形测量及断面测量工作,避免超深与超宽;c)施工过程中清淤工程量采用横断面法或平均高程法。条带状水域应采用横断面法,面状、地形较平坦的水域可采用平均高程法或方格网法。5.5 竣工测量5.5.1 竣工地形测量ll竣工地形测量要求按照GB50026的竣工总图编绘的相关要求执行。41,竣工图的测量可用于工程计量、工程质量等检验,工程计量方法可参照S1.17、JTS181-5技术标准执行。

20、6工程地质勘察6.1 一般规定6.1.1 生态清淤工程应进行工程地质勘察,为生态清淤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6.1.2 依据项目建设程序,生态清淤工程地质勘察应分阶段进行,包括规划阶段生态清淤工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态清淤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阶段生态清淤工程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生态清淤工程地质勘察。6.1.3 生态清淤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收集工程区基础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调查与测绘、勘探与取样、现场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技术方法,分析清淤工程范围内河道、湖(淀)泊、水库的淤泥物理、化学指标,查明清淤工程范围内淤泥土层的性质、分布情况以及淤泥分类、环境质量等,以及清淤堆场范围内岩土工程地质条

21、件、岩土层物理力学特性、承载能力等。6.1.4 生态清淤工程地质勘察范围主要包括生态清淤实施范围、影响范围以及堆存、处置场区。6.2 调查与测绘6.2.1 清淤工程勘察前应开展河道、湖(淀)泊、水库淤泥调查评价工作,工作深度应满足各阶段设计和施工要求。6.2.2 调查应收集相关河道、湖(淀)泊、水库地区及周边地区信息资料,包括河道、湖(淀)泊、水库的利用及规划管理资料、淤泥特征资料、水文特征资料、周边环境状况资料、周围企业生成废弃物处置与排放资料等。对通过调查资料收集分析后初步形成的勘探点进行现场踏勘,用以校正、删除不合理及无法到达的点位,结合资料分析给出更合理、更具代表性的初始勘探点位布设。

22、6.2.3 生态清淤工程调查应以淤泥污染物状况调查、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为主。淤泥污染状况调查应包括污染淤泥的污染来源、污染物类型、污染物含量、污染物分布、上覆污染水状况等内容。工程地质调查应包含河道、湖(淀)泊、水库地貌特征的调查内容,对河道、湖(淀)泊、水库水系概况、地貌特征、地貌单元、河床地质、岸线及其利用情况、涉水工程建设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分析地貌演变。6.2.4 测绘比例尺为1:10000-1:2000,当河道、湖(淀)泊、水库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选用更大比例尺。测绘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水系、植被、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物理地质现象等。6.2.5 勘探布置勘探点布置的密度

23、,应根据不同的勘探条件要求和生态清淤区域地形、地质条件及淤积层的复杂程度综合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剖面的布置宜与与地形测量横断面及平面相协调,地形起伏大、地貌单元多、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加密断面或勘探点;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应综合考虑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成果、淤泥污染物调查情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清淤设计方案等因素;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应针对初步设计阶段中提出的工程地质问题,在已完成的勘探点之间加密。工程勘察点位布置参照DB1345354执行。勘探孔深度应结合生态清淤厚度、河道、湖(淀)泊、水库防洪行洪要求确定,控制孔宜深入设计河床、湖(库)床以下5m-10m,且宜穿透河底淤泥等软土

24、层或防洪要求河底、库底以下不少于3m,一般孔深度可根据清淤要求适当调整;当勘探深度内遇到厚层碎石土或风化基岩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减小。4控制性勘探孔不宜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钻探取土取样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淤泥堆存、处置场地勘探布置可参照S1.l7、JTSI81执行。淤泥调查取样点的布置参照DB13/T5606执行。6.2.6 勘探点位精度在勘探取样前应进行区域水下地形测量,勘探取样点布置在测图上,水下地形测图比例尺要求和勘探定位精度要求应符合表6的要求。表6生态清淤勘探定位精度要求阶段测图比例尺平面位置高程(m)河道湖(淀)泊、水库河道湖(淀)泊、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1:20001

25、:5000图上2mm1.Om0.10.1工程设计阶段1:10001:2000图上Ininl0.5m0.050.056.2.7取样方式生态清淤工程淤泥的取样可根据工程区域环境、试验对象的不同,分别采取人工方式和机械方式;人工方式淤泥取样器主要有抓斗和柱状取样器两种。抓斗取样深度一般为表层IOcm,主要用于清淤工程区重点清淤区域的确定;柱状取样器可以采集不同深度的淤泥样品,主要用于淤泥垂直分布特征研究及确定工程区淤泥的疏挖深度。A,71机械方式取样设备主要为工程钻机等快速取土装置,水上钻孔取样作业宜采用船、平台等设备,应符合GB5002、JGJT87的规定。A174地表水样的采集应反映水质及污染物

26、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应符合HJ/T91的规定。6.2.8 取样要求Aml生态清淤工程应结合淤泥污染调查,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典型污染物检测试验,每一主要岩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并应满足其它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6?*?生态清淤工程勘探取样应全柱状取样,取样化学分析取样深度应至正常层下20Cm50cm,物理力学分析取样深度应至勘探孔孔底,具体取样要求见下表7。A,i地表水样、地下水样的采样点应结合污染物分布区域选择,水质均匀区域可减少采样点。表7生态清淤取样类别与取样要求取样类别取样间距(m)土样质量说明物理化学分析试样A层0.1-0.2扰动取样个数应满足试验检测的要求大中

27、型湖(淀)泊(面积100km2)内采样点位数量应不少于20个:小型湖(淀)泊(面积100km2)内采样点位数量应不少于10个。B层O.l0.5C层0.5-1.0物理力学分析试样1.0原状土样类别有变化时加密地表水样0.5/水深不足Im时,应在1/2水深处注:A层为污染淤泥层:B层为污染过渡层;C层为正常淤泥层。6.2.9 淤泥厚度探测A,91测杆法采用测深杆或测深锤进行探测,适用于水深不超过4m水域的淤泥厚度。6191柱状采样法适用于探测淤泥的垂直分布与淤积厚度。R,9:钻探法适用于探测淤泥和水底底部原状土的垂直分布与淤积厚度。A,Od其他方法如浅地层剖面法、触探法等测量淤泥淤积厚度,可根据工

28、程需要在试验效果可靠的前提下采用。6.3 现场测试6.3.1 生态清淤工程现场测试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判定清淤工程区、堆场区岩土层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等物理力学性质。6.3.2 测试孔布置不少于总勘探点数的1/3,测试仪器设备规格、现场测试步骤和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方法参照规范GB50021、GB50487执行。6.3.3 试验数据的分析内容应包括标贯击数、锥尖阻力、侧壁摩阻力、原状土强度等测试过程中实测数据随深度变化的曲线,以及各试验数据的平均值、标准值,测试试验数据的整理应参照规范GB50021、GB50487执行。6.4 室内试验6.4.1 生态清淤工程

29、区土体物理力学指标应包括天然密度、含水率、颗粒级配、土体力学指标等,需测定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表8中要求,测定方法和使用设备应符合表9的要求。表8生态清淤工程区土体物理力学指标岩土类别岩土名称标贯击数重度颗粒分析比重天然含水量界限含水量抗剪强度相对密度附着力有机质土及泥炭有机质土及泥炭淤泥土类浮泥流泥淤泥I淤泥质土黏性土类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类黏质粉土砂质粉土砂土类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注:衣示必做,4表示根据情况选做。表9生岑清淤淤泥勘测物理力学指标试验方法及设备试验名称现场试验室内试验主要仪器设备采用标准试验名称现场试验室内试验主要仪器设备采用标准含水量试验不适用烘干法电热烘箱(控制温度为105

30、IIoeC)、电子天平(最小0.0Ig)GB/T50123重度试验灌水法(用于原状眇砾质土)环刀法(用于黏性土)环刀、电子天平(最小0.0Ig)GB/T50123比重试验不适用根据颗粒大小采用比重瓶法、浮秤法、虹吸筒法比重瓶、恒温水槽(1*C)、砂浴电炉等GB/T50123颗粒分析试验目测度量法(用于碎石土)筛析法(粒径60m11)比重计法(粒径0.075mm)分析筛、电子天平(最小0.01g)、比重计等GB/T50123界限含水量试验不适用液限(76g夜限仪)塑限(搓条法粒径0.5mm)液、塑限联合测定法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电子天平(最小0.0Ig)GB/T50123相对密度试验宜现场测取砂

31、土的天然重度、含水量用漏斗法或量筒法测,取最小干密度:用振动叉击锤测最大干密度量筒、漏斗、金属圆筒、振动叉、击锤GB/T50123抗剪强度试验不适用应变控制式直剪仪(用于渗透系数10%ms的黏性土),清淤淤泥分类一般可采用快剪试验应变控制式直剪仪GB/T50123附着力试验不适用弹簧秤附着力仪法弹簧秤附着力仪JTJ/T320标准贯入试验原位测试不适用标准贯入锤、贯入器等GB50021静力触探试验原位测试不适用静力触探仪等GB50021十字板剪切试验原位测试不适用十字板剪切仪等GB500216.4.2 土体物理化学指标应包括PH值、有机质含量、TN.TP,重金属等。工程区淤泥污染状况调查需测定的

32、物理化学指标及分析方法应符合表10的要求。表10生态清淤工程区淤泥污染状况调查测定项目及方法类型测定项目测定方法测定依据表层水上覆水间隙水温度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13195浊度分光光度法或目视比浊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透明度塞氏盘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PH便携式PH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氧化还原电位伯电极和PH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表层水上覆水间隙水电导率便携式和实验电导率仪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溶解氧便携式溶解氧仪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化学需氧量重格酸盐法GB11914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总磷铝酸

33、铉分光光度法GB11893疑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总有机碳非分散红外吸收法GB13193沉积物含水率烘干法沉积物质量调查评估手册粒径筛分析法与消光法S1.42类型测定项目测定方法测定依据有机质油浴外加热一重铭酸钾容量法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总磷碱熔一钳锦抗分光光度法HJ632-2011总氮半微量开氏法GB7173会氮KCI提取一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沉积物质量调查评估手册汞原子荧光法GB/T22105.1碑原子荧光法GB/T22105.2铅原子荧光法GB/T22105.3铜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锌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银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

34、139珞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7镉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有机磷农药气相色谱法GB/T14552有机氯农药气相色谱法GB/T14550多环芳烧气相色谱一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多氯联苯气相色谱一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6.4.3应进行地表水、地下水的理化指标及典型污染物的分析,水质检测标准参照规范GB/T14848执行。6.5 勘察评价与分析6.5.1 清淤工程地质评价6411生态清淤工程地质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a)工程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b)对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评价;c)对河道、湖(淀)泊、水库现状及存在的工程地质

35、问题进行评价,以及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对工程的影响;d)提出设计所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岩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并应满足稳定性验算、变形验算、抗冲刷验算及渗流稳定性分析的要求;e)根据勘察掌握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岸坡现状及历史险情等资料,对工程影响区范围内岸坡稳定性进行分类和评价;对工程影响区范围内涉水基础设施的岩土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已经失稳的堤岸及需要除险加固的地段,应结合清淤工程设计的断面,分析堤岸失稳的原因,提出加固处理的建议;f)对各部分淤泥的污染典型特征及分布范围进行分析评价,为设计和施工提供治理依据;g)根据淤泥调查和物理化学分析指标,对工程实施区淤泥污染程度、分布范围及

36、合理的清淤深度进行分析评价;h)分析评价淤泥堆存、处理场地的岩土工程特征条件、岩土参数和承载力特性等。6.5.2 淤泥分层及特征评价AI根据生态清淤施工过程中,淤泥的污染程度,从垂直方向由上至下一般分为污染淤泥层(A层)、污染过渡层(B层)和正常淤泥层(C层)。其他主要特征描述如下:a)污染淤泥层(A层)污染最为严重的一层。一般情况下,在有机质及营养盐严重污染地区,该层颜色为黑色至深黑色,其上部为稀浆状,下部呈流塑状,有臭味。该层沉积年代新,为近年来人类活动的产物,是内源污染物的主要蓄积库;b)污染过渡层(B层)污染较轻的一层,正常湖泥层到污染底泥层的渐变层,一般情况下,在有机质及营养盐污染地

37、区,该层颜色多为灰黑色,软塑-塑状,较A层密实;c)正常淤泥层(C层)为未被污染的淤泥层。未被污染的底泥层。其颜色保持未被污染的当地土质正常颜色,一般无异味,质地较密实。6.5.3 淤泥分类及环境质量评价AW淤泥分类评价a) I类底泥适用于农田利用,熟化和无害化处理后可作为营养土、基质辅料或土壤改良剂等,用于栽培可食用农作物,淤泥中污染物含量应低于GB15618的最低限值规定;b) II类淤泥适用于园林绿化,可用于非食用林地、苗木园地、非牧草地、道路边坡绿化等,淤泥中污染物含量应低于CJ/T340中H级种植土的最低限值;c) HI类淤泥适用于筑堤、市政道路、商业和工业用地回填等,淤泥中污染物含

38、量应低于GB36600中第一类场地风险筛选值;d) IV类淤泥适用于制砖、陶粒和水泥熟料添加等建材利用,可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或其他方式处置,淤泥中污染物含量应低于GB/T25031、CJZT314等标准的最低限值规定;e) V类淤泥为污染物指标超过IV级的淤泥,环境风险较大,可按国家其他规定进行处置。R4?1淤泥环境质量评价a)淤泥环境质量按类型对应分为5级。污染物常见指标的分级与限值应符合表11,生物特性指标分级与限值应符合表12的规定;b)污染物常见指标要求清淤前和处置过程中均应进行采样检测分析。根据淤泥污染源调查,可能c)存在对环境危害较大、毒性较强污染物的,应依据GB36600和GB1

39、5618的规定增加检测指标;d)对于重金属环境本底值较高区域,应采集周边场地样品测定相应重金属指标。表11淤泥有毒有害常见指标和限值序号强制控制指标I级II级HI级IV级V级总量mg/kg总量mg/kg总量mg/kg总量mg/kg总量mg/kg1总镉0.30.62020指标超过IV级的均为V级2总汞0.50.6553总碑202020754总铅702003003005总铝150150100010006总铜50150150015007总银50501502008总锌200250400040009滴滴涕总量0.102.02.02110苯并a花0.550.550.555.5011六六六总量0.101.0

40、31.0310.30表12淤泥生物特性指标和限值序号强制控制指标I级II级In级IV级V级1大肠菌值O.IO0.010.010.01一2蛔虫卵死亡率先95959595一注:表中值为下限值。7勘察测量文件7.1 勘察大纲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勘察目的、任务和现行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针对拟建工程特点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编制勘察纲要。勘察纲要应包括下列内容:a)工程概况;b)概述拟建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条件、附近参考地质资料(如有);c)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及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d)执行的技术标准;e)选用的勘探方法;f)勘察工作布置;g)勘探完成后的现场处理;h)拟采取

41、的质量控制、安全保证和环境保护措施;i)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人员安排、勘察进度计划等;j)勘察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槽等后期服务;k)拟建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图。7.1.1 勘察大纲中勘察工作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a)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布置;b)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测试的方法和布置;c)取样方法和取样器选择,采取岩样、土样和水样及其存储、保护和运输要求:d)室内岩、土、水试验内容、方法与数量;7.1.2 当勘察纲要中拟定的勘察工作不能满足任务要求时,应及时调整勘察纲要或编制补充勘察纲要。7.1.3 勘察纲要及其变更应由勘察项目负责人签字。7.2 勘察成果要求及报告7.2.1 工程勘察报告应资料真实、

42、内容完整,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7.2.2 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文字部分和图表部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勘察报告应有单位公章、相关责任人签章;b)图表应有名称、项日名称及相关责任人签字。7.2.3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a)b)c)d)e)f)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河道、湖河道、湖河道、湖河道、湖(淀)(淀)(淀)(淀)泊、水库基本资料;泊、水库生态环境资料;泊、水库水文气象资料;泊、水库地形地质资料:河道、湖(淀)泊、水库底泥物理力学及物理化学特性;河道、湖(淀)泊、水库清淤对堤岸稳定性的影响评价

43、;河道、湖(淀)泊、水库清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清淤堆存、处置场地岩土工程评价;结论与建议;1)相关附图附表。7.3 测量技术设计方案7.3.1 概述简述任务要求、依据的标准、原有测量资料的精度、测图比例尺,河道、湖(淀)泊、水库清淤工程测区的水下地貌、航行条件、避风锚地、交通运输、通信联络、水文气象、经济状况、物资供应、生活补给和人员组织、仪器、车船配置。7.3.2 技术设计?I控制测量a)采用的平面、高程系统、投影带和投影面、平面或高程系统相互转换及对拟利用的原有资料检测的方法;b)平面、高程布网方案、观测方法、平差方法;c)造标类型高度、埋石规格、需用材料的估算及点之记要求;d)水位控制的实施方案,水位站配布的数量、站址、有效控制范围;e)平均海面、深度基准面、绘图水位的计算;f)人员、仪器、交通设备及测量实施计划进度。”地形测量a)测图控制点及测量方法;b)实测和修测区域的范围、测绘和检测方法及基本等高距;c)内业整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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