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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使用说明一、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二、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三、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中简称:申请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和口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和勾选。确实没有需要
2、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其余内容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中引用的政策文件发生了变化的,由招标人进行调整。四、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五、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以附件方式集中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形是对申请人须知和资格审查办法有关条款的总结和补充,是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41 .项目概况42 .资格要求43 .资格预审方法54 .评标办法5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7 .发布公告的媒介58行政监督59
3、.其它510 .联系方式6第二章申请人须知71 .总则IO2 .资格预审文件1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2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26 .通知和确认13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38 .纪律与监督1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181 .审查方法192 .审查标准193 .审查程序194 .审查结果19附件A:资格预审详细程序21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4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1 .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建设单位为,项目
4、总投资为,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 招标项目概况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1.2.2 建设地点:;1.2.3 项目基本情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5、)1.3 工期要求:口天(日历日,下同)口月口年;1.4 招标范围:;1.5 2 .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专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口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5 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口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口企业承
6、担过1项类似工程;口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2.7 其他要求:O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口综合评估法。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年一月日起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
7、同)为年一月_日_时一分。请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后一分钟。请申请人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期解密。在资格预审现场解密的,请申请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一上发布。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电话O9其它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8.2
8、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在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前可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要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f证杪(渭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10.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年一月_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称址人话系名地联电1
9、.1.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1.1.4招标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3.1招标范围见资格预审公告1.3.2计划工期见资格预审公告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保修要求施工保修要求: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见资格预审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网络方式,提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方式在发布澄清和修改的媒介名称发布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布方式在发布澄清和修改的媒介名称发布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3.3.1签字和(或
10、)盖章要求申请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进行签章。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一份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要求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加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公告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口否口是,退还时间:5.1.2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构成:人或以上单数。资格审查委员会专家确定方式:O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11、台名称自行查阅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类似工程业绩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口资格预审申请人1项口拟任项目经理1项2 .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类似工程业绩:(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其中:后屋建筑工程,采用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等指标、特征中的1-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
12、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特征中的1-2项)。3 .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依据: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
13、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或盖章认可,下同)。申请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2)考核期限: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3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建设单位签字之H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申请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当认定该申请人资格
14、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不能通过资格预审。9.2计算机辅助资格预审要求按申请人须知附件2-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计算机辅助资格审查,计算机辅助资格审查方法见申请人须知附件2-3o9.3是否要求申请人代表出席现场资格预审会不要求9.4省外入湘登记要求省外施工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按照笫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查询网页截图)。9.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6解释权构成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章,下同)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
15、不一致,仅适用于资格预审阶段的规定,按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7其他1 .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以国家或省有关规定为准;2 .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3 .拟任项目经理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经
16、理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其奖项、业绩不予计分,且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拟任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拟任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
17、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记录一般不良行为。9.8承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承诺:1.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不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干预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的开展;2.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没有排斥潜在申请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8、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及保修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招标的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
19、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
20、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1、。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为准。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2.2.2资格预审
22、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3日,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2.3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内容由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自行查阅。2 .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 .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文件;不足3日,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3 .3.2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内容由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自行
23、查阅。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3.1. 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共同投标协议。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 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笫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
24、,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1.2 未按本须知第4.1.1项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 2.1申
25、请人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 2.2申请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 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7. 2.4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资格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5.1.2 资格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办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
26、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 1通知招标人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7. 2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8. 3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9.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
27、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10. 律与监督10.1 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保密招标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异议与投诉8.4.1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相关法
28、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满意招标人的答复或者认为招标人处理不当的,可以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4.2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2-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申请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
29、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形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形,是“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申请人须知”和“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情形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为准.申请人或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预审不能通过:1.1 有本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2 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1.3 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申请人的;1.4
30、在初步审查、详细审查中,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1.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申请人有利的;1.7省外入湘企业未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计算机辅助资格审查办法说明:本附件的具体内容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编写。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步查初审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省外施工企业名称与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登
31、记的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交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且明确了牵头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字盖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格预审申请函和共同投标协议(如有)签字盖章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盖投标人单位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2细查详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口类似工程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拟任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
32、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3审查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资格预审详细程序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 .2详细审查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2详细审查3.2.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3.3.1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
33、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资格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3.3.2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拟作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决定的,应要求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未进行该程序的,不得作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决定,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回复的除外。3 .4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 .4.1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第二章附件2-2中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情形,判断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4 .4.2第二章附件2-2集中列示的不能
34、通过资格预审情形如果与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本章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条款相互抵触和矛盾时,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件2-2集中列示的为准。4 .审查结果1 .1提交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 .2重新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附件A:资格预审详细程序资格预审详细程序AO.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审查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
35、查依据。A1.基本程序资格预审工作将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1)审查准备工作;(2)初步审查;(3)详细审查;(4)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提交资格预审审查报告。A2.审查准备工作A2.1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预审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资格预审审查现场设在交易中心。A2.2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分工资格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
36、章以及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3.2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未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A3.初步审查A3.1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A3.2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37、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3.3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本章第3.1项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何一种情形。A4.详细审查A4.1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详细审查。A4.2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A4.3联合体申请人A4.3.1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认定(1)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
38、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A4.4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5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本章第3.2项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何一种情形。A4.6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任何一项详细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存在第二章附件2-2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A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A5.1汇
39、总审查结果详细审查工作全部结束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汇总审查结果。A5.2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凡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应被邀请参加投标。A5.3编制及提交书面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4.1项的规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3)初步审查记录表;(4)详细审查记录表;(5)初步、详细审查结果汇总表;(6)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记录表;(7)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名单;(8)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
40、置程序A6.1关于资格预审活动暂停A6.1.1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资格预审的原则,按审查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资格预审工作。除特殊情况外,资格预审活动不得暂停。A6.1.2发生资格预审暂停情况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申请文件和审查记录,待特殊情况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资格预审的条件时,由原资格审查委员会继续资格预审。A6.2关于中途更换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在资格预审中途更换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不能到场或需在资格预审中途退出资格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资格审查委员会成
41、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资格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资格预审。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资格预审环节中,需资格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审查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招标项目及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如有)四、共同投标协议(如有)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六、项
42、目管理机构七、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八、承诺书九、其他材料(招标人名称):I、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我方Si造AI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及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情况和经营、管理方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联系人1:电
43、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财务方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申请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人地址: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本资格预审申请函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_(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反面)申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三、
44、授权委托书木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及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O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反面)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0四、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适用)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及标段)(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
45、)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现就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资格预审申请、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履行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o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100%)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共同投标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方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