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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会计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与会计法(1)会计的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2)会计规范:道德规范、单位内部的规范、行业组织的规范、国家的规范(3)会计法:宪法是我国法律规范的根本大法邛余宪法外,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最高层次的会计法律规范,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和根本大法。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会计法律(全国人大
2、及常委会制定)会计法的适用范围会计法是调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办理会计事务中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会计行政法规一低于法律(通常以条例、规定具体名称出现)条例,如: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订,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通常以办法等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政部
3、-全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一本区域)。国家其他部门依法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国家审计机关、证券监督机构)。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务院财政部门制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制订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批解放军总后勤部可制订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2、会计市场管理加强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基本形成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4
4、、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违反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本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违反行为处罚(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本单位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投资人或合伙人2、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
5、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第二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1、会计核算的依据: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包含2类(1)资金未发生变动(2)资金发生了增减变动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行为。(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得伪造和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伪造:-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无声生君变造:一涂改和挖补-篡改要实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虚假的凭证、帐簿等或直接篡改会计报告-以假说真责任主体可以是单位
6、也可以是个人,假发票的开具方和索取方都是违法主体(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1.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 .会计软件生成的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3 .财务软件:如:博科、金蝶、用友、速达、管家婆二、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及保函押金、各种备用金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指单位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7、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债务:债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债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4、资本、基金的增减办理资本、基金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政府部门文件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日常活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支出: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支出和损失(非正常)如购买材料支付或预付的款项;偿还银行借款、购置固定资产。费用:期间费用(管理、财务、销售)、生产成本如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的工资;银行的手续费,利息;广告费、营销人员工资等成本:对象化了的费用-与产品、劳务相联系-(直接材料、人工、制造费用)收入在会计上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债务
8、的清偿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7、其他事项三、会计凭证(一)会计凭证的种类1.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发生时-经办人员-明确责任一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内容:凭证名称、日期、填制方、接受方、经济业务事项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无结算方式)、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2、记帐凭证:归类一确定会计分录一登记会计帐簿内容:凭证名称一日期、编号-摘要一会计科目、方向、金额-附件-填制、记帐、稽核、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二)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不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三)原始凭证的审核不真实、不合法一一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一一予
9、以退回、更正补充原始凭证审核要求:(四)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各项内容一一不得涂改内容错误-重开或更正金额错误-重开(五)记账凭证的编制必须依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填制记帐凭证。(六)、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具体要求:原始凭证不得外借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复制原始凭证遗失须证明、情况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代替四、会计帐簿(一)会计帐簿的设置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真实、完整。1.总帐-会计科目(总帐科目)设置一用于全部经济业务-反映总括核算2、明细帐(分类账)一总帐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某一类-明细核算一会计资料形成的基础环节3、日记帐
10、一序时明细帐-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4、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4、其他辅助帐簿(备查):租借-应收应付-担保、抵押(二)会计帐簿登记的基本要求:5条1、单位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2、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3、会计电算化也要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4、账簿设置登记也要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5、禁止账外设账:账外设账是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合法用于非法目的-违法五、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一)、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表(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静态)、利润表(动态)、现金
11、流量表(动态)、所有者权益变表(动态)、附注(对会计报表中列示、未列示项目的说明,也就是对以上四个报的说明)。(1)资产负债表:特定日期(时点:某年的12月31日一静态)-财务状况:(2)利润表:会计期间(时期:某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动态)-经营成果(3)现金流量表:会计期间(时期、动态)-现金流量(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当前-变动情况时间: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适当简略),所有者权变动表可以不报(三表一注)。月、季、半年。主体:个别财务报表: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集团(二)、编制要求:数据真实
12、、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编报及时。(三)、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据经过审核的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编制目的:注意:(1)、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编制记帐凭证的依据(2)、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的依据(3)、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据(四)、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期限应合法哪些企业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1国有企业2国有控股的企业3国有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重点公布哪些信息?(1)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1管理费用2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3职工的工资和福利4公益金5利润分配(2)审计(单位内部-注册会计师一国家审计)(3)重大事项:投
13、资-融资-资产处置(五)、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六)、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期限等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七)、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一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一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对比:记帐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填制-记帐一稽核一会计主管六、会计年度1.会计年度:公历制1月1日-12月31日2、会计期间:年度-半年度一季度-月度注意:无旬3、实行公历制原因:与财政、税务、计划、统计年度一致,注意无审计4、会计法关于对会计年度的规定,不仅适合内资企业,也
14、适合外商投资企业,但是不适合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母公司。七、记帐本位币1.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价值尺度一流通手段一贮藏手段-支付手段2、会计核算一般情况:人民币3、会计核算特殊情况: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选定其中一种,财务会计报告折为人民币。八、会计记录文字:一般情况:应当使用中文特殊情况:民族自治地方: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文字是备选性九、财产清查1.概念和意义2、要求: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3、种类:对象和范围:全面、局部时间:定期、不定期全面:年终结算前,特殊情况也可。
15、局部:流动性大的财产(现金、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定期:全面、局部。年、半年、季、月末结账时。不定期:特殊需要、临时性。4、程序:准备、清查。十、会计档案管理(一)定义: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二)管理:立卷-归档一一保管-调阅-销毁-单位变更后的管理1.妥善保管不能外借。可以提供查阅和复制(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O注意:会计档案不能外借一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和复制原始凭证不得外借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复制原始凭证遗失须证明、情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代替2、分期保管保
16、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公历制的12月31日)的第一天(公历制的一月一日)起算。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注意:没有20年)企业和其他组织(1)、3年:月、季度财务会计报告(2)、5年:固定资产保管卡片(报废后)-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3)、10年:企业无(4)、15年:其他(5)、25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6)、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管清册一销毁清册3、销毁程序一般情况:(1)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2)共同鉴定(3)编制销毁清册(4)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5)共同派员监销特殊情况:(即使保管期限已满,但是也不能按正常程序销毁)未了事
17、项原始凭证正在项目建设期会计档案第三节会计监督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监督)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象: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政府监督(外部监督)财政、审计、税务、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社会监督(外部监督)注册会计师、单位、个人的检举揭发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1.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2、法定义务: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注意:不可以理解为:可以建立也可以不建立,根据需要来决定是否建立。(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监督的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行使内部会计监督权-权利和责任。2、监督的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3、监督的要求(P
18、28-29):四个应当明确4、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督权:7、行使监督权的关键:拒绝来自任何方面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要求。二、政府监督(外部监督)财政部门:普遍监督:各单位-会计工作其他部门:有限监督: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审计、税务、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注意:是否能理解为政府监督即财政部门的监督(不能)(
19、-)财政部门监督:范围:会计帐簿-会计资料-会计核算-会计人员(1)、检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账簿1、账簿设置是否符合规定2、账簿设置是否统一性原则。3、是否设置账外账(2)、检查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1.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进行会计核算2、编制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是否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相符合3、财务报告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存在虚假资料(3)、检查是否依法会计核算1.单位会计核算是否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会计电算化是否符合规定3、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计量确认是否符合规定。4、会计档案保管是否符合规定(4)、检查会计人员使用合法1.会计人员是否具
20、有从业资格证书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是否符合法律。(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方式1.查询:会计资料重大违法嫌疑-国务院财政部门及1其派出机构-往来单位、开户银行2、行使查询权的限制条件(三)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其他形式有关部门监督时的责任1.出具检查结论:2、避免重复查帐:三、社会监督(外部监督)(一)社会监督的概念: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据实作出客观评价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社会监督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正性。(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1.审
21、查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并出具有关报告4、其他(三)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相关问题1.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和有关情况是委托人的法定义务。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不当的审计报告3、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由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4、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四)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1.关系2、区别(五)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1.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会计制度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22、2、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充分的证据3、单位和个人必须实名检举(上访)4、政府部门对检举人保密。第四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1.设置的原则: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原则性要求,而不是法定义务)2、哪些单位应设置会计机构:A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B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C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3、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在其他的职能部门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4、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经过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二、代理记帐(一)概念:委托代理记账:委托代理记账机构
23、,不能委托某个人(二)代理记帐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会计师事务所除外)A、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人员B、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U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D、取得代理记帐许可证书(三)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1.进行会计核算:(1)审核原始凭证(2)填制记帐凭证(3)登记帐簿(4)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上报财务报表)代理记帐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一签名并盖章3、提供税务资料(纳税申报)4、其他(四)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义务1.委托人的义务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专人保管、收支货币资金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原始凭证及时更正补充原始凭
24、证2、代理记帐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受托方)的义务:遵守一保密拒绝一解释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1.政治素质2、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历(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和2之间是或者的关系,但是2者共同的前提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3、政策业务水平4、组织能力5、身体条件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一)、基本要求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有效)2、单位不得聘用(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3、不能参加考试、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
25、员:1.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2、做假帐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4、贪污5、挪用公款6、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含5年)(吊销,谁发证谁吊销)(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适用范围:(1)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2)人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港、澳、台、外籍人员(3)工作岗位:注意区分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如:A、审计B、医院门诊收费C、超市收银员2、取得:3、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天内(2)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3)调转登记: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
26、会计工作A、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自离开原单位90天内B、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自办理源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4)变更登记:学历、职务资格等()管理部门主要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五: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对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特点:针对性、灵活性、适应性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形式:培训为主、自学为辅学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24小时六、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七、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
27、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2、内部稽核制度及内容3、内部牵制制度八、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适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二)内容: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能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3、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关系:夫妻关系一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九、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概念及意义1.概念: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2、意义:(多选)A、前后衔接、连续进行B、防止帐目不清、财务混乱C、明确经济责任的有效措施(二)办理交接的其他情况1.
28、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工作2、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人员恢复工作3、不能亲自移交:经过单位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交接,相关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三)基本程序(交接前一移交点收一监交-交接后事宜,法律责任)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多选题注意第(4)编制移交清册2、移交点收:注意第(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3、专人负责监交:(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3)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A、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B、单位负责人拖延监交C、不宜由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1)交接双方和监
29、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2)继续使用移交前的帐簿:(3)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不能理解为:交接双方各一份,监交方一份(四)移交后的法律责任: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十、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1.设置范围: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2、地位:单位领导成员-副职3、任职条件:4、职责:组织-协助、参与5、权限:纠正权、组织指挥权、审批签署权、管理权第五节法律责任一、概述法律责任概念法律责任种类()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单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30、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个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四)注意区分以下概念:罚款-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罚金-刑事法律责任-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行政责任一行政处罚没收财产-刑事责任一附加刑(五俄国会计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注意无民事责任。(P60)违反会计法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为2种:1.未构成犯罪,追究其行政责任;2、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违反会计法规定应当承担的
31、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核算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违反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帐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区分;故意隐匿、销毁会计资料(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接受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
32、料及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2、违反会计核算规定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反行为并将其恢复到合法状态(2)罚款:单位罚款:300050000责任人员罚款:200020000(3)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开除(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比较:(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A、责令限期改正B、罚款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2)由所在单位或者是其上级单位或者是行政监察部门:A、行政处分(3)未构成犯罪追究的法律责任(非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A、责令限期改正B、罚款C、给予
33、行政处分D、吊销会计从业资格(4)构成犯罪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或者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伪造:无中生有,虚假编造:涂改、挖补隐匿:私藏毁损:私自销毁1.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单位罚款:5000-100000责任人员罚款:3000-500003、给予行政处分:所在单位、上级部门、行政监察部门撤职、留用查看、开除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或者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1.50
34、万以上。或2、逃避查处或拒不交出。)A、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B、并处或单处2万-20万的罚金(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其他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1.行政处分:降级、撤职、开除2、罚款:5000-500003、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1.行政处分2、刑事责任:情节恶劣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的:多次或对多人一手段恶劣一后果严重一影响恶劣打击报复的
35、形式:调离工作、撤换职务、进行处罚等补救措施:恢复一名誉、职位、级别(六)财政等部门及人员的法律责任:P69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七)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八)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三、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
36、例的法律责任。(一)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接受外部监督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无刑事责任)(二)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吊证需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四)违反规定,要求企业向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责令改正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银
37、行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支付结算种类:票据结算、非票据结算票据结算:汇票、本票、支票非票据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2、要式行为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3、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签章以及交验有效证件,未发生异常而支付金额的,不承担付款责任4、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制度,负责全国的结算工作、调解处理全国银行之间的纠纷分行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可以制
38、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总行批准后执行,负责本辖区的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纠纷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报总行批准后执行,负责本行内结算工作,调解处理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纠纷5、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就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一般规定: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2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3 .
39、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4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准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一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馆,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五、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做到要素齐全、数字准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行书,也可繁体字如:it、1.、彳意、MxIsI等不得:自造
40、简化字如:一、两、三、另等2、整字的处理:(1)中文大写金额到元:必须写整(正)如:120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正)人民币:一百二十元整(正)(2)中文大写金额到角:可写或者不写整(正)如:2685.67E人民币:贰仟陆佰捌拾伍元陆角(整)(正)人民币:it仟陛佰捌拾伍H陛角(3)中文大写金额到分:不写整(正)如:1253.36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叁元叁角陆分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表明人民币,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1253.36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叁元叁角陆分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的处理(1)一般情况:1409.50(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2)连续几个0:60
41、07.14(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3)万位和元位是0,千位和角位不是0: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1680.32(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或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107000.53(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或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或壹拾万零柒仟元零伍角叁分)(4)角位是0,分位不是0:中文大写金额元之后写零字325.04(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应填写人民币货币符号: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注意: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小写-银行不予受理大写不规范银行可予受理,如造成损失出票人自行承担月份:101112加零字:10月零
42、壹月零贰月零壹拾月不做调整:3月-9 月、11 月、12月日期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加零字:10、20、30力口壹字:1119六、支付结算的纪律和责任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四不准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十不准 变造票据的责任: 变造方法:涂改、挖补 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等的责任: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被追索人的责任:第二节现金管理规定一、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开户单位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2、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
43、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鼓励采用转帐方式,减少使用现金;)3、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外,均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4、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负责对开户银行执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开户银行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5、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在IOOO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
44、其他支出。三、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现金与转帐结算凭证的关系:具有相同的支付能力注意:转帐结算的方式有2种:1.票据结算:本票、支票、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2、非票据结算: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汇兑、信用卡(二)库存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35天A.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B.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3-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核定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6-15天)。C.在特殊情况下,开户单位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三)现金交存银行的规定:原则上当日交存。(四)现金帐目的管理:(判断或者多选)现金帐目应当逐笔记载,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4、不准利用存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支取现金;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7、禁止发行变相货币;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五)大额现金登记备案制除工资性支出、农产品采购所用现金支出外,开户单位在开户银行提取现金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确定的大额现金数量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