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43814-2024智能家具通用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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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7.140CCSY8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38142024智能家具通用技术要求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forintelligentfurniture2024-03-15发布2024-10-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eTC48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

2、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湖南高升宏福家具有限公司、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骏跃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诚业家具有限公司、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远超智慧生活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凤凰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国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全屋家居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雨生家具有限公司、陕西南洋迪克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帝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大厂金隅天坛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3、宁波柏厨集成厨房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乐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阳光世纪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佛山市新志力五金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万隆家俱有限公司、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林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劳卡家具有限公司、成都市更新家具有限公司、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京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光明园迪儿童家具科技有限公司、世纪京泰家具(唐山)有限公司、宁波一象吹塑家具有限公司、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广东能嘉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林系统家具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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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利信得家具有限公司、四川亚度家具有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胜智能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武汉美富实业有限公司、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酷豆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美丽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鑫诺家具有限公司、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鑫环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梦神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宏天兴家具有限公司、广州晟禾家具有限公司、四川省创新家具有限公司、青岛有屋科技有限公司、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家具行业协

6、会、湖南省晚安家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朴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木生源家居有限公司、广东振越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圣雪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汇聚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享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雅尚名品家居有限公司、东莞市华泓仪器有限公司、全友家私有限公司、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重庆宏宇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家具行业协会、重庆市澜林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联都家具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樱井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西团团圆家具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博洛尼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经纬纵横

7、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杭州杨氏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湖南星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中协至信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莞莱姆森科技建材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书冬、邱晨曦、程云斌、罗菊芬、于雪斐、汪进、敬军、李秀梅、姚晨岚、海凌超、冯熔、谢沛吾、朱云霄、孙燕曲、胡孙跃、钟文翰、王丽平、路立M曹树汉、曹柳娜、邓琪、程伟香、廉景进、邵佳、俞昊文、章雪松、王建R、熊春林、白建伟、郭洪波、刘放、王瞬、孙哈、陈钢、高鑫、丁雪东、陈一李敏祥、杨孝光、陈瑞生、王海喜、马礼斌、刘巧安、梁国文、宋洪波、张楠、刘协郝洪阳、殷亚芳、宋杨超、张加勇、姚博、吕文武、王献

8、勇、王猛、蒋晶磊、黎胜国、华宗权、顾少军、张建平、蒋光敏王军祥、刘伟强、丁洪斌、叶丹、杨陈、王强、徐迪、王伟东、华虎山、张永来、陈仕超、章爱军、王献忠、林剑军、左伯良、张海林、杨波、陈艳华、陈国华、感蜥、孟庆丰、杨传娟、周唯、姚永红、侯晓东、周末、肖敏、胡继飞、林涛、梁国华、宫卓林、王伟、葛秋菊、路少学、张大兵、陆小健、蒋勇、周俊、张利军、藕、王柄淇、郭兰英、周云、宋艳、曾凡月、王郑兴、洪小惠、曹泽云、沈巨东、张晔、黄玉平、朱晓辉、葛海林、张泽均、张钢栋、李金亮、李中军、张友全、曾文、张强、梁佳鑫、樊震、黄甲欣、罗海龙、王庆彦、白维朝、杨秉恒、胡杰、涂岐旭、施亚睁。智能家具通用技术要求1范围本

9、文件规定了智能家具产品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贮存和运输,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室内用智能家具产品的质量控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55202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h:锤击试验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1.)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785.

10、12023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GB4343.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GB/T4343.2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GB4706.1(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B4943.1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笫1部分:安全要求GB/T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7000.1(所有部分)灯具GB/T9254.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部分:发射要求GB/T9254.2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GB/T14531办公家具阅览桌、椅、凳GB/T14532办

11、公家具木制柜、架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7625.2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W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Z18029.112021轮椅车第11部分:测试用假人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22793儿童高椅安全性能试验方法GB22793.1家具儿童高椅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24430双层床结构安全试验方法GB24430

12、.1家用双层床安全第1部分:要求GB24820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24821餐桌餐椅GB24977卫浴家具GB/T26706软体家具棕纤维弹性床垫GB28007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8玻璃家具安全技术要求GB/T28010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0117.2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第2部分:非激光光辐射安全相关的制造要求指南GB/T30117.3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第3部分:对人体的强脉冲光源设备的安全使用准则GB/T30117.5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第5部分:投影仪GB/T32444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2446玻璃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2487塑料家

13、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135-2016信息技术指静脉识别系统指静脉采集设备通用规范GB/T33282室内用石材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5783-2017信息技术虹膜识别设备通用规范GB/T36464.2信息技术智能语音交互系统第2部分:智能家居GB/T37036.3信息技术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第3部分:人脸GB/T37733.1传感器网络个人健康状态远程监测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GB/T37733.2传感器网络个人健康状态远程监测第2部分:终端与平台接口技术要求GB/T37733.3-2020传感器网络个人健康状态远程监测第3部分:终端技术要求GB/T37742-2019信息技术生物特征

14、识别指纹识别设备通用规范GB/T38665.1信息技术手势交互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41387信息安全技术智能家居通用安全规范QB/T1097钢制文件柜QB/T1952.12023软体家具沙发QB/T1952.2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QB/T2280办公家具办公椅QB/T2384木制写字桌QB/T2385深色名贵硬木家具QB2453.1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一部分:安全要求QB/T2453.2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二部分:试验方法QB/T2530木制柜QB/T2531厨房家具QB/T2602影剧院公共座椅QB/T2603木制宾馆家具QB/T2741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QB/T4071课桌

15、椅QB/T4156办公家具电脑桌QB/T4190软体家具软体床QB/T4670吧椅QB/T4839软体家具发泡型床垫QB/T5588鞋柜QB/T5589实验室家具通风柜QB/T5590婴幼儿床垫QB/T5617单层床通用技术条件IEC60417设备用图形符号(GraPhiCaIsymbolsforuseonequipment)IEC62471:2006灯具和灯具系统的光生物安全(PhotobiolOgiCalsafetyoflampsandlampsys-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intelligentfurniture具有语音交互、肢体交互、数据采集监测、数据传输储存、基于感知

16、数据的处理调整、远程控制等功能,并通过人机或信息交互实现功能转换的家具。3.2运行装置operationdevice在智能家具中通过机电系统(或其他系统)实现家具或组件移动、功能调节或转换的装置。可触及区域accessarea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者在产品功能位置上其肢体能接触的部位。传感模块sensormodule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可感知外部环境或探测外部动作,能将感知到的非电量转换成电参量并进行输出的功能器件或装置。4要求4.1 基本性能4.1.1 智能家具的产品质量应符合附录A中表A.1对应标准的要求。4.1.2 按产品标准试验后,产品的电路、组件不应损坏,各项功能应正常。4.1

17、.3 具有运行装置的智能家具,经5000次调节及运行后,应符合4.1.2试验后的要求。4.1.4 1.4电子部件外壳机械强度测试,试验后应满足附录B中相关标准的要求。4.1.5 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标识智能化功能。4.1.6 含有软件和硬件的家具产品,软件和硬件应安全可靠,硬件应抗干扰能力强,软件系统应具有权限安全体系。4.2 耐潮湿性能厨房、卫生间等涉及用水环境的智能家具,经耐潮湿性能试验后,智能家具各项功能应正常。4.3 噪声智能家具连续运转过程中噪声限值为50dB(八),启动以及调节过程中噪声限值为55dB(八)4.4 as佛仅具有加热功能的产品(如含有加热功能的沙发、床垫、座椅等,不含茶水

18、炉等电器),正常使用时,可触及区域表面最高温升不应超过35K;带有加热及按摩功能的产品,可触及区域表面金属制的应不高于35K,陶瓷或玻璃材料制的应不高于45K,模制材料、橡胶或木制的应不高于60Ko4.5 光生物安全安装在智能家具中的照明装置,光生物安全应符合GB/T30U7.2、GB/T30117.3、GB/T30117.5、IEC62471:2006的要求。4.6 钠4.6.1 具有运行装置的家具,运行应操作灵活,运行时应平稳无卡顿;具有平移功能的(如桌面升降等)部件或组件,应平行运行(桌面水平允许偏差小于或等于5%,行程的允许偏差2mm),无倾斜或扭曲。4.6.2 具有运行装置的家具,运

19、行应有限位装置,行程极限不应超出标称的行程范围。4.6.3运行装置满行程运动循环100次后,在行程范围内任意指定3个不同的位置进行启停运动操作,其运动控制功能不应有卡顿或失效。4.6.4具有运行装置的家具,运行速度应符合:桌台类不高于80mms,床类不高于50mms,躺椅类不高于100mm/so4.6.5智能家具的运行装置应具有紧急制动功能。在断电或系统故障时,应能停止运动,保持断电或故障前的状态,并通过其他装置调节到安全状态。4.6.6智能家具的运行装置应能够锁定。4 .6.7运行装置的操作系统应具有童锁或对误操作的保护措施。5 .6.8操作时,非人力驱动的门板、推拉构件、翻门、翻板等应具有

20、缓冲装置。4.7电气或电子设备1.1.1 7.1根据产品的设计和特性,智能家具应符合表B.1中电气安全相关标准的要求。1.1.2 当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电压在220V22V和50HzIHz条件下变化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当采用直流电源供电时,电压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变化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1.1.3 应具有电源显示、运行状态显示、故障显示的功能。4.7.4电气线路不应裸露在使用者正常活动范围和预期在正常使用时承受人体压力的位置。4.7.5采用深插式发射头的遥控器,指向性角度左右偏角均应23004.8 电磁兼容电磁兼容性应符合表B.2中电磁兼容相关标准的要求。4.9 信息安全智能家具产品信息

21、安全应符合GB/T41387的要求。4.10 传感模块4.10. 1采用电池供电的,应具有低电量提醒功能。4.10.2具有个人健康状态远程监控的智能家具,应符合GB/T37733.1、GB/T37733.2和GB/T37733.32020中第5章、第6章的相关规定。4.10.3具有智能语音交互功能的家具,应符合GB/T36464.2的相关规定。4.10.4具有手势交互功能的家具,应符合GB/T38665.1的相关规定。4.10.5具有指纹识别功能的家具,应符合GB/T377422019中6.16.7、6.12的相关规定。4. 10.6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家具,应符合GB/T37036.3的相关规

22、定。4.1 0.7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家具,应符合GB/T357832017中4.14.4、4.7、4.8的相关规定。4.10 .8具有指静脉识别功能的家具,应符合GB/T331352016中5.15.3、5.5、5.7、5.8的相关规定。4.11警示标识如具有加热配件(如烧水功能、电茶炉、加热垫等),在其显著位置应有警示标识,警示标识采用IEC60417规定的图形符号5041符号中三角形的高度应至少为12mm,如使用警示文字,字高度应不小于10mmo5试验方法5.1 基本性能5.1.1 产品质量按表A.1中对应标准的规定进行测试。采用非人力驱动的可活动部件(如门板、推拉构件等),耐久性试验时,

23、按对应产品标准要求的质量和次数进行加载,部件选用相应的驱动方式进行,按4.1.l进行判定。5.1.2 按5.1.l试验后,检查产品的电路、组件是否损坏,各项功能是否正常。5.1 .3运行装置耐久性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测试。5.1.4 电子部件的机械强度测试,依据GB/T2423.552023中第5章的要求进行。在电子部件外壳、手柄、旋钮的薄弱点上用0.5J的冲击能量冲击3次。家具中集成的电器产品用大于0.5J的冲击能量冲击3次。按4.1.4进行判定。5.1.5 使用目测法检查使用说明书中是否标识了产品的智能化功能。5.1.6 登录产品操作软件,按使用说明模拟操作检查软件系统是否正常运行。5.2

24、耐潮湿性能将智能家具整体置于温度(305)C的室内,保持Ih后开始加湿,使相对湿度达到85%95%,保持48h,再置于室温恢复2h后,检查智能家具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行。5.3 噪声被测家具的声压级与背景噪声之差应大于6dB,宜大于15dB被测试家具安置在测试房间的地面上,声级计放置在距离被测家具测试面1m的位置,使用声级计测量设备启动、功能转换及平稳运行后前、后、左、右及上端的噪声。声级计应符合GB/T3785.12023中对1级仪器的要求。5.4 所9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将智能家具的加热功能调节至最高温度设置,连续运行Ih。使用热电偶选取发热面中间及四周共5个点位,各点位温度减去室温

25、为温升值。温升以K表示,精确到1K。以温升最高值作为试验结果。5.5 光生物安全按GB/T30117.2、GBT30117.3GBT30117.5TEC62471:2006的规定进行测试。5.6 蹄5.6.1采用分度值为I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量矩形桌面每组对边中点的离地高度,其差值与边长的比值即为桌面水平偏差的评定值;采用分度值为Imm的钢直尺或卷尺对安放在平板上或平整地面上的试件进行测量,升降桌行程的测量值与其标示值的差值即为行程的允许偏差值。5.6.2智能家具运行装置的速度,采用精度为0.1s的秒表进行测定。5. 6.3其他项目由3名及以上单数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操作,判断产品是否满足要求,

26、以多数人员判断结论为准。5.7电气或电子设备1.1.1 7.1按表B.1中电气或电子设备类别对应的电器安全标准的规定进行测试。1.1.2 采用交流电源供电的样品按表1中的组合进行试验。每种组合的试验均应包含4.7规定的项目,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表1交流电源适应范围组合标称值电压/V频率/Hz1220502198493198514242495242511.1.3 采用直流电源供电的样品分别在额定值及额定值10%的电压下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均应包含4.7规定的项目,受试样品应工作正常。1.1.4 当检测遥控器时,遥控器距离智能家具产品1m,分别向左和向右偏离接收器30进行遥控操作,检查遥控动作是否运

27、行正常;安装电池,检查各零部件是否结合严密,遥控器是否正常工作。1.1.5 其他要求的测试,由3名及以上单数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操作,以多数人员判断结论为准。5.8 电磁兼容按表B.2中电气或电子设备类别对应的电磁兼容标准的规定进行测试。5.9 信息安全按GB/T41387的规定进行测试。5.10 传感模块5.10.1运行产品中由电池供电的功能,查看产品是否具有低电提醒功能。5.10.2具有个人健康状态远程监控的家具,按GB/T37733.1、GB/T37733.2和GB/T37733.32020的规定进行测试。5.10.3 具有智能语音交互系统的家具,按GB/T36464.2的规定进行测试。5

28、.10.4 具有手势交互功能的家具,按GB/T38665.1的规定进行测试。5.10.5具有指纹识别功能的家具,按GB/T377422019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测试。5.10.6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家具,按GB/T37036.3的规定进行测试。5.10.7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家具,按GB/T357832017中5.15.5,5.8、5.9的规定进行测试。5.10.8具有指静脉识别功能的家具,按GB/T331352016中6.16.4,6.6,6.8、6.9的规定进行测试。5.11警示标识使用目测法查看具有加热配件产品的显著位置是否具有警示标识,并使用钢直尺测量标志高度及警示文字高度。6检验规则6.1

29、 检骐分类产品检验可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6.2.1 出厂检验项目非破坏性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在具体产品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包括4.1.5、4.3、4.4、4.6.1.4.6.2、4.6.44.6.8、4.11所列项目。6.2.2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相同材料、相同工艺、同一时期连续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为一批产品。抽样检验程序执行GB/T2828.12012的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II,接收质量限(AQ1.)为6.5,其抽样方案见表2。2出厂检验抽样方案单位为件(套)本批次产品总数样本量接收数(AC)拒收数(Re)265081251-901323

30、91150203415128032562815005078501-12008010111201-32001251415注:26件以下为全数检验。6.2.3 判定规则6.2.3.1单件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性判定6.2.1所列项目全部符合第4章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6.23.2批产品的判定按表2规定抽取样品量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Ac),应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6.3世献6.3.1 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第4章的全部项目。6.3.2正式生产时,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辅材料及其生

31、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c)新产品或老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d)实际生产地址变化或工厂搬迁时。6.3.3 踊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出厂检验同一合格批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套)样品,其中,1件(套)送检,1件(套)封存。43.4WSff检验程序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6.15判定规则全部符合第4章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按6.3.3随机抽样的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6.3.6复检规则产品经型式检验为不合格的,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对不合格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目进行检验,按6.3.5的规定进行判定,并在检验结果中

32、注明“复检”。7百、颇蝴、展、7.1标志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3)产品名称;b)规格型号;C)执行标准编号;d)检验合格证明;e)生产日期;f)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7.2蜥蝴使用说明应符合GBT5296.6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b)规格型号:c)执行标准编号;d)产品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e)检验合格证明;D生产日期;g)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h)产品安装、调试方法;i)产品电子部件/智能操作部件的使用方法、使用效果及注意事项;j)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维护保养方法;k)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1)产品的功率;m)安全警示说明;n)智能化功能;0)在易引起误操作的位置

33、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如“防止夹伤”等;P)售后联系方式。7.3 睽产品应加以包装,防止磕碰、划伤和污损。7.4 贮存和运输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加以必要的防护,防止污染、虫蚀、受潮、暴晒。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附录A(规范性)各类家具产品标准各类家具产品标准见表A.1。*A.1各类家具产品标准序号产品名称标准编号1木家具GB/T3324.GB185842金属家具GB/T33253办公家具阅览桌、椅、凳GB/T14534办公家具木制柜、架GB/T145325儿童高椅GB22793.1、GB/T227936家用双层床GB24430.1、GB/T244307卫浴家具GB24977

34、8实验室家具GB248209餐桌餐椅GB/T2482110软体家具棕纤维弹性床垫GB/T2670611儿童家具GB2800712玻璃家具GB28008、GB/T3244613红木家具GB/T2801014塑料家具GB/T3248715竹制家具GB/T3244416室内用石材家具GB/T3328217钢制文件柜QB/T109718软体家具沙发QB/T1952.119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QB/T1952.220办公椅QB/T228021木制写字桌QB/T238422深色名贵硬木家具QB/T238523童床和折叠小床QB2453.1、QB/T2453.224木制柜QB/T253025厨房家具QB/T2

35、53126影剧院公共座椅QB/T260227木制宾馆家具QB/T260328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QB/T274129课桌椅QB/T4071A.1各类家具产品标准(续)序号产品名称标准编号30办公家具电脑桌QB/T415631软体家具软体床QB/T419032吧椅QB/T467033软体家具发泡型床垫QB/T483934鞋柜QB/T558835实验室家具通风柜QB/T558936婴幼儿床垫QB/T559037单层床QB/T5617注1:上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注2:鼓励使用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附录B(规范性)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相关标准电气

36、安全相关标准见表BJo表B.1电气安全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名称标准编号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GB4706(所有部分)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GB4943.1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GB7000(所有部分)注:上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电磁兼容相关标准见表B.2。表B.2电磁兼容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名称标准编号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GB4343.KGB/T4343.2、GB17625.1和GB/T17625.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GB/T9254.1、GB/T9254.2、GB17625.1和GB/T17625.2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GB/T17743、GB/T18

37、595、GB17625.1和GB/T17625.2注:上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附录C(规范性)运行装耐久性试轴方法C.1测试用假人测试用假人应满足表C.1规定的尺寸和质量分布要求,且在受力情况下不产生变形。假人各部分质心位置按GB/Z18029.112021中附录A的方法测定。c.l假人各项参数序号参数数值1顶部到版关节距离11un4402脆关节到膝关节距离mm4153膝关节到踝关节距离mm4204全身整体质量kg75+25整体质心的向前位置mm1256整体质心高度mm2177奥干妪干质量kg44.58躯干质心的向前位置mm1259躯干质心高度nm31510大腿大腿

38、质量kg22.511大腿质心的向前位置mm30912大腿质心高度mm15713小腿小腿质量kg814小腿质心的向前位置mm49315小腿质心高度mm-162注:尺寸精确至ImnI,质量精确至01kgo测试用假人由躯干、大腿、小腿和脚组成。躯干与大腿由慎关节连接,大腿与小腿由膝关节连接,小腿与脚由踝关节连接。躯干和大腿外部有相应的软包材料,以便将负荷传递给被测家具产品。假人各关节转轴应能自由活动,并可模拟在使用家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躺、起身、坐、站立等动作。图C.l图C.4为测试用假人结构示例。图c.测试用假人轴测图(坐姿)图C.2测试用假人侧视图(坐姿)及各部位名称说明单位为亳米9Q11图C.3

39、测试用假人尺寸图C.4测试用假人轴测图(仰卧)C.2假人的摆放测试用假人在智能家具产品上的摆放要求如下。单人床:将假人平躺摆放在床宽度正中位置,假人顶部放置在距床顶端300mm的位置。如产品具有后背承托功能使床铺折弯,假人髓关节转轴应放置在床铺的折弯处,实验过程中假人不应偏离此位置。一双人床:床宽中线的左右两边区域各安置一个假人,单边假人的安置方式与单人床相同。一单人沙发:将假人按使用者正常坐姿,紧贴沙发摆放。一多人沙发:将假人放置在其中一个座位上,其余座面放置加载模块,模块的形状和质量按照QB/T1952.12023中B.1.2.4的要求。图C.5图C.7为测试用假人测试时摆放方式示例。单位

40、为亳米图C.5测试用假人在床垫上的摆放方式(左图为单人床垫,右图为双人床垫)图C.6渊试用假人在有后背承托功能床垫上的摆放方式图C.7测试用假人在沙发上的摆放方式(左图为单人沙发,右图为三人沙发)C.3试验步骤具有运行装置的智能家具,重复操作运行装置,次数为每个运行功能5000次。运行装置无须负载人体的家具(如升降桌),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之后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判定;运行装置需负载人体的家具(如智能床、电动沙发),按产品的正常使用功能,放置C.1中规定的测试用假人。测试时,应将假人按正常使用者姿势固定在产品上,放置方式按C.2的要求进行。固定假人的方式不应影响家具运行,同时不应产生向上或向下的牵引力从而降低或增加施加在产品上的重力。注:如产品的重复运行过程由遥控曙或按键实现,操作过程使用适当的方式(如机械臂)模拟使用者按键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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