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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220.40CCSR20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T2757.32023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第3部分:水路运输SpecificationforsafetyriskassessmentoftransportationindustryPart3zWaterwaytransportation2023-11-01实施2023-09-27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5T2757.32023目次前言II引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风险辨识与分析15.1 风险辨识与分析程序I5.2 风险辨识与分析方法15.3 辨识范围确定15
2、.4 作业单元划分25.5 风险事件确定25.6 致险因素分析25.7 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表填写36风险估测36.1 风险评估指标分级及取值36.2 风险等级评估36.3 作业单元整体风险评估36.4 风险等级的调整与变更37风险管控措施37.1 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及调整37.2 监测预警373警示告知47.4 风险降低47.5 应急处置4附录A(资料性)水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表5参考文献6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5/T2757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的第3部分。DB45/T27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
3、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道路运输;一一第3部分:水路运输;第4部分:港口营运:第5部分:公路工程建设: 第6部分:水运工程建设。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宣贯。本文件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彭建华、周京、卢达聪、蒋峰、胡华平、姚凤金、李迎春、李志强、潘凤明、黄耀国、覃淇锋、曹缘、钟和君、李春来、刘卫、郑屈、莫昕、贾曼月、李政、李佳、韦柳岫、吴文正、王景
4、哲、杨莉婕、陆宇翔。为了解决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未全面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落实不到位、风险管理无章无序等突出问题,非常有必要建立一套全面风险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从而有效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向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转变。通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防控标准研究,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全覆盖,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网格体系,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固化工作流程,制定行业指导的判定标准,最终编制形成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本文件的实施可有效指导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自辨自控工作,强化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并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提供依据
5、。DB45/T2757由六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总则。目的是规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的共性要求。一第2部分:道路运输。目的是规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以及风险辨识与分析、风险估测、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一第3部分:水路运输。目的是规定水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以及风险辨识与分析、风险估测、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 第4部分:港口营运。目的是规定港口营运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以及风险辨识与分析、风险估测、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第5部分:公路工程建设。目的是规定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以及风险辨识与分析、风险估测、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一第6部分:水运工程建设。
6、目的是规定水运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以及风险辨识与分析、风险估测、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第3部分:水路运输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要求,以及风险辨识与分析、风险估测、风险管控措施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辖区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含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和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经营者)的安全风险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138
7、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DB45/T2757.12023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第1部分:总则3术语和定义DB45/T2757.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基本要求按DB45/T2757.12023中第4章的要求执行。5风险辨识与分析5.1 风险辨识与分析程序按DB45/T2757.12023中5.1的要求执行。5.2 风险辨识与分析方法按DB45/T2757.12023中5.2的要求执行。5.3 辨识范Ba确定水路运输经营者应依据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际,确定风险辨识范围。风险辨识范围参见表1。1风险辨识范圉类型风险辨识范围水路旅客运输客运船舶(包含客滚
8、船,下同)出港准备,客运船舶航行过程,客运船舶进港准备,客运船舶靠离泊、锚泊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船舶出港准备,普通货物船舶航行过程,普通货物船舶进港准备,普通货物船舶靠离泊、锚泊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船舶出港准备,危险货物船舶航行过程,危险货物船舶进港准备,危险货物船舶匏离泊、锚泊5.4 作业单元划分水路运输经营者应按照“独立性”原则,在风险辨识范围内划分检查作业单元,并建立作业单元清单。作业单元参见表2。2作业单元风险辨识范围作业单元客运船舶出港准备船舶出港调度作业、船舶开航前关键设备检行、开航前控制作业、船舶出港报告等。客运船舶航行过程会遇操作、横越操作、掠头操作、超越操作、值班瞭望
9、操作、航行中控制作业、航行中货物检查作业、应急反应作业等。客运船舶进港准备船舶进港调度作业、船舶进港报告等。客运船舶靠离泊、锚泊船舶靠离码头操作、船舶锚泊操作、靠离泊控制作业等。普通货物船舶出港准备船舶出港调度作业、船舶开航前关键设备检查、开航前控制作业、船舶出港报告等。普通货物船舶航行过程会遇操作、横越操作、掉头操作、超越操作、值班瞭望操作、航行中控制作业、航行中货物检查作业、应急反应作业等。普通货物船舶进港准备船舶进港调度作业、船舶进港报告等。普通货物船舶靠离泊、锚泊船舶匏离码头操作、船舶锚泊操作、靠离泊控制作业等。危险货物船舶出港准备船舶出港调度作业、危险货物申报、船舶开航前关键设备检查
10、、开航前控制作业、船舶出港报告等。危险货物船舶航行过程会遇操作、横越操作、掉头操作、超越操作、值班瞭望操作、航行中控制作业、航行中货物检查作业、船舶洗舱作业、应急反应作业等。危险货物船舶进港准备船舶进港调度作业、危险货物申报、船舶进港报告等。危险货物船舶靠离泊、锚泊船舶靠离码头操作、船舶锚泊操作、靠离泊控制作业、过驳作业、燃油供受作业、1.NG燃料加注、船舶洗舱作业等。5.5 风险事件确定水路运输经营者应根据本单位各作业单元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际,结合水路运输典型事故案例,参照GB6441确定风险事件,常见风险事件主要有火灾、爆炸、泄漏、碰撞、触礁、自沉、落水/淹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灼
11、烫、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5.6 致险因素分析水路运输经营者应针对确定的风险事件,基于划分的作业单元,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参照GB/T13861进行致险因素分析。致险因素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人的因素:从业人员或旅客的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或状态及从业人员的适任能力;物的因素:船舶操纵性能,船龄,船舶主要设备、船舶安全设备、通导设备、防污染设施设备等的安全可靠性和货物、装载货物的危险特性:环境因素:水路通航环境的安全性,以及自然环境对水路运输的影响:管理因素: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合规和完备性。5.7 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表填写水路运输经营者应根据风险辨识范围、作业
12、单元、风险事件、致险因素等内容,填写水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表(参见附录A),6风险估测1.1 风险评估指标分级及取值风险评估指标分级及取值按DB45/T2757.1-2023中6.2.1的要求执行。1.2 风险等级评估风险等级评估按DB45/T2757.12023中6.2.2的要求执行。6. 3作业单元整体风险评估评估确定作业单元中各风险事件的风险等级后,以风险事件的最高风险等级作为该作业单元的整体风险等级。将每个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风险事件风险等级和作业单元整体风险等级填入水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表(参见附录A)。6.1 风险等级的调整与变更风险等级的调整与变更按DB
13、45/T2757.12023中6.5的要求执行。7风险管控措施6.2 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及调整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实施及调整应符合DB45/T2757.12023中第7章的要求。6.3 监测预警6.3.1 1水路运输经营者应落实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要求,根据不同的监控对象、监控重点、监控内容、监控要求,加强对作业条件、作业环境、自然条件等监测预警工作。风险监测预警人员,应根据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要求,由监测系统或人工实现对作业单元的实时状态和变化趋势的掌握,根据主要致险因素的管控临界值,实现异常预警,相关预警信息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6.3.2 水路运输经营者相关部门和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
14、,应及时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装备等防御性响应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6.3.3 存在重大风险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制定专项动态监测计划,定期更新监测数据或状态,每月不少于1次,并单独建档。6.3.4 重大风险进入预警状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依据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全面立即响应,并将预警信息同步报送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等级风险监测、预警等应严格进行分级管理。6.4 警示告知7. 3.1水路运输经营者应落实风险警示告知工作要求,将风险基本情况、应急措施等信息可通过安全手册、公告提醒、标识牌、讲解宣传、网络信息等方式告知本范围从业人员和进入风险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
15、防范。6.4.1 3.2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主要风险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警示内容,并将主要风险、位置、风险危害、影响范围、致险因素、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后果、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6.9.3 存在重大风险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将重大风险的名称、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告知直接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或人员。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在风险影响的场所(区域、设备)入口处,给出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以文字或图像等方式,给出进入重大风险区域注意事项提示。6.9.4 其他等级风险警示告知工作应严格进行分级管理。6.10 险降
16、低7.4 .1水路运输经营者应落实风险降低工作要求,根据本单位的风险辨识、评估结果,针对人、物、环境、管理等致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风险降低措施,降低风险等级。7.5 .2存在重大风险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根据主要致险因素的可控性,积极制定风险降低工作要求,将风险等级至少降低到一般风险,并建立重大风险降低专项资金,满足重大风险的管控需求。其他等级风险降低工作应严格进行分级管理。7. 5应急处置7.5 1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加强风险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包括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演练等。7.5.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水路运输经营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17、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行业、水路运输经营者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接受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应急指挥决策、应急协调联动、应急信息发布,并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重大风险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应急措施,并对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7.5.3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单独编制重大风险专项应急措施,定期开展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演练。附录A(资料性)水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表见表A.1。A.l水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信息表风险辨识范围(如客运船舶出港准备)作业单元风险事件致险因素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风险事件风险等级作业单元整体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的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前作航制业开控乘客落水船舶自沉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应急发2017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