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商丘学院专业建设方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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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学院专业建设方案管理方法(探讨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建设方案是高等学校专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高等学校的教化思想和办学理念,是高等学校实现专业建设目标和培育规格要求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方案。其次条为加强专业建设方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工作,特制订本方法。第二章培育方案的制定第三条专业建设方案的制定。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牵头,各分院(系部)详细组织实施。第四条专业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方案的指导性看法、各专业详细实施的专业建设方案。第五条制定专业建设方案的工作程序。(一)教务处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方案的指导性看法及详细工作要求,经校长办公会及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通过,以文

2、件的形式下发。(二)各分院(系部)依据专业建设方案的指导性看法及要求,组织本单位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责任老师进行研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各专业建设方案。(三)各分院(系部)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建设方案进行审议、修改后报教务处。(四)教务处对各分院(系部)报送的专业建设方案开展审核工作,并向各分院(系部)反馈修改看法,各分院(系部)按要求修改定稿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后颁布执行。第三章专业建设方案的执行第六条各分院(系部)必需严格执行专业建设方案,任何教学单位、老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得拒绝完成或随意修改专业建设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第七条通识教化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的教学任务

3、和各专业素养拓展学分评定由相关单位担当。第八条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老师编写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负责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并组织审定。第九条专业建设方案一经颁布执行,由各分院(系部)负责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做好专业培育方案的录入工作,保证教学安排的顺当执行。第四章培育方案的调整第十条专业建设方案要保持相对稳定,维护专业建设方案的肃穆性。对一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专业建设方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第十一条对正在执行的专业建设方案,增设、削减通识教化平台、专业教化平台、实践教化平台有关课程的学时、学分、或变更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均属更改了专业建设方案。详细程序如下:(一)若对专业建设方案增设、削减通识教化平台、专业教

4、化平台、实践教化平台的学时、学分、或变更课程名称、课程性质,由专业所在分院(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商丘学院专业建设方案异动表(附件1),并陈述现专业专业建设方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附变更前后的专业建设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二)若依据社会发展的状况需对现行专业培育方案进行修订,教学单位必需遵照学校专业建设方案指导性看法的基础上进行,先由相关分院(系部)提出申请,并经分院(系部)论证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修改方案进行审核论证,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二条凡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而擅自更改专业建设方案的,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

5、说明。附表:商丘学院专业建设方案异动审批表商丘学院教务处2017年6月28日商丘学院专业建设方案异动审批表专业名称所属分院(系部)层次本科专科异动年级20级20级(含)之后所有年级异动平台口通识教化平台口专业教化平台口实践教化平台异动模块 通识教化必修课程模块口通识教化选修模块 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口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口专业选修课程模块 试验课程模块口集中实践模块口素养拓展模块异动类别增设课程口取消课程口规范课程名称口更改学时/学分口更改开课时间口更改课程性质其它详细变更状况以下涉及原专业建设方案中的课程信息必需填写清晰,异动后课程信息若不涉及,可不填写增设课程名称取消课程名称原课程名称异动后课程名

6、称原开课学期异动后开课学期原课程性质异动后课程性质原课程学时周学时学期总学时异动后课程学时周学时学期总学时一原课程学分异动后课程学分其它申请异动缘由(缘由明确,逻辑清晰,可另附页)专业负责人签字:年月B学生所在分院(系部)看法分院(系部)院长/主任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老师所在分院(系部)看法分院(系部)院长/主任签字:(单位公章)年月H教务处看法教务到处长签字:(单位公章)年月B主管教学副校长看法主管教学副校长签字:年月日注:1.请在相应类别方框内打“J”;2 .课程性质分为: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其它;3 .课程异动需将教学大纲附后,集中性实践环节需附详细安排和方案。商丘学院教务处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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