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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减少和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规范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规程,便于建设、监理单位及时发现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控制、整改,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稳定、良好的状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第三条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科学管理,促企业良性发展;规范标准,建业主满意工程。质量目标:1 .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猊2 .内控优良率85%;3 .建立实施和保持符合GB/T19001-IS09001.2000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工程优良率。4 .杜绝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第四条质量管理依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等。第五条质量管理重点分部、分项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质检资料完备情况;施工单位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重要设施设备及原材料考察、进场见证取样管理情况;人员、设备的到位情况;成品保护情况。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第七条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一)建立健全界面清楚、责任明晰、控制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岗位责任制。(二)支持和督促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3、;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督促监理工程师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包括工程施工条件的准备);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自检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三)每月组织质量大检查一次。(四)切实加强设计质量管理,组织好设计审查、图纸审查、专家会议、设计评审等,督促设计单位确保设计深度,应及时提供图纸和变更图纸。(五)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工程中有关的技术难题和质量问题。(六)为施工单位提供能满足工程进展需要和施工场地,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七)接受并积极配合XX市质安站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八)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内容督促监理单位落实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对观感质量不合格的工程督促
4、监理单位落实施工单位整改。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一)勘察设计单位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的质量负责。(二)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合同进行勘察设计。(三)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制度,参与图纸会审和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对重大的设计变更进行相应深度的方案比选,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四)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或项目实际情况派驻设计代表,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五)及时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包括及时提供各种补充设计
5、、变更设计图纸。第九条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一)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二)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接受并协助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资格、能力的审查,包括各种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试),确保监理人员素质达到监理合同的要求。(三)制订监理实施细则和检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四)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五)严格执行抽检制度和中
6、心实验室的管理,确保监理试验的权威性和公证性,应保证监理抽检的频率。(六)对工程施工质量主动实行动态控制,开工前认真审查开工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和自检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控制。(七)严格工序验收制度,对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严格旁站监理制度。(八)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国家对监理及工程的有关规范要求履行职责。(九)建立健全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制度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2 .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3 .工程开工申请制度4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审制度5 .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检制度6 .工序工程的验收制度7 .工程变更签证制度8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9 .工
7、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0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I1.工程管理日记(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制度12 .监理例会制度第十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二)选择技术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项目管理班子,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三)切实抓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落实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认真进行施工图纸的复核;制订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牢固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选择合适的机械装备,组织合乎要求的材料供应系统;建立健全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落实质量检验措施等。(四)建立和完善工地试验室制度,配备合格的试验
8、人员及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建立健全试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种试验数据真实、可靠。(五)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建立健全进料检验制度,做到不合格材料不进场,检验不合格材料不使用。(六)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工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自检制度。(七)认真按照建设单位招标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定及国家施工规范的规定严格施工,禁止违规施工。第十一条材料、设备采购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一)建立健全材料、设备采购及检查、验收管理制度,承担相应的材料和设备质量管理责任。(二)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全部符合设计文件对材料、设备的要求。(三)材料采购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检验或测
9、试,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四)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对材料、设备采购单位供应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采购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装卸、运输、损耗及误工损失,全部责任由采购单位的委托人负责督促落实。(五)材料采购单位应按照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供应材料、设备。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建设单位参与如下程序的审批或检查,其中开工报告、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均应获得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的认可。(一)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监理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获得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
10、依据技术规范列明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二)工序自检报告: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明确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签字认可。(三)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紧接施工单位的自检或于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和留存影像资料,对不合格的工序指示施工单位进行缺陷修复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四)中间交工报告: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
11、总各道工序的检查纪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五)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按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个工程项目的施Xo(六)中间计量:对已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计量表。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可暂不计量支付。第十三条质量控制措施(一)事前控制1.项目开工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建立起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即由项目经理领导下建立起以各级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质量控制网络,做到
12、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以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来保证工程质量。2 .督促、检查监理单位人员到位情况,认真审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监理专项监理方案。3 .督促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方案须按照城投集团审批流程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项目索赔及设计变更的凭证以及竣工结算依据(涉及特种工艺、措施、做法产生的相关费用单独报批)。4 .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审查从事质量管理的施工单位人员和从事专业岗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做到持证上岗,未经批准的分包队伍禁止入场作业。5 .督促监理单位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13、和各种构配件的质量,做到不合格材料不进入施工现场。及时检查进场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性能(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保证其机况正常,设备运行良好。6 .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四新”技术进行审核把关。“四新”技术只有在施工单位充分熟悉、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验后才能正式采用。7 .督促监理单位定期对基坑位移变形监测、测量控制网、结构标高和轴线进行复核、检查。8 .建立工程样板制度,对重要工程邀请设计单位和集团总工程师、技术安全部、子公司分管领导参加样板验收,验收通过、工艺明确后才能进入大面积施工。(二)事中控制1 .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
14、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2 .监督与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监理单位把重要、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还要进行试验和复核(桩基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等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控制)。3 .督促监理单位强化施工过程中质量的跟踪监控,随时密切注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如施工材料质量、混合料的配合比、施工机械的运行与使用情况、计量设备的准确性、上岗人员的组成和变化,以及工艺与操作等
15、情况是否符合规范。4 .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对于主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混凝土浇筑应建立浇筑前各工种会签和浇筑令制度。5 .严格坚持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申报检查制度和自检复检的检查程序,施工单位先行自检,收到申报检查及通知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会同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质量进行检查(即复检),确认合格并签发质量验收单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6 .督促监理单位对质量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归纳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下道工序进行质量预控。7 .督促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
16、视、检查、量测、抽检、旁站、拍照等手段进行控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8 .督促监理单位在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重大质量事故须立即向建设单位项目分管负责人汇报,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三)事后控制1 .对施工成品的质量控制,主要围绕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为中心进行。2 .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督促监理填写分部/分项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 .督促相关单位组织联动试车或设备的试运转。4 .参与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正式竣工验收前,督促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质监
17、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填写单位工程预验报告;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组织有质监单位参加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完成竣工资料整理、收集,对合格产品进行保护。第十四条质量事件(事故)处理(一)质量事件(事故)处理依据和原则1 .工程质量事件(事故)发生后,各参建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及时报告给相关单位。2 .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事故)发生后,立即暂停该工程的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实
18、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二)质量事件(事故)的处理1 .因施工不当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事件(事故)处于萌芽状态时,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作指令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2 .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事件(事故)已经出现时,监理工程师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令,并抄报建设单位,待施工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问题、事件(事故)进行了正确的处理后,方能复工。3 .当质量问题、事件(事故)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
19、工程完工以后,且质量问题、事件(事故)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令,并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对事故产生的质量问题、事件(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其责任作出判定,并提出整改措施。在整改措施落实后,经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第十五条质量评价(一)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评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情况汇报、自评情况、监理情况汇报及有关资料。(二)完工项目施工单位向项目管理工程师提交质量评定申请报告,施工单位提交并编写预评报告,报告应包括能否评定为合格工程的理由,报告须提前上报质量
20、评价小组,以供参考。(三)质量评价小组分组对工程现场结构物质量进行逐一检查,并做好相应纪录,填写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根据评价结果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四)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须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下达停工指令,并给予相关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加大处罚力度,直至问题解决为止。1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有关方面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的。2 .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确认合格而擅自下道工序的。3 .发生质量问题、事件(事故)迟迟未按要求进行处理的。4 .未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的。5 .缺
21、乏专职质检人员及机构,或施工管理人员达不到合同要求资质的。6 .使用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的;或擅自采用未经检查认可的代用材料的。7 .擅自允许未经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认可的分承包方进场施工的。第十六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已经完成。(二)施工单位完工后自查,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和施工质量自评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有项目经理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有总监及监理单位有
22、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1 .具备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见证取样试验报告。2 .须经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3 .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含施工过程中要求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具备整改回复报告。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一)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按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对外观质量和实测项目进
23、行评分,对质保资料进行审查,以提交验收组在验收时确认。(二)竣工验收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将竣工档案送交质监站审查。(三)提交竣工遗留问题的书面说明(是否存在拆迁遗留问题,是否存在甩项验收及责任是否落实,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四)提交质监站需要存档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2 .整改完成报告3 .分部验收报告4 .图纸会审纪要5 .施工方案审批表6 .单项工程验收记录表7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五)建设单位将上述文件汇总整理齐全,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连同竣工验收通知单一并送交质监站审查。(六)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要求填写内容真实、齐全,特别强调验收
24、组对工程质量的预评意见应客观、科学、规范。竣工验收通知单应盖建设单位公章。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程序(一)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审阅相关工程档案资料。(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四)管理接收单位发表接收意见。(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六)质量监督机构发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意见。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各方工作职责(一)施工单位完成所有项目施工任务,完成所有工序、实体、材料质量检测及报检签认手续,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25、二)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所有竣工验收前的所有现场工作及相关资料准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三)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四)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验收
26、工作,根据自身职责,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并提供相关的评价资料。(五)质监站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监督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实体质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的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规范。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第二十条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及备案(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规定内容格式和份数将竣工文件提交给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二)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转交项目管理维护单位、市城建档案馆。(三)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7、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相关管理规定,向区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缺陷责任期管理(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项目自竣工验收文件签署之日起正式进入缺陷责任期。(二)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项目管理维护由接收单位负责,如无接收单位则由建设单位另行安排其他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原则上不再承担项目管理维护责任,如确需原施工单位短期负责竣工项目管理维护工作,则需另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项目管理维护费用、责任和义务,该协议需与原施工合同不发生关联。(三)项目管理维护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维护,并根据项目状态情况自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如有因项目质量原因引起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并取得相关证据后
28、,以函件方式告知,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整改,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负责追踪检查。(四)整改工作须在接到项目缺陷责任期质量问题整改告知函约定的时限(具可行性)启动并完成。如告知函无约定时限,则须在接函后5天内启动整改,完成时限由监理要求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确定。(五)如在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工作未完成,如整改工作在切实推进,可与相关方协商期限适当后延;如整改工作敷衍马虎,则由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程师督促改正,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处以200020000元罚款,款项在质保金中扣除。(六)如项目施工单位接函后不如期启动整改工作,或整改工作质量差,敷衍塞责,监理或建设单位管理工程师
29、警告后也不改正,质量整改工作则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维护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包括项目管理维护单位自身,后同)整改,整改赛用由管理维护单位、监理、建设单位现场核定工程量、共同审定相关费用,在项目施工单位的质保金中扣除。如项目施工单位质保金不够,则先由建设单位垫付,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方式向项目施工单位索赔整改费用不足部分。(七)因项目施工单位不履行质保责任,不按期启动或完成质量整改工作,由项目管理维护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质量整改工作,并不影响或解除项目施工单位对项目应承担的任何相关责任和义务。(八)竣工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病害问题,将影响项目缺陷责任期时限。
30、如质量问题较严重、范围较大,则建设单位有权在质量整改完成、并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后重新调整、后延项目缺陷责任期。质量问题较轻、范围较小,整改也及时,竣工项目缺陷责任期可以不作调整。在缺陷责任期届满时还有质量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则项目施工单位须正常安排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再由建设单位、监理、项目管理维护单位共同评估项目质量状况,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决定缺陷责任期是否后延及后延时间。(九)缺陷责任期(含后延时间)满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维护单位共同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并签署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项目缺陷责任期正式终止。(十)项目施工单位在获得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填写项目质保金
31、退还申请支付表,并附列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申请退还质保金,建设单位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质量整改费用及有关罚款后,将余款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无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不得办理项目施工单位剩余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十一)质保金退还条件:首先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执行;如合同未明确约定,按本管理规程办理。附贝U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最终解释。各子公司结合参照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工前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报子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
32、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技术安全部,总工程师审批。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经专家审查论证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子公司工程部、集团技术安全部参加;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报子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技术安全部,总工程师审批。3 .由专业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在中标通知书、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方案,应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人员资质等资料,并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方案,由总承包单位审核后按程序报集团(子公司)公司。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工程量、技术措施费由
33、子公司合约部、工程管理部、集团技术安全部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要求另行确认。5 .零星项目设计方案由施工单位上报,子公司工程管理部初审,分管领导批准,集团技术安全部、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和经济评审复核,子公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编制施工方案。限额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由子公司工程管理部委托设计单位或组织专家评审。附件:1.方案审批表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XX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方案审批表工程名称:编号:编制部门工程概况:附件:编制单位(签章):年月日集团(子公司)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公司分管领导技术安全部分管领导XX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34、工程名称:编号:编制单位方案说明: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人:编制单位(签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子公司项目负责人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子公司分管领导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总工程师XX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材料、设备报审流程为确保集团(子公司)公司建设项目所使用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加强材料、设备等进场验收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材料、设备的使用报审程序,特制定本流程。第一条本流程适用于集团(子公司)公司直投项目、代管项目、代建项目及相关其它项目。第二条须执行本流程的材料种类:一、土建类:钢材、商品舲、水泥、预拌砂浆、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玻璃
35、、豉、烟道、耐碱玻纤网格布、钢丝网、抗裂砂浆等。二、装饰类:墙地砖、门窗、乳胶漆、龙骨、石膏板、型材、不锈钢管、胶合板、矿棉吸声板、粘结剂、防火涂料、瓦、石材、隔断等各类装饰装修材料。三、安装材料(设备):1 .强电类:配电箱、动力配电箱、控制柜等、变压器、铜芯电缆、电线、开关、插座、灯具、桥架及支架、镀锌钢管、柴油发电机等;2 .弱电、消防类:水泵、阀门、喷头、内外热浸镀锌钢管、电线、电缆、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器、按钮、模块、控制柜、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消火栓、消防器材等;3 .给排水类:生活水箱、变频给水设备、水泵、排污泵、阀门及附件、给排水管、热水器、卫生洁具、水表等;4 .采暖通风类:
36、空调、风机及防排烟设备等采暖通风设备及材料。5 .电梯。四、景观类:铺装面层材料、乔木、道闸、标识系统材料(含地下室标识)、信报箱、康乐设施、庭院灯具。五、其它对工程质量及造价影响大的材料。第三条集团公司(子公司)各部门职责划分:一、集团技术安全部:对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及样品进行确认(电梯、高低压配电柜、电缆、发电机组、消防设备、空调设备、防水材料等);对材料、设备进场后的巡检和抽查。二、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时限上报需确认的材料、设备样品,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验收,建立材料、设备样板库并封存样板。三、子公司合同造价部:对拟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进行询价、定价,对进场
37、材料、设备进行核查对比、抽验工作。四、子公司监察部门:参与材料、设备选型、样品确认、询价及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等过程,对材料及设备确定的全过程监督。第四条材料、设备报审流程一、施工单位(投资商)在使用材料前,选择三家以上同档次的产品,同时填报主要材料设备选型报批表(详附件1),需至少提前30天向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报审拟用材料。主要材料、设备报集团技术安全部。二、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集团技术安全部、子公司合同造价部及察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过控单位)参加,对材料、设备的厂商、品牌或样品考察、评审、并封样签字确认,工程管理部门保存样品。三、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合同造价部、纪检监察室、子公司合同造
38、价部牵头组织材料、设备询价、核价,子公司监察部门及工程管理部门参加。四、材料、设备品牌确认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进场前,填报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详附件2),由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场材料审核。五、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根据保存样品组织监理单位验收,见证取样送检,首次进场集团技术安全部参加。第五条对未经上述程序确认的材料、设备严禁用于工程。第六条如果投资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流程进行材料报批,或者施工时未按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等进行材料设备使用的,将给予5千元/次一3万元/次的罚款。集团(子公司)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有权将该部分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对已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有权要求拆除,并
39、重新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第七条本流程由集团技术安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主要材料、设备选型报批表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主要材料、设备选型报批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填报日期表单编号样板品牌厂商名称规格色产地主要技术指标主要特点参考单价施工单位(公章)项目负贲人:年月日投资商(如有)(公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过控)单位(项目监理、过控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集团(子公司)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合同造价部子公司分管领导技术安全部合同造价部集团总工程师主要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编号:是否为首次:是口否口日期: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使用部位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
40、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附件: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质量保证书其它附件监理(过控)单位意见:脸妆人:年月日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意见:验收入:年月日集团技术安全部意见:脸收入:年月日工程项目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主要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监督管理职责和合同约定,确保在建项目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配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按合同条款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过控负责人
41、、施工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在工程设计、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若遇特殊原因(如重大疾病、死亡等)致使工程建设过程中需更换人员,拟替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或合同约定的相应人员资质,同时,拟替换人员须报经集团公司审查同意,其中监理施工单位拟替换的人员须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上岗。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前签订合同的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若需更换人员须在本办法下发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提交更换人员申请并完善审批手续。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前签订合同的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在本办法下发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仍
42、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条款约定配置主要人员进场、又未提交人员更换申请的单位,集团公司将按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未履职主要人员违约标准(一)进行处理。对不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单位,集团公司有权直接从相关合同服务费或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执行合同终止相关条款。第四条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后签订合同的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若需更换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主要管理人员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更换人员申请,15日内完善审批手续。第五条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后签订合同的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条款约定配置到岗主
43、要管理人员、又未提交更换人员申请并完善审批手续的单位,集团公司将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未履职主要人员违约标准(一)进行处理。对不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单位,集团公司有权直接从相关合同服务费或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视其情节执行合同终止相关条款。第六条集团公司将定期对各在建项目的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工作开展及到岗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有充分证据证明六方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集团公司将勒令其工作人员退场并按六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施工)单位未履职主要人员违约标准(二)或合同条款约定对相应单位予以处理。现场人员被勒令退场
44、的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派遣资质相当人员并完善审批手续进场补位。第七条景城公司履行集团代建项目时其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六方单位单位未履职要人员违约标准2 .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所需资料及流程3 .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申请书4 .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审批表附件1:六方单位单位未履职主要人员违约标准六方单位未履职主要人员违约标准4(一)月额单位:万元合同额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专业工程师(专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0OV合同额WlOOoO5385100OOV合同额W5000
45、064108500OOV合同额W1500001061510合同额15000020103020注:1.“合同额”指施工合同或招商一体化总承包合同中载明的合同金额,与监理合同无关。2.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现场管理状况酌情处罚。六方单位未履职主要人员违约标准(二)金额单位:万元代建、勘察、设计、监理、过控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专业工程师(专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3万元/人次0.51万元/人次35万元/人次13万元/人次附件2: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所需资料及流程(一)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所需资料1 .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申请书2 .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审批表3 .拟替换人员资质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二)六方单位单位更换主要人员审批流程六方单位提出申请f子公司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审查一子公司部门经理审核一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集团公司技术安全部审查一集团总工程师审批f技术安全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