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环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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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全本公示项目名称:康尼新能源零件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六、结论5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康尼新能源零件工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320193-89-01-30348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地理坐标(118度52分20.90秒,32度08分37.01秒

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团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开委行审备(2023)263号总投资(万元)12

3、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in?)500(在现有闲置车间内)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乙醛和二氯乙烷等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需设置大气专项;木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因此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不进行河道取水,因此不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不设置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

4、响评价文件: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号)1、与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规定:规划范围:东至南炼西路,西至二桥连接线,北至太新路、新港大道,南至栖霞大道、沪宁铁路线,规划面积22.97km2.规划目标:在新型显示、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形成24个拥有技术主导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建立起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区域竞争力强

5、的千亿级产业园区,提升园区的智慧化、人本化、创新化水平,打造凝聚高端人才、集聚高端企业的综合性国际复合园区,全面开启绿色发展模式,如期实现碳达峰,形成集聚集约、绿色高效、协调联动的园区发展新格局,成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区与核心区。划规环影评符性析规及划境响价合分产业定位:坚持以实体经济为基石、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国家省市等发展战略导向及园区基础优势,着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制造业集群和服务业集群,形成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三大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两大特色新兴产业,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相符性分析:木项目

6、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属于南京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所在地用地性质为科研设计用地,符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可行。根据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证明(苏2018宁栖不动产权第0015231号)及本建设单位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合同,本项11所在地用途属于“工业用地/厂房”,且本次项R在现有车间内扩建,不新增用地,因此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和连接系统的复合型接触对,符合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定位。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表1-1与

7、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批复要求相符性分析结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主要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和连接系统的复合型接触对等零部件的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所在地块为科研设计用地,符合产业定位及用地规划。符合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开发区内基本农田、水域及绿地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本次扩

8、建项目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康符合利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有序推动兴智中心片区“退二进三”进程,推动可隆(南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等与用地规划不相符的企业限期退出或转型,强化工业企业退出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推进区内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生活空间的防护。严格落实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现有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规划敏感目标,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有限公司的现有项目生产车间的闲置区域内,不新增占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制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

9、、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开发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6gn兴武大沟应稳定达到IV类标准。本项目拟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新增总量。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兴武沟排入长江。符合加强源头治理

10、,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项目准入要求,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落实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等规划内容,鼓励企业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本次扩建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项目准入清单。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污染

11、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属于同行业内的先进水平。符合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新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开发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推动新港污水处理厂、铁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技术改造,规划期末尾水主要指标达到准IV类标准后排放。加快落实中水回用方案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园区中水回用率,规划期末中水回用率不低于30%。开展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名录,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供热管网建设,依托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

12、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本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敷设完善,废水接入新港污水处理厂,水质满足接管标准,不会对污水厂造成冲击;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符合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完善开发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本报告根

13、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了污染源监测计划,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并落实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成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垃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开发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开发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本项目性质为扩建,本报告针对风险源提出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及时按照要求完成对

14、上一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符合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禁止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对照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引导逐步调整退出或不再承接的产业。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和禁止类。对照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

15、目不在上述目录中。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

16、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位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o项目所在地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图见附图6。表1-2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与本项目距离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南京栖微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0.19km2东北侧,8.5km钟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南界从中山门沿宁杭高速至马群:东界从岔路口沿宁栖路经王家湾、板仓、岗子

17、村、沿龙蟠路至中央门;西界从神策门公园沿古城墙经玄武门、北极阁、九华山、太平门至中山门。包括:中山陵、玄武湖公园、九华山公园、神策门公园、情侣园、白马公园、月牙湖公园、中山植物园、北极阁、鸡鸣寺、富贵山。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35.96km2西南侧,5.2km八卦洲(主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水源水质保护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水域范围为:八卦洲洲头至二桥桥位上游排水灌渠入江口(32950.36N,U84857.14”E)水域,总长约5公里。陆域范围为:水域与相应的长江防洪堤之间陆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78km2西北侧4.5km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国家

18、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08km2西侧4.9km长江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86km2西北侧3.6km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

19、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闱;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00米的陆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圉8从九乡河入江口至七乡河入江口,宽度1000米。其中,陆域为以自然防洪堤为界,纵深至陆地500米区域,水域为以自然防洪堤为界,纵深至水域500米区域(不包括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部分)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77km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4.53km2东北侧8.1km项目所在地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11号,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

20、划以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3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水、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项目所在区03超标,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为了实现大气污染物减排,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1月24日)、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委办公厅2022年3月16日),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减碳和治污协同推进、PM”和。3协同防控、VoCS和No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通过采取上述措施

21、,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长江南京段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类标准,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在建设单位现有项目的闲置车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依托现有市场供应,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等能源由市政管网和供电所供应,余量充足,不会对区域能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

22、单根据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南京经开区主导产业为新型显示、高端设备制造、新医药与生命建立三大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两大特色新兴产业,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及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进行供新能源汽车充电利连接系统的复合型接触对的生产经对照分析,本项目属于优先引入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特色新兴产业,符合南京经开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具体见表】-3。表1.3与规划环评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结论项目准入优先引入:1、优先引入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三大支

23、柱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两大特色新兴产业,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2、优先引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2年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和重点发展行业中的产品、工艺和技术。3、优先引入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的项目,源头控制VoCS产生。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及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进行供新能源汽车充电和连接系统的复合型接触对的生产,项目

24、性质为扩建,属于优先引入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特色新兴产业,不涉及禁止和限制引入项目的情形。符合禁止引入:1、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苏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2、禁止引入不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卜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3,禁止引入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西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禁止类项目

25、。4、禁止建设制革项目。5、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中间体项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项目。6、禁止引入农药类、病毒疫苗类项目,禁止建设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及项目。7、禁止引入多晶硅制造(C3825)、银氢电池制造(C3842)、铅酸电池制造(C3843)项目;禁止引入含璘化涂装、喷漆喷塑、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的采掘、冶金、大中型机械制造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汞类糊式锌钵电池制造(C3844)项目;禁止引入含汞类扣式碱锌电池、含汞类锌-空气电池、含汞类-氧化银电池制造(C3849)项目。限制引入:1、限制引入两高”项目,“两高”项目应坚决落实能效水平和能耗减量替代要求,能数

26、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2、限制引入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铭、碑、铠、睇)排放的项目入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319号)相关要求。3、限制引入印刷电路板制造(C3982).风能原动设备制造(C3415).窄轨机车车辆制造(C3713)、自行车制造(C3982)、残疾人座车制造(C3982)、助动车制造(C3982)、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C3780)项目。空间布局约束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片区南部区域,禁止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严重影响南京栖霞山森林公园及兴智中心片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项目。本项目为扩建项

27、目,所在地位于“高新制造片区”板块,不属于绿色低碳转型示范片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质量1、2025年,PM25、6、No2浓度不高于26、160、30gm%长江(燕子矶九乡河口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类标准:纳污水体兴武大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2、土壤除总氟化物外的因子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总氟化物参照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筛选值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本次扩建项

28、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各类污染物治理后均可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导致周边环境质量不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新建排放一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总量平衡。2、规划期末(2030年)区域污染物控制总量不得突破下述总量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31.684吨/年,氮氧化物69.692吨/年,颗粒物排放量40.461吨/年,VOCS排放量277.498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外排量):废水量1487.893万吨/年,COD446.368吨/年、氨氮44.637吨/年、总氮223.184吨/年、总磷4.464吨/年。本项目为扩建

29、项目,污染物在区域内平衡,不突破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其他管控1、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合理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污水产生、排放、存放特点,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和落实不同区域水平防渗方案,防治因渗漏污染地卜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接污染地表水体。2、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依托厂区内现有600m3事故池,满足存放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质、事故雨水和消防废水等;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合理处置,

30、厂区危废库采用分区防渗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百内水应急开展2、对要求险评3、加及周聚集止因自立突发水污染事件等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完善“企业公共管网区体”水污染三级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于纳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企业,督促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估报告。强风险源布局管控,开发区内部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风险源对区内边环境的影响,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的企业应远离区内河流及人群的办公楼,以降低环境风险;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防其中某一风险

31、源发生风险事故而导致的连锁反应,控制风险事故发本项目将按照要求对上一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开展演练等。符合生的范围。4、与南京市、栖霞区之间构建应急响应联动体系,实行联防联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规划期开发区水资源利用总量:0.251亿立方米/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S8立方米/万元;再生水(中水)回用率不低于30%。2、规划期开发区规划范围总面积22.97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56平方公里,规划期城市建设用地不得突破该规模。用于先进制造业的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工业用地总规模的80%。3、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规划期能源利用主要为电能和天然

32、气等清洁能源。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II类(严格)管理要求,具体为: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05吨标煤/万元。4、严格控制高水耗、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准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上级下达目标。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用水、用电、用热均由区域市政设施供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水耗、能耗符合相关要求,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对照南京市“三

33、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所在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表IY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空间布局约束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优先引入:光电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商务办公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当发展现代物流、轻工和新型能源及材料等无污染或低污染型产业。禁止引入:光电信息纯电镀加工类项目:机械装备制造中含有电镀等金属衣面处理的机械装备制造行业;农药、病毒疫苗类、建设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项目(含实验室)、手工胶囊填充工艺、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等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生产,生物医药不得

34、有化学合成工段:采掘、冶金、大中型机械制造(特指含磷化涂装,喷漆喷塑、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化工、造纸、制革等项目;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榛生产及单晶、多晶硅电池片生产等);稀土材料等污染严重的新材料行业。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及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进行供新能源汽车充电和连接系统的复合型接触对的生产,不在禁止引入的项目名单中。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

35、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在区域内平衡,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南京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量内平衡,固体废物“零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将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本报告从项目特点出发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排污单

36、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了污染源监测计划。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强化企业清洁生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符合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悬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关标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综上,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满足生态保护及“三线一单”要求。4、其它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

37、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的通知,本项目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表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一序号产业发展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于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长江干线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

38、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肉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地。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因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位于水产资源保护区、湿地。5

39、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区内。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在长江十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7禁止在“江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8禁止在长江于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

40、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于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位于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前述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主要进行零部件注塑的生产,符合产业布局规划。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

41、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别。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与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IOl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本项目涉及的危废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要求设置,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企

42、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RTO焚烧炉、粉尘治理和污水治理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项目污水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气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现有)处理最后经过25m高的1#排气筒排放。企业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43、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环评要求企业按该文件要求在营运过程中切实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根据文件要求:“7.2.2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7.3.1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

44、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7.3.2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10.1.2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10.2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

45、进行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局部集气罩收集,废气捕集率达90%,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处理效率达80%,经处理后废气依托一根现有的25m排气筒排放。企业建立VOCS台账,记录相关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同时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等的要求,合理布置并采用合理的风量;本项目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可立即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4)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46、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相符性分析表1-6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序号控制指南要求相符性分析1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注塑工艺的树脂原料为购买的成品原料,对注塑线产生有机废气的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2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

47、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对于100O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中通过内置废气管道引至楼顶,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依托现有的1套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气排口,排气筒排放高度为25m。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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