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陕西省地方标准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2024年3月一、工作概况1、任务来源及承担单位根据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涉林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陕林策字2023203号),批准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制定计划(项目编号:SDBXM238-2023)o标准制定工作由陕西省林业局提出,主导单位为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参与单位为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2、目的意义目前,我国现有林业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由国家林业局在2(X)5年发布,陕西省仅在1985年制定了陕西省国营林场采伐更新技术规定,从未制定过全省林木采伐技
2、术标准。随着森林法修订和社会发展,采伐主体、采伐程序、采伐标准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亟需出台符合陕西实际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2019年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根据第五十五条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该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第五十八条规定,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要求,根据新修订森林法第四十八条、第五
3、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和第八十一条规定,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尽快开展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林木采伐技术规程,需要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的面积和蓄积量基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等的制定工作,并在制定过程中做好与国家层面有关规定的衔接。2020年起,国家林草局不断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采伐许可证核发程序,下放采伐限额审批权,改变了以往根据身份区分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的做法,变为根据面积或蓄积量来划分材料要求,并将面积、蓄积量标准授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各省结合实际做出规定的自主权,因此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极具迫切性和必要性。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在积极
4、对接国家林业行业标准的同时,充分考虑我省林农、审批人员、执法人员以及调查技术人员的工作实际,简化采伐类型和采伐方式、根据面积或蓄积量划分伐区调查设计资料、规范伐区调查与设计书编制等,力求为林业管理者和森林经营者提供技术遵循,为林木采伐从业者提供作业指导和要求,为我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监管和森林资源保护驾护航。3、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制定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与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成立了标准起草组,明确了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均为从事森林资源规划设计、林业专项调查、历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长期从事森林资源调查和林木采伐
5、工作的实践经验,曾多次参与林业行业标准的制定。起草组在标准草案形成过程中,认真学习了国家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资料,查阅了国内外有关林木采伐技术的相关文献资料,围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陕西实际情况,2024年2月初步形成了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4、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及任务分工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任务分工呼海涛男院长/高级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项目负责郭琳女副主任/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规程起草刘锦女高级工程
6、师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规程起草刘盟男副主任/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规程起草南晓娜女副主任/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规程起草徐勇男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规程起草杨君男总工程师陕西省林业局方案论证毛晓东男副处长陕西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方案论证刘婷女调研员陕西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方案论证黄刚男调研员陕西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方案论证程光男高级工程师陕西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方案论证郭凯力女主任科员陕西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方案论证薛岗男主任/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
7、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方案论证党安定男副主任/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方案论证王淼男副主任/工程师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方案论证刘芬女高级工程师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陕西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方案论证二、编制原则及技术依据1、编制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以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宗旨,坚持采育结合,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二)坚持分类经营,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发挥森林经营主体的经营自主性,引导森林科学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推动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三)坚持保护优先,执行全面保护天然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8、政策,实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结合林木生长发育规律确定采伐策略。(四)坚持注重质量提高,加强森林经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推动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2、技术依据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飞播造林技术规程(GB/T15162-2018
9、)、森林采伐作业规程(1.Y/T1646-2005)、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1.Y/T1690-2017)等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近年林木采伐工作实际,确定了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技术指标及要求。三、标准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说明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林木采伐的基本原则、采伐类型和采伐方式、采伐年龄、采伐调查与设计、森林更新、安全生产、卫生与森林防火、林木采伐作业监督与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林地上各类林木采伐作业及森林更新,其它采伐作业可参照本文件执行。2、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严格遵循林业行业的相关条例、法规,贯彻了国家林业行业标准,严格遵守中华
10、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工作导则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本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森林采伐作业规程(1.Y/T1646-2005)相比较,调整了以下内容:(1)结合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1.Y/T1690-2017).森林抚育技术规范(DB61/T1474-2021)等最新相关技术规程,更新了采伐方式及其适用条件;(2)衔接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中森林保护、采伐、管理方面的内容,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管制的范围和基本原则;(3)衔接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增加了关于
11、特殊情况采伐的规定、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办法;(4)增加陕西省采伐年龄表,为各县(区)主伐和更新采伐林木提供了依据;(5)增加伐区调查设计内容。包括:面积、蓄积调查精度及单位,采伐强度、出材量计算,林分因子、竹林调查等;(6)依据新森林法要求,落实国家林草局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针对实践中林木采伐申请“办证繁、办证慢、办证难”、“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面积或蓄积量来划分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提高林木采伐办证效率(7)细化伐区调查设计材料中说明书、设计表、设计图以及伐区拨交等方面的内容;(8)修改了采伐作业的监督、检查验收等方面。四、重大意见分歧处理本标准的总体架构、监测指标与方法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定,在起草和讨论过程中尚未发现任何重大分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