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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进行实习的重要场所,建设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实践教学基地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拥有自主产权的基地除外)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基本条件1 .基地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2 .符合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布局合理和节约开支的原则;3 ,能提供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4 .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5 .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程序(一)院级基地建设程序1.学院根据专业实习要求,在初步考查拟建基地的基础上,与基地依托单位
2、协商,达成建立校外基地的合作意向,并签署明确双方有关合作内容、权益和职责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基地、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6 .填写“xx农业大学校外(院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备案表”,并附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一份报教务处。7 .学院可根据基地建设需要,给校外基地挂牌。标牌统一格式为:“xx农业大学XX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一般为长60cm,宽40cm的铜牌。8 .标牌若用于产品包装和招商广告,须经学校批准,并另签订标牌使用合同。(二)校级基地建设程序1 .建设一年以上的院级基地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建立校级实践教学基地,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根据合作实际情况建立校级基地1-2个。2 .学校对学院提出拟
3、建设的校级基地进行考察,确定是否作为校级基地。3 校级基地经主管教学的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与基地共同签署协议书。4 .校级基地挂牌由学校统一挂”XX农业大学实践教学基地铜牌。三、学校、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校、学院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开发等方面优先考虑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5 .在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6 .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按学院教学要求安排实习岗位,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对实习学生的有关收费予以优惠或免收;7 .实践教学基地应协
4、助学校、学院解决实习生的食宿问题;8 .实践教学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习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的签订1.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可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书(一式三份);9 .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条件要求,包括师生的食宿、学习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其他。五、基地建设与管理1.基地建设管理采用校、院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原贝1.主管校长负责领导校外基地建设工作,教务处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与
5、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有关事宜。学院依据专业建设规划、教学计划、实习大纲等要求,具体执行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0 为促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教务处应会同各学院不定期组织地检查、评估基地实践教学情况,听取实践教学基地的意见和建议。11 对在校外基地建设中成绩突出、基地建设好的学院学校将予以表彰;对建设成效不大,问题突出的,学校将提出整改要求,如限期达不到要求,将取消挂牌或撤销基地。12 学校根据每年校级基地建设情况,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校外教学基地的基本条件改善和保障工作。5,对协议到期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六、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