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桥梁和纽带作用,激发我校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我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包括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勤工助学中心干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干部及班委等。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干部人数的15%。(学生干部人数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5%,以25%为限)第三条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行端正,本学年无违纪处分;(三)积极创建“
2、5S”宿舍,在学校及二级学院宿舍检查评比中,个人所有宿舍全学年无不合格记录;(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服务须达30个时长及以上;(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六)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起模范带头作用;(七)本学年课程平均绩点达2.0及以上,且所有课程考试合格;()能够带头遵守学校控烟工作相关规定,无违纪违规吸烟记录;第四条评选办法(一)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二)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评审结果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后,向学生张榜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奖评审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归属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学生干部由团委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第五条奖励办法学校对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奖金每人500元。第六条本评选办法自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七条本评选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