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417677 上传时间:2024-06-15 格式:DOCX 页数:64 大小:71.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方案.docx(6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新乐市珊哺总帽贼H2010-2020年)调整器方案二O-六年十月前言1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3(一)地理位置3(二)自然条件概况3(三)社会经济状况4(四)土地利用现状5(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分析7二、规划实施情况8(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8(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9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14(一)指导思想14(二)规划调整原则14(三)规划调整主要依据16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19(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19(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20(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26(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30五、“三线”划定情况

2、32(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32IIl(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33(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36六、土地利用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38(一)允许建设区调整情况38(二)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38(三)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39(四)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40七、对现行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41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42(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42(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影响分析43(三)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4(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44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6(一)加强领导、促进协调46(二)落实责任、动态监管46(三)广泛宣传、公众监督

3、46附件48前S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新乐市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及新乐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新乐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使规划在实施中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使规划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任务,因此有必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350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4、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20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的要求,调整完善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方案合理。调整后可实现与新乐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体现了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规划调整方案实施后,不仅可以满足市域发展的用地需求、保障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有效达到了集约节约用地的效果,对全市经济发展、园区建设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2015年5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明确了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2016年8月,河北

5、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全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依据以上文件要求,按照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给新乐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新乐市人民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完善。该项工作于2015年8月正式启动,经过前期工作、部门调研、实地考察、实施评估、方案制定等阶段,形成了初步成果。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仍为2009年,目标年仍为2020年,现状数据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地理位置新乐市地处河北省中南部、华北平原腹地,位于北纬38。16,38o30东经

6、114。30,114。55,的范围内,南距省会石家庄市约38公里,北距首都北京市约238公里,东毗定州市、无极县,南靠藁城区、正定县,西邻行唐县,北接曲阳县,历史上有“九省通衢、三辅重地”之称。新乐市区距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仅约7公里,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等交通干线从境内通过。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全市总面积523.86平方公里。(二)自然条件概况新乐市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节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2,年平均降水量468.6毫米。境内地势平坦,地形起伏不大,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85米,最低53米。土壤以潮土、褐土为主。地下水丰富,年可利用量达18841万

7、立方米。主要河流有大沙河、木刀沟,均属大清河水系。(三)社会经济状况目前,新乐市辖8镇3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共计160个行政村。2014年,新乐市总人口514380人,其中城镇人口142470人,城镇化率为46.90%。新乐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建设中等城市、构建和谐新乐”的目标,积极应对国家宏观调控,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特色经济的支撑和拉动下,全市经济发展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新乐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0.2亿元,是2010年的1.55倍,年均增长9.2%o全部财政收入由2010年的4.05亿元增加到8.26亿元,年均

8、增长15.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2.36亿元增加到6.18亿元,年均增长21.2%。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33.4亿元,年均增长19.6%。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1.6亿元,是2010年的1.8倍,年均增长13%。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2427元、13337元,比2010年分别净增6209元、5168元。新乐市产业基础雄厚。农业上,培育形成了西瓜、花生、蔬菜、生猪、奶牛“三种两养”五大特色产业。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丰:总产达31.7万吨,被评为“粮食生产吨粮县工“国家粮食丰产工程项目县”。花生、蔬菜、西(甜)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2万亩、12.8万亩和6万亩,制定

9、了“新乐西瓜”河北省地方标准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新乐市是河北省西瓜之乡、花生之乡、生猪调出大县。工业上,培育形成了化工、医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四大主导产业和石雕、板材、电热毯等八大乡镇特色产业集群。三产上,拥有华北最大花生米交易市场一“新乐花生米市场建有国内第一个高校动漫产业园河北美术学院“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动漫制作中心、投资24.7亿元、占地1200亩的东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列入石家庄市20+X重点项目、河北省人民政府(20102015)规划建设的30个重点项目入选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依托伏羲台正在规划建设占地2000亩的“伏羲文化园。2012年,成功获批“河北省文化产业十强

10、县”。新乐市交通区位优越,交通运输业发展较快,境内有京广、神黄、京石客运专线等三条铁路,京港澳、新元、石忻(规划中)等三条高速公路,107国道和203、204省道等三条高等级公路,周边4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京昆、石黄、石津、青银、保阜和西柏坡等六条高速公路,道路四通八达,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优越的交通条件。邮电通信业发展迅速,科技、教育事业有较快发展。(四)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新乐市辖区土地总面积为52386.2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35906.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54%;建设用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地面积为1039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

11、9.84%;其他土地面积为6088.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2%。1、农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3174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61%;园地面积为33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3%;林地面积为1768.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057.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3%。2、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800.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0%O其中,建制镇面积为200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6433.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8%;采矿用地面积为36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

12、.69%o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3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其中,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34.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水利用地面积为20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750.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3、其他土地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3912.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7%,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17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5%。(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分析根据新乐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新乐市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279.03公顷,全部为可开垦荒草地,主要分布在正莫镇、承安镇、东王镇、邯邰镇四个乡镇。二、规划实施情

13、况(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1、原规划主要指标情况依据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原上级下达新乐市各项主要控制指标情况如下: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为3134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487.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948.8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453.6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051.1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495.1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58.3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753.7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80.76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1474.0()公顷。2

14、、历次规划调整变化情况规划实施以来,新乐市在2013年对规划进行了一次调整,上级追加新乐市40.0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追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调整后新乐市各项主要控制指标情况如下: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988.8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493.6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091.1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495.1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8.3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793.7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617.16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1514.()0公顷。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

15、护面积不变。(二)规划目标实现情况1、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规划到2020年,上级下达新乐市耕地保有量为31348.00公顷。2014年,全市耕地面积为31749.00公顷,比上级下达指标多401.(X)公顷,与2009年相比,耕地净减少183.85公顷。其中,耕地减少467.22公顷。减少的耕地中包括建设占用418.38公顷,农业结构调整48.84公顷。增加的耕地,即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83.37公顷,补充耕地面积完成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目标的18.72%o耕地面积能够达到上级下达目标,规划执行情况良好。2、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上级下达新乐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487.00公顷

16、。规划实施至2014年,新乐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525.89公顷,比规划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38.89公顷,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得到了较好地实现,基本农田结构合理,质量较高。3、建设用地指标实施情况(1)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2020年,新乐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988.8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390.83公顷,超出下达指标402.03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增加建设用地规模525.87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新乐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493.69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800.37公顷,超出下达

17、指标306.68公顷,比基期年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67.13公顷。主要原因是全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较快,围绕产业链拉伸、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产生的项目多,用地需求量大。其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废弃工矿复垦工作推进慢,难以在短期内见效,因此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相比规划目标有所突破。在今后的规划实施中,将通过建设用地复垦、农村居民点改造等措施逐步压缩建设用地面积,使其逐步满足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规模。(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基期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238.02公顷,规划2020年,上级下达新乐市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3091.17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23

18、67.20公顷,比基期年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29.1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划剩余空间为723.9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项指标均在规划目标控制的范围内。(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到202()年,新乐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898.3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指标为793.7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为617.16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新乐市新增建设用地237.22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28.63公顷,占用耕地191.65公顷,分别占规划指标的26.41%、28.80%和30.87%o(5)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变化情况分析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实施情况规划确定2020年人

19、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是106平方米/人。2009年,新乐市总人口为485445人,城镇化率为38.47%,城镇人口18.68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238.0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19.84平方米/人。2014年,新乐市总人口为514380人,城镇化率为46.90%,城镇人口24.12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367.2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98.12平方米/人,低于规划年目标,集约水平较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分析2009年城镇总人口为18.6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总量达到1878.57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00.59平方米/人,自2009年以来,新增建设用地逐年增加,特别

20、是城镇建设用地大量增加。2014年城镇总人口为24.1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总量达到2006.40公顷,人均城镇用地83.17平方米/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来衡量新乐市的城镇人均用地,新乐市2014年的城镇人均用地小于120.0平方米/人的集约标准,新乐市城镇用地集约利用的状况较好。2009年单位建设用地GDP为118.3()万元/公顷,2014年单位建设用地GDP为176.12万元/公顷,与2009年相比,人均建设用地减少,单位建设用地GDP增加,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大提高。(6)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现行规划共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项目16个。至2014年末,

21、已完工项目3个,占总数的18.75%。包括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建、京石高速铁路、7个变电站(所)项目中的IlokV协神站、IlokV木村站、HOkV杜固站、35kV安家庄变电站已经竣工,竣工的4个变电站(所)面积为1.55公顷。已开工项目1个,占总数的6.25%,为107国道扩建项目。3、生态用地变化情况分析2014年末,全市园地面积332.52公顷、林地面积1768.02公顷,分别完成规划目标的7.40%、50.07%o与2009年相比,园地净减少16.60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减少园地2.08公顷,建设占用减少园地14.52公顷。与2009年相比,林地净减少101.82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

22、整减少林地30.94公顷,建设占用减少林地67.88公顷。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以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指导,科学落实上级下达各项指标,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发挥土地的最佳效益,保

23、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重大战略任务和新乐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新乐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规划调整原则1、评估前置原则规划实施评估是进行规划调整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开展规划评估,为规划调整修改提供依据。2、控制指标不突破原则规划调整完善原则上不得突破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下达的调整完善控制指标,尤其是约束性指标。3、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原则规划调整完善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调整控制指标。4、节约集约原则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

24、行业用地标准等,禁止向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供地。按照保近期、保急需的原则,将零散分散、近期不用的规划新增指标调整到产业集聚区集中使用。5、优化配置原则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其目标要比规划调整前更趋于合理,并加以优化,科学配置用地。6、公众参与原则适时调整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证会,并充分论证,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三)规划调整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5)中

25、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6)河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7)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3年)。2、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83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6)国土

26、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7)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政201420号);(8)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9)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10)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7号)。3、技术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2)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3)新乐市国土资源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27、;(4)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o4、相关规划依据(1)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新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3)新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新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5)新乐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年)。s、自然社会经济资料及其他(1)新乐市统计年鉴(2010-2015年);(2)新乐市政府工作报告(2010-2015年)。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为了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

28、年5月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指标,9月下发二次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本次调整共核减耕地保有量指标1030.13公顷,核减后面积30317.87公顷;核减基本农田面积914.20公顷,核减后面积25572.80公顷;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42.00公顷。各项规划指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1、总量指标调整情况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由31348.00公顷调整为30317.87公顷,减少1030.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26487.00公顷调整为25572.80公顷,减少914.20公顷;园地面积由4495.00公顷调整为1492.34公顷,减少3052.66公顷;林地面积由3531.0

29、0公顷调整为4019.28公顷,增加434.1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9988.80公顷调整为10430.80公顷,增加44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来的8493.69公顷调整为8831.21公顷,增加337.5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3091.17公顷调整为4360.77公顷,增加1269.60公顷。牧草地指标保持不变。2、增量指标调整情况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由898.39公顷调整为1340.39公顷,增加442.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793.79公顷调整为1227.48公顷,增加433.69公顷;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由617.16公顷调整为100o.50

30、公顷,增加383.34公顷。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由1514.00公顷调整为1154.88公顷,减少耕地359.12公顷。(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耕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2014年,全市耕地总面积31749.00公顷。规划期间土地复垦补充耕地645.73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25.78公顷,其他补充耕地793.9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减少耕地808.85公顷,生态退耕减少耕地495.68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562.45公顷。规划期末,耕地总面积为31547.46公顷,能够满足上级下发的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2、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规划期间

31、,追加新增建设用地减少耕地377.79公顷,占用耕地主要分布在长寿街道办、马头铺镇、正莫镇、邯邰镇、协神乡等乡镇。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调入涉及占用耕地面积34.83公顷,占用耕地主要分布在承安镇、杜固镇、马头铺镇等乡镇。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调出可还原耕地面积29.28公顷,主要分布在长寿街道办、马头铺镇、邯邰镇等乡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正莫镇、承安镇、邯邰镇等土地整治潜力较大的地区,化皮镇、东王镇、南大岳镇、协神乡等乡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相对较少。生态建设减少耕地主要位于新乐市一级水源保护区和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交通干线以及河流两岸区域,主要位于南大岳村、安庄、良庄、中同村、何家庄、黄家

32、庄、西名村、东名村、东五楼村、西五楼村、范家庄、中心庄、郭村等行政村。根据新乐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调整前全市耕地国家利用等别涉及712等,以9-12等地居多,通过面积等别加权计算,平均等别为9.7等。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减少的耕地平均等别为10.4等,调整后全市耕地平均等别不降低。全市耕地布局调整后,耕地布局更集中、更趋向于规模化,为全市生态建设及经济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生态环境更是得到了大力提升。3、基本农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规划调整前基本农田情况调整前基本农田数量调整前全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26487.00公顷,2014年全市共有26525.89公顷的基本农田,

33、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基本农田中耕地所占比例为98.09%。调整前基本农田质量调整前基本农田中国家利用等别涉及712等,其中8-10等地居多,占70.13%,耕地平均等别为9.68等。调整前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前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新乐市东北和北部,尤其以邯邰镇、承安镇、协神镇等乡镇面积最多,占全市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45.00%;位于中部的长寿街道基本农田分布最少,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38%;其他地区基本农田分布较均匀,占总面积的54.62%o(2)本次核减划出基本农田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128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

34、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现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基本农田,现状林地基本农田中、生态退耕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予以划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全市共划出基本农田1659.24公顷,其中“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多保基本农田915.29公顷,对现状地类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及可调整园林地划出743.95公顷。划出基本农田国家利用等别主要为9等至11等,划出基本农田平均等别为9.68等。长寿街道办事处划出最多,面积238.56公顷,占划出总面积的14.38%;马头铺镇和彭家庄乡次之,分别划

35、出227.95公顷、210.18公顷,占划出总面积的13.74%、12.67%。划出基本农田主要地类为耕地1147.89公顷、林地291.30公顷,占划出总面积的86.74%。(3)本次划入基本农田新乐市新划入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南部的化皮镇和协神乡;以及市域东北部的杜固镇和承安镇等区域。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新划入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与原有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补划面积为778.92公顷。划入基本农田等别主要为9、10等,划入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9.67等。杜固镇划入基本农田最多,面积166.91公顷,占划入总面积的21.43%;承安镇和木村乡次之,分别划出156.37公顷、118.60公顷,占

36、划入总面积的20.07%、15.23%o(4)核减基本农田指标落实情况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核减新乐市914.20公顷的基本农田指标,主要用于单独选址项目和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条件的其他地类核减。其中,规划期间全市拟实施的交通、能源等十三五期间规划的单独选址项目划出,共计214.76公顷;原规划基本农田中的现状园地、林地划出286.67公顷;支持城区、园区建设,规划调整完善地块涉及基本农田划出412.77公顷。(5)基本农田调整结果数量变化调整后新乐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25645.57公顷,比保护目标(25572.80公顷)多划72.77公顷。多划基本农田用于保证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

37、护目标的实现。布局变化本次基本农田调整,交通两侧生态廊道,河道两侧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以及“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重点发展区域基本农田减少,承安镇、杜固镇等乡镇补划基本农田区域的基本农田增加。调整后,不仅提高了基本农田中耕地的集中连片程度,还为生态建设预留了空间。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布局不仅更有利于耕地保护,而且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合理用地空间。质量变化根据新乐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通过面积等别加权计算,调整后全市基本农田平均等别9.65等,对比调整前9.68等,总体质量有所提高。(6)基本农田整备区本次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116.99公顷,位于

38、大流村和小宅村。整备区集中连片、面积较大,与已有基本农田毗连,可用于规划期内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整备区现状地类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33等,高于全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补划后可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水平。4、园林牧草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整前园地面积868.64公顷,通过追加建设用地占用园地8.22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园地631.92公顷,调整后园地面积净增加623.70公顷。调整后全市园地面积达到1492.34公顷。园地增加区域主要在杜固镇和承安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整前林地面积为2749.11公顷,通过调入、追加建设用地占用林地79.25公顷,因

39、占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减少林地9.8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林地1216.05公顷,村庄整理复垦增加林地143.20公顷,调整后林地面积净增加1270.17公顷,调整后全市林地面积达到4019.28公顷。林地增加区域主要在承安镇、木村乡、马头铺镇、化皮镇、南大岳镇、正莫镇、长寿街道办事处等乡镇。调整后的林地布局为全市生态建设,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规划提供了用地空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不涉及牧草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调整后全市牧草地面积不变。(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1)追加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本次调整完善,石家庄国土资源局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42.

40、00公顷,涉及32个地块。其中,15个地块,总面积374.30公顷,修改后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用地;9个地块,总面积12.77公顷,修改后规划用途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8个地块,总面积54.93公顷,修改后规划用途调整为独立工矿用地。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26.28公顷用于中心城区建设,348.02公顷用于新乐经济开发区发展、65.84公顷用于正莫镇、邯邰镇等重点乡镇建设、1.86公顷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调整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结合新乐市城乡发展规划,将部分近期无建设需求及不适宜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共计调出9个地块,总面积81.95公顷,调出地块位于杜固镇、长寿

41、街道办、马头铺镇、邯邰镇4个乡镇涉及原规划为城镇用地。本次调整完善将调出建设用地规模集中调入新乐市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乡镇,保证建设用地指标向园区及城镇集中,保证园区及重点企业用地需求,达到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本次共调入9个地块,总面积81.95公顷。其中,5个地块,总面积19.71公顷,修改后规划用途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4个地块,总面积62.24公顷,修改后规划用途调整为独立工矿用地。调入面积等于调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规划建设用地复垦减少情况规划期间,复垦807.15公顷农村居民点,其中复垦为耕地的面积为645.73公顷,复垦为林地的面积为143.20公顷,复垦为园地的面积为18.22

42、公顷。(4)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0063.67公顷调整为10419.56公顷,增加355.8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由8605.66公顷调整为8829.10公顷,增加223.4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由3176.79公顷调整为4360.77公顷,增加1183.9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由5428.87公顷调整为4468.33公顷,减少960.5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由1458.01公顷调整为1590.46公顷,增加132.45公顷。(5)新增建设用地可用空间情况调整前新增建设用地898.39公顷,2010至2014年使用新增建设用地418.38公顷,剩余新增建设用地480.

43、01公顷。调整完善追加新增建设用地442.00公顷,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40.39公顷。2、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地块布局情况中心城区建设:新乐市按照以城促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坚持功能配套和结构优化并举,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围绕市区扩容提质,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道路改造升级和建设,完善集中供热和天然气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挖掘和利用伏羲文化,加快城市综合功能转型。规划期间,用于中心城区建设26.28公顷,主要分布在何家庄、黄家庄、东安家庄、东杨家庄等行政村。开发区建设:“十三五”时期,新乐市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正定新区建设的重大机遇

44、,着力从产业、生态、政策等方面积极对接京津,承接教育、医疗等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调增临空产业用地规模,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留足空间,致力新乐经济开发区建设,努力建好承载平台。规划期间,新乐经济开发区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48.02公顷,布局在南双晶、北双晶、同常店、东庄等行政村。重点乡镇建设:遵循产城融合理念,依据乡镇产业特色、发展基础与资源禀赋,统筹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专业特色城镇。本次规划调整,为保障其他重点乡镇建设安排建设用地规模65.83公顷,主要分布在正莫镇、木村乡和邯邰镇。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期间,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全面加快

45、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协调发展,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养老设施。本次规划调整,1.86公顷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分布在陆桥和褚邱村。(2)原有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情况建设用地增加主要向新乐市中心城区、重点乡镇如马头铺镇、杜固镇、邯邰镇以及新乐经济开发区调整,减少建设用地分布于新乐市各乡镇,均为城镇用地或因条件限制原规划无法实施地块。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后,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等城乡建设重点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增加。(3)规划建设用地复垦地块布局情况本次调整,规划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为807.15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分别位于协神乡、化皮镇、木村乡、杜固镇、承安镇等乡镇。(4)建设

46、用地布局调整建设用地增加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新乐经济开发区以及杜固镇、邯邰镇、木村乡等经济社会重点发展区域内,建设用地减少的区域主要为在长寿街道办事处、马头铺镇、邯邰镇等乡镇,均为城镇用地或因条件限制原规划无法实施地块。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后,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等城乡建设重点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增加。本次新增建设用地,避开了全市河道管理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区域。规划调整后,全市建设用地布局与城乡总体规划能够更好地衔接,符合规划调整的优化原则,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更有利于落实市政府的发展思路与实现目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1、调整原有重点建设项目原有规划重点项目共安排

47、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项目16个,其中,7个交通运输项目、4个水利项目、1个文化旅游项目、4个能源环保项目。至2014年末,已完工项目3个,占总数的18.75%。包括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建、京石高速铁路、7个变电站(所)项目中的IlOkV协神站、IlOkV木村站、IlOkV杜固站、35kV安家庄变电站已经竣工,竣工的4个变电站(所)面积为1.55公顷。已开工项目1个,占总数的6.25%,为107国道扩建项目。本次调整规划不涉及原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2、补充新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新补充重点建设项目共4个,其中铁路项目1个、公路项目2个、能源项目1个。铁路项目为京石城际铁路项目;公路项目为新元高速(新乐段)改扩建和新乐二级汽车客运站项目;能源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推进“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城际铁路的发展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本次调整规划将京石城际铁路纳入新乐市重点项目O为推进“十三五”时期我省高速公路重点项目的建设,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依据河北省交通厅关于报送“十三五”时期我省规划建设高速公路项目占地需求情况的函(冀交函规20161139号),本次调整规划将新元高速(新乐段)改扩建项目调整为新乐市重点项目。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