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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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四川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辖区内地震行政处罚行为,正确行使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要求,结合中国地震局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和四川省地震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地震行政处罚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涉及的不同违法事实和情节,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

2、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第三条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及委托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以下统称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规则。第四条四川省地震局负责省内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第五条四川省各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法制统一、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体现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第六条四川省各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3、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应当或者可以从重、加重、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事由的,四川省各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从其规定。第七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直接适用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详见附件)。各市州、市县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对同一行政处罚事项,下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当直接适用;如不能直接适用的,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进行合理细化量化,但不能超出上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划定的阶次或者幅度。下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上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冲突的,应当适用上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条适用上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或报请该基准制定机关批准后,可以调整适用,批准材料或者集体讨论记录应当列入处罚案卷归档保存。第十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处罚种类的,实施裁量权时,不得改变行

5、政处罚种类;对当事人实施罚款的,其罚款数额的确定遵循下列规则:(一)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裁量档次为一般的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的30%以下(包含本数)这一幅度确定;裁量档次为情节严重的按最高罚款数额的30%-70%(不包含本数)这一幅度确定;裁量档次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最高罚款数额的70%以上(包含本数)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实施行政处罚。(二)对个人罚款只规定最高数额没有规定最低数额的,裁量档次为情节严重的按最高罚款数额的50%以下确定(不包含本数),裁量档次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最高罚款数额的50%以上(包含本数)到最高罚款数额确定。(三)罚款的裁量档次从情节严重开始的,情节严重的处罚

6、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50%以下确定(不包含本数),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50%以上(包含本数)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一条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后,应当根据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方式,按照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确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主动接受备案审查机关监督。第十二条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有权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对下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经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查,对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下级地震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第十三条本规则自

7、年月日起生效,由四川省地震局负责解释。四川省地震局2024年4月17日附件四川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处罚依据裁量档次违法情节裁量幅度实施层级1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法律】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3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行政法规】式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拆除、损坏下列地震监测设施:(一)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二)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四)地震监测标志:(五)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六)用

8、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地方性法规】S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3第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地震监测设魔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下列危害、破坏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行为:(一)进入地震台(站)进行影晌地震监测工作的活动,或者拆除、损坏、违规移动地震台(站)是筑、设备、设淹:(三)在地电布极区、地磁观测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9、为,恢复原状或者果取其他朴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行政法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A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给予瞽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迫成损失的,依法

10、承担赔偿责任。轻微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未对地震观测活动造成直接影晌,在责令期限内已停止违法行为,能主动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良后果的。不予处罚,应当进行教育。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般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虽未造成宜接影隔.但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在责令期限内没有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个人和单位给干警告。严重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造成监测仪器和装置无法正常运转,监测数据不准确,经修复,监测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的。对个人和单位给予

11、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个人於100O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100Ooo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侵占、毁损、柝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造成监测仪器和装置损毁,枝测数据中断.监测设施功能丧失的。对个人和单位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敕措施。造成损失境保护范围内埋设金属管道或者电组、堆放金属重物,架设高压输电鼓或者变电设施、线路,以及切断、损坏观测线路和地下设施;(七)危害、破坏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其他行为。【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坨震越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0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12、167号)第十三条规定:禁止擅自移动、损毁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护标志、地意测量标志,禁止在距地震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施工或者进行可能妨害其工作效能的其他活动。S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预警设施,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部门规章】6水庠地震乱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坨震城测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破坏水库地震监测设施的。【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网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十五条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县级

13、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地震工作部门有权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借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M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承担暗偿责任。对个人处】0。Q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oOo元以上2QQOOO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危害地震观测环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14、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行政法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除依法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禁止在巳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苑图内从事下列活动:(一)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注水;【法律】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坨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

15、,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轻微在已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未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后果,在贡令期限内巳停止违法行为,恢亥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不予处罚,应当进行教育。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般在巳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虽未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后果.但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在责令期限内没有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

16、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呆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费任.对个人和单位蛤子警告。(二)在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进行振动作业和往复机械运动;(三)在电磁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铺设金属管线.电力电缆线路、堆放段性物品和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四)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五)在地下流体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堆积和填埋垃圾、进行污水处理:(六)在观测线和观测标志周围设置障碍物或者擅自移动地震观测标志.【地方性法规】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3第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墟、改

17、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不得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坨震粒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0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下列危害、破坏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行为:(二)在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枭石、设置振动设施或者堆放金属物品;()在地电布极区、地磁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埋设金属管道或者电缆、堆放金属重物、架设离压输电线或者变电设施、线路,以及切断、损坏观测线路和地下设施:(四)破坏、污染观测井(水点)或者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打井同层抽水或者注水;(五)在地形变和地磁的观测墩至观测标志之间以及在观测标志周围设置有碍测量、观测的障碍的

18、、干扰物:(六)在GPS、遥测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用内架设高压输变电设施、线路,设置无线电发射装置、电磁辐射装置;(七)危害、破坏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其他行为。【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0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十三条规定:禁止擅自移动、损毁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护标志、地震测量标志,螫止在距地震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施工或者进行可能妨害其工作效能的其他活动。【省政府规章】【行政法规】C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给予

19、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更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部门规章】水库珀塞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意减灾法坨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危害水库地震观测环境的。【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地意预警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毁损、拆除、擅自移动培意预瞽设施或者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严重在巳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

20、护范围内从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造成地震监测站点功能部分丧失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部分破坏的。对个人和单位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100Ooo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在已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造成地震监测站点功能全部丧失或者地震观测环境不可恢复的。对个人和单位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个人处100O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oOO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

21、*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预警设施,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3破坏典型地震造址、遗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清理保护方案,明确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与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范围和措施。【地方性法规】r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地震灾区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震遗址、遗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负责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

22、有关部门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进行特殊保护。地震遗址、遗逮的保护应当列入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地方性法规】仪四川省昉震减灾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住,抢救、保护与收集整理有关档案、资料、文物.对因地震灾害造成遗失、毁损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补充和恢复,及时收集、整理抗震救灾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法律】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用意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23、责任:(三)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轻微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速,未造成危害后果,在责令期限内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不予处罚,应当进行教育。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般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虽未造成危害后果,但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在责令期限内没有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造成

24、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局部可修复性破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个人处100O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造成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不可修复性破坏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个人处IO(X)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oOO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4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珑地震监测设施【法律】以中隼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笫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

25、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笫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坨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坨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新建地震监测设施。【行政法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笫一款规定: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

26、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后,方可进行建设。【地方性法规】W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理、扩建各类建设工程,不得时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无法避免时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前应当任得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增建抗干扰工程或者拆迂、新墟地震粒测设施的所需费用。【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地震魅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四【法律】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国务院坨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

27、国务院有关规定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电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爱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时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新爱地黑监测设施.【行政法规】K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统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就地震监测设施后,方可进行建设。【地方性法规】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28、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珑各类建设工程,不得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无法避免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造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前应当征得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轻微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未造成危害后果.法行为被发现后,在责令期限内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应当进行教育。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般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未造成危害后果,但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没有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

29、依法承担赔偿费任.严重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造成地震监测站点功能部分丧失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部分破坏的。费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的.处60000元以14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轿别严重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造成地震监测站点功能全部丧失或者地震观测环境不可恢复的。费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的,处MOooO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啧任。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九条规定: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确等施工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对地震监冽设施

30、造成干扰影响活动的,应当将相关情况在3日前告知当地地震工作部门或者地震监测设施使用单位,以便地震工作部门或者地震监测设施使用单位呆取相应措施。第十一条规定:第一款新建、改建、扩建度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定无法避免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率先征得县级以上地震工作部门同意,并采取下列措瓶后,方可建设:(一)增能抗干扰工程,确保地震监测设施发挥正常工作效能。所增加的工程速设费用白建设单位承担;定承担增建抗干扰工程或者拆迁、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所需费用。【省政府规章】K四川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九条规定:在坨震观测环境保护范

31、围内确需施工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对地震监测设施造成干扰影响活动的,应当将相关情况在3日前告知当地地震工作部门或者地意监测设施使用单位,以便地震工作部门或者地震监测设施使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第十一条规定:第一款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定无法避免造成危害的,珑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县级以上地震工作部门同意,并采取下列措施后,方可建设:(一)增建抗干扰工程,确保地震监测设施发挥正常工作效能。所增加的工程建设着用由建设单位承担;5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意安全性评价的【法律】S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度、改崖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

32、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行政法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法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减灾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塞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33、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疫设工程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立项时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经教育告知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F建设工程在工程设计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建设工程已经完成设计,在开工建设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经贵令限期改正,选期不改正的。天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90000元以上210000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已开工建设的速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奏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1000

34、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的罚款。10【地方性法规】X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抗震设防要求按下列规定确定:(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进行坨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省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确定;6未按照坨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度、改崖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

35、震安全怪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行政法规】W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速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地方性法规】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新建、扩建、改珑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基本速设管理程序。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计透行施工、监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审赳部门应当将省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论【法律】K中

36、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国务院坨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疫设工程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立项时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经教育告知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般建设工程在工程设计前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经奏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奏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的罚

37、款。严重建设工程已经完成设计,在开工建设前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意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90000元以上210000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已开工建设的延设工程,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贡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1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的罚款。证、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施工审批、施工收理和竣工脸收的必备内容。7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行政法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禁止她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38、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行政法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坨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首次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主动上报违法所得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迨法行为后果的II费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OO元以上15000元以

39、下的罚款。严重逾期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以虚假手段隙瞒其违法行为或违法所得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因违法承揽业务被查处后,再次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8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行政法规】W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禁止她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行政

40、法规】X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坨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首次允许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坨震安全性评价活动,主动上报违法所得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Oo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严重逾期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以虚假手段黑晴其违法行为或违法所得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因违法承揽业务被查处后,再次允许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9擅自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部门规章】,: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第九条规定: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关于震后地震.趋势判定的意见,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或者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告。【部门规章】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擅自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组织和个人,由国务院地宸工作主管部门或

42、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轻微擅自向社会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属于初次违法且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晌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省级一般擅自向社会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及时采取了补救瞥告.12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给予警告:扰乱措施,有效防止事态扩大.社会正常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擅自向社会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制定造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理处罚。严重成不良社会影响,达到扰乱社会正常管理处罚。秩序的.经过地震建设工程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立动参数复轻微项时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不予处罚。核或者地【部门规章】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震小区划建设工程

43、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抗震设防,经教育告知并及时改正的。工作的区经过地裒动费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区域内不【部门规章】建设工程在工程设计前未按照地震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城内不需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地震W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一段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上9000元以下的罚款。要进行地动卷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国家级、省震安全性进行抗震设防。淀设工程已经完成设计,在开工建设10评价的建【地方性法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前未

44、按照地震动盖数复核或者地震小责令限期改正.处9000元以级、市级、人民政府负资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严重县级设工程,,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抗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上2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复笈设防要求按下列规定确定:(二)开展了地震动参款。.震设防。核或者确数复梭或者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地区的一般建设工程,定的抗震按经审定的地震动叁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已开工迂设的建设工程,未按照地震费令限期改正,处21000元以设防要求定;特别严重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进行抗震的抗震

45、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设防擅自向社【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地震颈警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规章】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擅自向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会发布地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第十二条规定:地震预警信(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第二十三条违轻微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属于初次违应当进行教育。震预警信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法且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及时改11息或者编息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扰乱社会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省级造、传播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地震武警信息。秩序,构成诙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一般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应当进行教育。虚假地震依法给予处罚。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造成不预警信息良社会影响后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有效防止事态扩大.严重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漏迨、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达到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移交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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