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第369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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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国家法考国际私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2014年12月,定居在中国的韩国人全民兰到泰国旅游期间,在一名为“UTHA”的皮具专卖店购买了一个蜥蜴皮的钱包,回中国使用后发现质量低劣。“UTHA”品牌在中国某地有一提供售后服务的代表机构,全民兰遂向该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针对销售商提起消费者合同之诉。经查,“UTHA”品牌在中国尚无相关经营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法律适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我国法院对本案纠纷没有管辖权,因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不在中国B、如果我国法院受理本案,应向被告在中国的代表机构送达相关司法文书C、如果我国法院受理本案,应适

2、用泰国法处理本案纠纷D、如果我国法院受理本案,应通过韩国驻泰国使领馆调取在泰国的证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合同的法律适用【答案】:C【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本案被告在中国有代表机构,代表机构

3、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选项A错误;向代表机构送达属于域外文书送达的途径2.中国诚至公司与美国凯迪凯特公司签订一份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美国法。双方后因航空器维修问题发生争议。凯迪凯特公司将诚至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中国法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美国法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美国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笫3节国际民事诉讼的期间、诉讼保全和诉讼时效【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涉外商事合同与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问题。C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

4、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题中的商事合同当事人可以意思自治选择法律,当事人约定适用美国法,实体问题就应适用美国法,而诉讼时效问题也是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即美国法。3.加拿大人维克多和中国人马丽丽2008法国巴黎结婚,2010年因工作关系来到中国杭州后因感情不合向杭州某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判断维克多和马丽丽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

5、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国法。这里的法国法是指下列哪项?A、冲突法B、程序法C、实体法D、冲突法和实体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笫3节准据法的确定【答案】:C【解析】:我国民通意见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法律适用法第9条也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据此,本题选项C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4.2011年9月,中国籍14岁少年华安赴美读书,其父好友韩国人权智男(定居于美国)为其在美期间的监护人。现有关华安监护的纠纷由中国某法院受理,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

6、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只能适用美国法律,因华安在美国留学B、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因华安为中国籍C、只能适用韩国法律,因权智男为韩国籍D、应适用美国法、韩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华安权益的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5节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答案】:D【解析】: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方.当齐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5 .总部设在广州的澳华公司和香港辰星公司共同出资在台湾设立辰华公司,合同约定争议由香港法院受理,适用台湾法律。合营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共同诉至香港法院。香港法院经

7、审理认为澳华公司违约,需要支付违约赔偿金若干。关于本案,根据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的相关安排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香港法院委托内地某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本案司法文书,应当按照诉讼标的的一定比例支付送达费用B、辰星公司发现澳华公司在内地和香港都有可执行财产,可以同时向内地和香港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判决C、辰星公司发现澳华公司住所地在广州、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可执行财产在珠海,有权同时向广州、深圳和珠海中院申请执行本案判决D、内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案件应由内地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认可本案判决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答案】:B【解析】:最

8、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第8条规定:“委托送达司法文书费用互免。但委托方在委托书中请求以特定送达方式送达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负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院分别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B项正确: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6 .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相

9、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4题,单选)A、双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约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B、该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C、如出现争议,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还可就法律适用进行选择D、双方当事人只能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仲裁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合同的法律适用【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直接适用的法。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7项,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合同,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该法条已于2013

10、年失效。但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该法条的内容仍适用。本案符合上述规定,所以,B正确。“规定”排除“意思自治“,所以A错误。双方均无权选择适用法律,C错误。若仲裁则可选择外国仲裁机构或国际仲裁机构,故D错误。7 .经常居所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丢画,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现托马斯欲通过诉讼要回该画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单选)A、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B、该案件的准据法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C、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的法律规

11、定D、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的规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工第5章第2节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答案】:C【解析】:本题考杳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A项,行为人的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A错误。B项,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不需要和案件有实际联系,B错误。C项,当事人没有对动产物权的准据法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在本案中就是韩国法,C正确,D错误。8 .甲国游客艾米丽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老人林某受重伤。现林某在北京以艾米丽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应直接适用中

12、国法B、如当事人在开庭前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应予支持C、当事人如选择乙国法,应由法院查明乙国法的内容D、应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选择适用更有利于林某的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适用以及外国法的查明方法。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可见,本案当事人可以在侵权纠纷发生后协议选择法律,且可以选择与侵权纠纷无关的第三国法律,AD项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提供该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8条规定,当

13、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B对,C错。9 .广州甲公司与澳门乙商户订立了食品供货合同,甲乙公司因付款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诸内地某法院。该案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在澳门询问证人时,内地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B、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C、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人民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D、请求调取的证据可以是任何证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答案】:C【解析】:

14、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一区际司法协助。A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9条的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B错误。该安排笫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C正确,该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D错,依上述规定,不能调取与10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A、船旗国法B、船

15、舶的注册登记地法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本国法D、船舶受让人的本国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答案】:A【解析】: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I1.关于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选择,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对于法律没有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法律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法律没有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法律的,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选择无效C、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必须与争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D、一审法庭辩论开

16、始,当事人就不能再协议变更其选择适用的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2节冲突规范的结构【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意思自治原则。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界人可以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选择无效。A错误,B正确。第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错误。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D错。12 .福建人李向荣与来自台湾地区的宋安因贸易贸易问题发

17、生争议,李向荣诉诸福建某法院,相关文书需要向台湾地区送达并确定法律适用,依相关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宋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与李向荣有所不同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不应予以适用C、如宋安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D、如宋安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一区际司法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

18、护。A错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B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13 .杨三才、李建、刘强、左贺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他们分别去了中国驻外公司、中国驻外使馆工作和出国留学,现就各位经常居所地的确认,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经常居所地的情况?()A、刘强在法国求学毕业后找到了工作,在巴黎居住1年以上B、李建赴美国就医1年以上C、杨三才受雇于中国某建筑公司,被派往非洲

19、某国1年以上D、左贺赴中国驻新西兰使馆工作1年以上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I节自然人的居所【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一自然人一经常居所。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5条的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A项正确。14 .李某移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后又在加拿大拥有住所,在美国拥有惯常居所。2007年8月,李某因业务资金往来需要,在上海向中国的甲企业签发了一张汇票,后引起票据纠纷,被甲企业诉至上海法院。关于出票

20、时的记载事项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出票人李某的住所地法,即加拿大法为准据法B、出票人李某的惯常居所地法,即美国法为准据法C、出票人李某的本国法,即法国法为准据法D、出票地法,即中国法为准据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工第5章第4节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答案】:D【解析】:我国票据法第97条第1款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教事项,适用出票地的法律。”D正确。15 .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9题。单选)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

21、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答案1B【解析】: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AB项,缔约国有义务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并应依照承认与执行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但我国有两项保留:第互惠保留,即我国只对在另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公约。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第二,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公约。对于针对非商

22、事性争议所作的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执行,我国不适用公约。所以,B选项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而应该适用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16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37题,单选)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工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大陆与台湾区

23、际司法协助内容。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A正确,不当选。B项,根据该规定第1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亦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B正确,不当选。C项,就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方式中,如受送达人居住在内地或送达时在内地的,可直接送达。C正确,不当选。D项,若受送达人在台湾17 .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33题,单选)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

24、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法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3节准据法的选择方法【答案1A【解析】:本题考查准据法的选择。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它是种间接规范,不是实体规范,必须借助它所指向的实体规范才能为当事人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所以A错误,当选。BCD均为正确说法,属于概念性考查。18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

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答案】:B【解析】:涉澳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允许同时两地(内地和澳门)提出认可申请,故A项错误;涉澳判决的认可与执行允许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向另一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故B项正确;被请求方法院

26、不能对判决所确认的所有请求予以认可和执行时,可以认可和执行其中的部分请求,故C项错误;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非另有规定,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定,即受理认可和判决申请的法院地法律,本题并未明确是向内地法院还是向澳门法院申请执行,因此不能判定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故D项错误。19 .中国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签订商事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电子邮件不符合“书面”管辖协议的要求,故该判决不应被认可与执行B、如乙公司的住所

27、地与财产所在地分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甲公司不得同时向这两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如乙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甲公司不得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D、如甲公司的申请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它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工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答案】:B【解析】: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形式,A项错误;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

28、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即不得同时向内地几个中院同时申请认可和执行同一香港判决,B项正确;20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11年卷一36题,单选)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1节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答案】:B【解析】:

29、本题考查法人的民Ii行为能力和民多权利能力。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步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案中,C公司登记地和主营业地均为乙国,故其民事行为能力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适用乙国法。B正确。ACD均为迷惑选项。21 .香港荣昌公司与广东多福公司签订一贸易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因履约纠纷,荣昌公司将多福公司诉至香港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荣昌公司申请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该判决。如依据201

30、9年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关于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电子邮件是法律认可的“书面”管辖协议B、如荣昌公司向内地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申请的,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C、如多福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均有财产,荣昌公司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D、多福公司在判决全部获得认可和执行后,又就同一争议提起了诉讼,可予受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香港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依2019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31、:A对,依第11条笫2款,前款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B错,依第7条。申请认可和执行本安排规定的判决:(1)在内地,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当向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22 .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制造或改变构成法院地国冲突规范连结点的具体事实,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

32、其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法律规避的哪个判断是正确的?A、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外国法的强制性规定,我国法院应认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避B、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我国法律的任何规定,我国法院都应认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避C、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法院应认定该行为属于法律规避D、我国法院无权用法律规避为由排除国际条约的适用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5节中国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答案】:C【解析】: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2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规定:“一方当事人

33、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据此,本题选项AB错误、C正确,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若当事人合意选23 .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6题,单选)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B

34、、中国可以相关诉讼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甲国调取证据的请求C、甲国可以相关事项在甲国不能提起诉讼为由拒绝中国调取证据的请求D、甲国外交代表在其驻华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向甲国公民调取证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3节国际司法协助【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域外取证。依据海牙取证公约第1条第2款,委托方向另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仅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所以,A错误。执行国不能仅因为其国内法已对该项诉讼标的的规定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执行请求。所以,BC错误。在域外取证时,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

35、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调取证据。24 .广东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澳投资纠纷案件时,须向澳门当事人送达一份司法文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广东中级人民法院必须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文书委托送达B、澳门受托法院对该司法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C、澳门受托法院最迟应在委托方发出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文书送达事项D、澳门受托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如果法院发现该案件应由澳门地区法院专属管辖,则可不予执行受托事项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中国内地与港澳

36、台地区之间的送达【答案】:B【解析】: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本安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协商解决。选项A错误;根据第13条:受委托方法院对委托方法院委托送达的司法文书和所附相关文件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选项B正确:根据第5条:委托方法院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委托请求,以保证受委25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

37、确的?A、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被告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有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B、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C、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D、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笫5章第3节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5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38、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如果涉外侵权诉讼涉及财产权益,若被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相关有联系点的法院(并不限于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26 .西班牙阿奎西公司和法国莫代尔公司各出资50%在意大利根据意大利法登记设立了阿代尔公司生产经营皮革制品,阿代尔公司章程中明确其主营业地设立在法国巴黎。2013年4月,中国海涛公司就其与阿代尔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中国某法院

39、起诉,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阿代尔公司民事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A、只能适用意大利法,因为意大利为该公司的登记设立地B、只能适用法国法,因为法国为该公司的主营业地C、法院有权选择适用西班牙法或法国法D、法院有权选择适用意大利法或法国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1节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答案】:D【解析】:法律适用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27 .巴拿马籍

40、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笫4节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答案】:D【解析】:处理

41、船舶碰撞法律适用问题时,要先看碰撞主体;若碰撞主体不为同一船旗,再看碰撞地点。本案两船无相同船旗,碰撞地在韩国卸货港,应适用侵权地法即韩国法律。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28 .中国达维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丽贝卡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则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可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或留置送达?()A、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B、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C、如丽贝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D、可向丽贝卡公司在中国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

42、识点】:第6章第3节国际司法协助【答案】:C【解析】: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AB错,不是任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都可以送达。C正确。D错,业务代办人应当是有权接受送达的,而不能是“任何”业务代办人。29 .死亡时住所地在法国的瑞士人吉尔德,2011年死在法国,生前曾立遗嘱:其全部财产(绝大部分为位于英国的动产)由其养子纳西继承。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

43、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奥尔西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了瑞士继承法。英国法院确定准据法的过程在国际私法上称为?A、直接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完全反致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反致的概念和类型【答案】:B【解析】:转致是指对某案件,甲国或甲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者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换言之,转致导致第三国法的适用。本案之情形,即为转致。综上,本

44、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30,2013年1月,中国人黄晓明与印度巴尔吉电影公司签定著作权许可协议,授权印度巴尔吉电影公司将其小说中国人的印度之旅改编并摄制成电影。后因许可费用支付和电影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问题双方发生纠纷。201弊3月黄晓明以印度巴尔吉电影公司违约为由诉至中国某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决定适用印度法,但在查找印度法的时候发现印度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的正确做法应为下列哪项?A、适用与该民事纠纷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B、要求当事人达成进步法律适用的协议C、适用我国合同法D、如果印度有区际冲突规范,适用其区际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印

45、度没有区际冲突规范,则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笫3章笫3节准据法的确定【答案】:A【解析】:我国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31.一对法国夫妇婚后移居西班牙,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西班牙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仅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B、应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C、应适用中国法和西班牙法D、因养父母为法国人,因此,应适用法国法律点击展开答案与

46、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5节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答案】:C【解析】:依收养法,适用我国法与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C正确。32.中国重阳公司与法国施耐尔公司订立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施耐尔公司在法国向某法国法院提起以重阳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重阳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施耐尔公司有权选择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或通过仲裁解决争议B、法国法院应终止诉讼程序,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C、法院管辖具有优于仲裁的效力D、重阳公司在法国法院提出管辖的异议即表明其默示接受了法国法院的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仲裁协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商事仲裁。A错误,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后即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B正确,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C错误。D错误,重阳公司出现在法庭是专门抗辩管辖的,则不构成接受管辖。33.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8题,单选)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B、如该裁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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