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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制度为加强我院新进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做到基本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角色转换,满足医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参加医院岗前培训的对象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正式进入工作岗位的年度新进人员。原则上,岗前培训应在新员工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参加岗前培训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第二条: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各职能部门意见并结合医院当前实际,制度年度岗前培训实施方案,拟定岗前培训课程。第三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1、县情介绍及革命传统教育;2、医院基本概况及院史
2、介绍;3、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4、年轻医务人员基本素质教育;5、职业礼仪,医患沟通技巧培训;6、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死亡病历的报告管理;7、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医疗事故防范处理培训;8、医院感染知识培训,职业安全防护,手卫生,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等培训;9、护理质量管理、护理文件书写、优质护理服务,护士规范化培训;10、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11、时事政治学习;12、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及福利等政策解读;13、其它新员工要求培训的知识(根据需要临时安排)。以上培训内容,院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和时间限制,统筹安排,酌情调整。第四条:院人事科应
3、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或会议形式召集有关部门对岗前培训工作进行充分协商,确定好培训老师和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内容质量和意义。第五条:院人事科应在培训3天前,安排好相关培训事宜,落实培训地点,并将培训安排通知到科室、部门,层层落实,通知到人。第六条: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和授课人,若遇特殊情况的需在培训前3天通知人事科,以便调整;参加岗前培训的员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人事科备案,一般情况下,不予请假。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的,按旷工处理。第七条: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不准交头接耳、手机设置在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要认真听课,记笔记,撰写培训心得,并对授课教师进行点评。第八条:岗前培训结束后,院人事科要对培训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相关培训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第九条:本制度自2018年7月起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合理或需要调整的地方,再适时予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