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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安全顺利进行,我局面试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考生认真阅读,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穗康”或“粤省事”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需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号)的要求,落实考前出行准备。二、考生在面试前7天内应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参加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微信关注
2、“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各地防控政策”模块下对照“进入广州”防疫政策要求,自觉落实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属地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0-12320o三、面试时,考生除落实好广州属地相应健康管理政策外,须提供面试前24小时广州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同等效力),出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穗(粤)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V37.3度)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四、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我局将采取其他方式予以保障: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
3、测的考生;2,考前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其他因疫情原因需要临时封控管控地区内的考生;3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4 .不能按要求提供面试前广州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5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237.3度),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6 .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五、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三款要求执行。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
4、身份及其他必要环节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按考场要求完成面试。面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我局将采取其他方式予以保障。八、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变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
5、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九、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验,若有状况,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所旅居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穗,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预留足够时间。十、考生应及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移交有关部
6、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7月20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号)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特点,现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强化入境人员管理。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期满“人、物、环境”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点对点转入居家健康监
7、测。居家健康监测满3天且采样检测为阴性后,转入常态化工作和生活。二、加强疫情发生地区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3天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对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近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未获得两次核酸检
8、测阴性结果前,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及时就医。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三、做好居家健康管理。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返岗、不返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四、强化个人防护和旅居史报告。请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卫生防护,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继续维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各
9、类场所和单位测温、扫(亮)码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从外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返)穗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中、高风险地区(含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前主动在“穗康”或者“粤康”小程序上如实填报来(返)穗相关的行程和健康信息,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如与目前国内已经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或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区(县)旅居史的,须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或小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告,配合各项健康管理措施。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重点场所如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地铁)、
10、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场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加强公共区域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正确佩戴口罩。六、加强交通出行防控。搭乘地铁、公交车的市民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在白云机场、各铁路站场(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庆盛站、新塘南站等)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