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资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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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并购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本报告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及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涉及的并购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商用车智能风控服务与保险服务解决方案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深中为评报字2024第17号(共一册第一册)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合伙)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4747180016202400023合同编号:中为评估委托合同(2024)第010号报告类型: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

2、评估报告报告文号:深中为评报字2024第17号报告名称: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涉及的并购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商用车智能风控服务与保险服务解决方案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23,044,700.00元评估报告日:2024年04月20日评估机构名称: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合伙)签名人员:彭岳兴古师)会员编号:47000428许敏(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180215(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

3、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4年04月23日目录声明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资产评估报告正文7一、委托人、被并购方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7二、评估目的13三、评估对象及范围13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4五、评估基准日19六、评估依据19七、评估方法22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8九、评估假设29十、评估结论30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1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3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4评估报告附件35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4、。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

5、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七、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与商誉形成的相关资产组范围已由委托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资产组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管理层批准。委托人承诺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八、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算,是委托

6、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评估报告,恰当使用评估结论,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合理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十、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委托人确定的含商誉资产组组成进行了核查;已经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历史财务数据、管理层批准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及其所依赖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

7、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善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十一、我们对在已实施的评估过程中不能获悉的评估对象和相关当事方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亦不承担责任。十二、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涉及的并购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商用车智能风控服务与保险服务解决方案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深中为评报字2024第17号致: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合伙)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科技”)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资

8、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关会计准则及评估准则确认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对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并购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商用车智能风控服务与保险服务解决方案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将相关评估情况摘要如下:一、经济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二、评估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章第四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应当进行减值测试。”锐明

9、技术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民太安科技委托我公司对其并购民太安科技所形成的商誉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锐明技术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意见。三、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对象为锐明技术确定并与审计机构沟通的并购民太安科技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范围为商誉、商誉相关的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组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商誉。四、价值类型:按照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商誉的减值测试需要测算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因此本次减值测试价值类型选择为可收同金额。五、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六、评估方法:采用收益途径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

10、现金流量现值和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并按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评估值。七、评估结论:商誉属于不可辨识无形资产,因此无法直接对其进行减值测试,需要通过间接的方式,即通过对资产组的价值估算来实现对商誉价值的间接估算。经实施报告所述评估程序,根据相应评估假设,分别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评估由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2,304.47万元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1,756.68万元,所以,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包括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结果。即:锐明技术合并报表中民太安科技可确指长期资产组(含商誉)公允价值合计2,847.85万元,资产

11、组可收回金额为2,304.47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零肆万肆仟柒佰元整),差异额为-543.37万元。合并报表项目名称金额备注(一)合并报表公允价值1,716.141.固定资产601.2g2.无形资产1,114.85(二)商誉100%商誉余额1,131.711.100%商誉原值4.237.592.已计提减值3,105.88(三)含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一)+(二)2,847.85(四)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2.304.47(五)差异(四)一(三)-543.37注:上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当期末以及合并以后期间应当纳入到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等,是以购买

12、口确定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结果。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八、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下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根据民太安科技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瑕疵。(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根据民太安智能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涉及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三)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组由锐明技术确定,并与执行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充分沟通。

13、财务数据摘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3年12月31日的民太安科技资产负债表及锐明技术合并口径资产负债表的合并底稿,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四)重大期后事项根据民太安智能的承诺,无其他期后重大事项。(五)评估程序受限情形、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情况1 .评估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对所评估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并购方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等进行判断。2 .发出商品因地域分散、设备在运动中,无法实地勘查,评估人员对照合同及发货单、发函等方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没

14、有因资产性能的限制、诉讼保全的限制、技术性能的局限、商业或国家机密的局限等,导致非实物资产、负债的清查评估程序受到限制。(六)关于担保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民太安科技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不涉及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七)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被并购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被并购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

15、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八)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民太安科技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以及我们在同花顺iFinD资讯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九)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民太安智能的未来盈利预测

16、是建立在被并购方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据评估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十)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九、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24年04月12日。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

17、测试涉及的并购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商用车智能风控服务与保险服务解决方案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深中为评报字2024第17号致: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合伙)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关会计准则及评估准则确认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对锐明技术并购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商用车智能风控服务与保险服务解决方案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将相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并购方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

18、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本次评估的委托人和被并购方均为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1 .单位概况企业名称: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科技”)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l号南山智园Bl栋2101法定代表人:李玮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5月25日营业期限:永续经营营范经围:软件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物联网系统技术开发、智能终端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电子通

19、信产品、网络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2023年3月15日增加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 .历史沿革(1)公司成立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民鉴民信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工商管理局核准设立,由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成立的法人独资企业。(2)第一次股权变更2018年12月29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股

20、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5%350.002深圳福睿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50.003陈亮5%50.004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45%450.005合计100%1,000.00(3)第一次增资2019年11月20日,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增资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5%525.002深圳福睿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225.003陈亮5%75.004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45%675.005合计100%1,500.

21、00(4)第二次增资2020年9月9日,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民太安科技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375万元。增资认缴完成后,锐明技术公司持有民太安科技的股权比例增加为48.33%”。2020年12月18日,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4, 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8.33%2,900.002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16.67%1,000.003陈亮5%300.004深圳福睿

22、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00.005深圳百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270.006深圳启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330.007深圳市轻驯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900.008合计100%6,000.00(5)第二次股权变更2021年7月28日,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股东深圳市轻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占公司1.666667%股权(即对应注册资本100万元)向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东深圳启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占公司0.666667%股权(即对应注册资本40万元)向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东深圳百荣投资合

23、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占公司0.50%股权(即对应注册资本30万元)向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变更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1.17%3,070.002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16.67%1,000.003陈亮5%300.004深圳福睿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00.005深圳百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40.006深圳启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3%290.007深圳市轻驯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3%800.008合计100%6,000.00截止评估基准口2023年12月31口,股东及股

24、权结构如上表未变。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200万元。3 .公司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1)截至评估基准日,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如下表:序号级次单位名称关联关系持股比例%核算方式11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21-1卫安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34%独立核算3i-1-l卫安数字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孙公司100%独立核算1)子公司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卫安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501法定代表人:冷志林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5月26日经营期限:永续经营企

25、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历史沿革卫安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股权结构为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1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4%

26、408.002辽宁众信同行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5.5%546.003广州燕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150.004沈阳渔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6.00合计100%1,200.00截至评估基准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实收资本为1,104万元。2)孙公司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卫安数字科技(辽宁)有限公司法定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鹤鸣社区石油大街135号办公楼308法定代表人:冷志林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5月9日经营期限:永续经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

27、,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卫安数字科技(辽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经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由卫安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独资。截至评估基准日,孙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万元。(2)截至评估基准日,深圳

28、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架构总经理室线下服务部线上服务部部创新组综合部测试粗开发组前端组产品m在线运营组ft据运营al风控客服11工程技术Iiml2021年12月31H4 .民太安科技近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被并购方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2,688.833,548.112,198.771.531.85长期股权投资304.65128.5651.88固定资产94.96131.21472.64601.29无形资产267.2

29、8238.62209.97181.32长期待摊费用28.3517.877.39递延所得税资产32.9832.9832.9832.98资产合计3,112.414,273.453,050.322,399.31流动负债147.462.067.192,871.573,660.16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147.462,067.192,871.573,660.16所有者权益2,964.942,206.25178.75-1,260.85被并购方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的经营状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一、营业总收入126.52272.37432.041,079.

30、21减:营业成本175.21539.29832.711,138.58税金及附加1.061.050.210.30销售费用113.17189.64297.27160.13管理费用310.01423.45431.97673.44研发费用255.05569.76767.35488.72财务费用(8.65)(39.63)2.0236.47信用减值损失(2.77)(2.%)(5.58)(16.93)资产减值损失0.530.00(23.53)(120.47)力口: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86.35)(176.09)(76.68)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0.380

31、.8121.2525.72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21.19)(1,499.66)(2,083.44)(1,606.78)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加:营业外收入30.170.34减:营业外支出0.4644.67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21.19)(1,469.96)(2,083.44)(1,651.12)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21.19)(1,469.96)(2,083.44)(1,651.12)被并购方2020至2021年度和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业经深圳市华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32、深华图年审字2021651号、深华图年审字20225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和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5 .委托人与被并购方之间的关系委托人与被并购方民太安智能是同一家公司。(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承担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章第四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应当进行减值测试。”锐明技

33、术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委托人特委托我公司对其并购民太安科技所形成的商誉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锐明技术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意见。三、评估对象及范围(一)评估对象锐明技术确定并与审计机构沟通的并购民太安科技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二)评估范围评估范围包括商誉及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其中,商誉是完全商誉,既包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商誉,也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具体的评估范围包含直接归属于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具体评估范围根据锐明技术确定并与审计机构沟通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填报的评估申报表为准。锐明技术、民太安科技已对列入申报表的资产组加盖公章进行确认。

34、资产组账面公允价值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合并报表项目名称金额备注(一)合并报表公允价值1,716.141.固定资产601.292.无形资产1,114.85(二)商誉100%商誉余额1,131.711.100%商誉原值4,237.592.100%商誉已计提减值准备3,105.88(三)含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一)+(二)2,847.85经核实,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三)商誉的形成2020年12月,锐明技术通过增资及股权认购方式以2,375.00万元购买民太安科技28.54%的股权,增资后锐明技术持有民太安科技64.44%股权。该并购为控股型并购,锐明技

35、术(会计主体)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初始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为27,308,884.3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为15,066,970.97元。(四)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的情况如下: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1.企业申报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资产分类购入日期账面原值账面净值使用状态取得方式1电子办公设备2019年至2023年836,881.98283,446.14正常购入2项目设备2020年至2023年11.548.603.265,729,408.13正常购入合计12,385,485.246,012,854.27项目设备是作为车联网硬件安装在

36、客户车上,用于实时监控车辆运行和司机驾驶情况。2.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是3项软件著作权和财务软件及限高数据库各1项,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软件名称数量启用日期购入原值账面净值使用状态取得方式1商用车智能风控系统(Web端)12020年5月1日1,285,009.97813,839.67正常购入2商用车智能风控系统(风控模型)12020年5月1日837,920.79530,683.20正常购入3商用车智能风控系统(移动端)12020年5月1日698,069.24442,110.54正常购入4财务系统U812019年1月1日41,930.79正常购入5限高数据库12020年1月1日44,247

37、.7926,548.72正常购入合计2,907,178.581,813,182.13根据管理层的介绍,上述资产组组合,与商誉的初始确认及以后年度进行减值测试时的资产组组合的业务内涵相同,保持了一致性。(五)企业申报的其他表外资产情况1.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下表中的前1-6项软件著作权,以及无形资产-作品著作权中的第1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排查操作手册)、无形资产-专利申请(一种商用车智能风控平台)是在并表日的收购评估范围内。被并购方账面记录的3项软件著作权、财务软件、限高数据库和下表中的前1-6项软件著作权,以及无形资产-作品著作权中的第1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排查操作手册)、无形

38、资产专利申请(一种商用车智能风控平台),并购时评估增值12,788,860.66元,合并日余额12,182,442.04元,减去合并日至评估基准日累计撰销额3,453,533.91元,余额9,335,326.76元。对于被并购方表外24项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1项及发明专利4项,本次纳入无形资产组一起评估。序号软件名称版本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登记号1商用车线上客服风控作业系统V1.O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29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SR04248242商用车终端设备检测系统V1.O2019年7月16H2019年7月16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SR0742

39、3773商用车数据分析系统V1.O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4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SR08948064小安护航软件V2.1.0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6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SR0972030序号软件名称版本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登记号5公交主动安全平台V1.O2019年1月30日2019年1月30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SR10082806基于IoT设备的车辆事故自动识别系统VI.0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5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SR0223897商用车安全护航系统V1.O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1日原始取得全

40、部权利2020SR16589908商用车司机身份识别系统VI.0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22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SR16611779商用车安全设备管理系统VI.0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22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SR166115110商用车风控平台接入层系统V1.O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20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SR165899411商用车风险事件证据文件处理系统VI.0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0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SR1661.17512民太安商用车管理平台V1.O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6日原始取得全部权

41、利2021SR207717413商用车智能风控平台订单管理系统V1.O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7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SR187805214小安装车微信小程序VI.0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0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SR153825515商用车智能风控平台视频管理系统VI.0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7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SR126703916小安视频软件(IOS版)V1.O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7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SR120132717小安护航微信小程序VI.0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18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

42、SR119496718小安视频软件(安卓版)V1.O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7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SR119496819小安自助服务大厅微信小程序软件VI.0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6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SR154834220民太安商用车风控管理大屏系统VI.0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2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SR151976721小安队长IoS版本软件VI.0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0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SR152765822小安队长安卓版软件VI.0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0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SR1540130

43、23行程纠正及行程司机关联系统VI.0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1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SR151838224风控多级事件任务系统V1.O2022年9月10日2022年9月10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SR151958425商用车智能风控平台客服QC工作台VI.02022年7月9日2022年7月9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SR0847790序号软件名称版本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登记号26民太安风控设备异常自检系统V1.O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SR084778827商用车智能风控平台客服任务工作台V1.O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4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SR084778928809协议转发系统V1.O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SR084778729小安车队版IoS版软件V1.O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SR103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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